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強,南石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 2013年9月至2014年7月,黃龍強,在明知陳某等人不符合建房條件的情況下,默認其違規建房行為,同時還違規幫助其辦理建房手續。2015年4月,按有關規定給予黃龍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