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雪鋒(信宜市洪冠鎮原黨委書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3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黃雪鋒,男,1976年4月出生,漢族,信宜硃砂人,本科學歷,1997年10月參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11月23日,據茂名廉政網訊息,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雪鋒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信宜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雪鋒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6年4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3年9月至1996年7月,在高州農校讀書;
1996年7月至1997年10月,人事檔案掛靠信宜市人才交流中心;
1997年10月至2002年8月,在信宜市安莪鎮政府工作;
2002年8月2004年4月,在信宜市東鎮鎮政府工作;
2004年4月至2006年9月,任信宜市東鎮鎮團委書記;
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信宜市東鎮街道黨委委員;
2008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信宜市東鎮街道黨委副書記;
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信宜市洪冠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任信宜市洪冠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6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信宜市洪冠鎮黨委書記;
2016年10月,任信宜市洪冠鎮黨委書記、信宜市第十三屆市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8月22日,據茂名網訊息,信宜市第十三屆市委委員、洪冠鎮黨委書記黃雪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由茂名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化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23日,據茂名廉政網訊息,經茂名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化州市紀委監委對信宜市洪冠鎮黨委書記黃雪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雪鋒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礦區調整、工程項目承接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
黃雪鋒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茂名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雪鋒開除黨籍處分;由茂名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信宜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