黃龍縣司法局

黃龍縣司法局

黃龍縣位於延安市東南緣,全縣轄3鎮7鄉,87個村民委員會,2個社區,370個自然村,總面積2752平方公里,總人口4.99萬人。黃龍縣司法局成立於1980年,正科建制,共有司法專項編制26名、事業編制6名,現實有在職人員31人。局下屬單位有黃龍縣公證處、陝西綠源律師事務所、黃龍縣法律援助中心,內設有黃龍縣普法辦,在10個鄉鎮都成立有司法所,屬司法局派出機構。全縣人民調解網路基本健全,鄉、村、社區都成立有人民調解委員會,組有人民調解聯絡員,共有人民調解員430人;成立有黃龍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辦公室,各鄉鎮成立有安置幫教站,設在各司法所內,由司法員兼任此項工作。黃龍縣司法局現無自己獨立的辦公場所,連同下屬單位暫時借用縣公安局四樓東邊的11間辦公室。近年來,由省、市投資為局機關配備了電腦6台,傳真機、複印機、投影儀、照相機各1部,轎車2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司法局
  • 外文名:Huanglong county bureau of
  • 類別:政府機構
  • 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2、擬定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和依法治縣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部門、行業和基層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導和監督律師及法律援助工作,綜合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4、管理公證機構,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
5、指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層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6、組織對全縣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7、指導監督管理全縣社區服刑人員的社區矯正工作。
8、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9、組織指導全縣司法考試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能,縣司法局設局長崗1名,副局長崗1名,綜合文秘崗1名,基層基礎工作崗2名。
崗位職責:
1、局長:(1)負責本局全面工作(2)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副局長:(1)協助局長做好本局日常管理工作(2)負責本局政務和事務管理工作(3)負責管理全縣司法行政隊伍思想、作風建設和基層司法行政工作(4)管理、監督律師、公證工作(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3、綜合文秘工作崗:(1)制定機關管理規章制度,監督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會議材料、領導講話的起草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3)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保衛和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 (4)負責司法行政機關行政案件複議和應訴工作(5)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幹警隊伍建設、培訓教育、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6)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報帳工作(7)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4、基層基礎工作崗:(1)指導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層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工作;(2)負責全縣司法工作調研;(3)管理、指導監督全縣公證、律師工作,指導公證、律師的專業培訓工作;(4)指導監督和管理法律服務市場和法律諮詢機構法律援助工作;(5)管理、指導鄉鎮司法所、司法助理員、法律服務所及廠礦企業的法律服務工作,參與組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6)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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