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金鼎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貴州榕江
- 出生日期:1971年1月
- 職業:代理縣長
人物履歷,立案審查,任免信息,
人物履歷
1991.08-1993.11,忠誠鎮水利管理站技術員、副站長;
1993.11-2000.08,榕江縣水利電力局助理工程師、水資辦主任(其間:1995.03-2000.07,抽調到永福電站指揮部工作,1994.09-1997.06,在貴州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函授大專>);
2000.08-2001.12,榕江縣扶貧辦秘書 ;
2001.12-2002.01,栽麻鄉政府工作員;
2002.01-2002.06,栽麻鄉副鄉長;
2002.06-2003.03,栽麻鄉黨委書記(其間:2000.09-2003.03,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函授本科>);
2003.03-2005.11,榕江縣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5.11-2009.02,古州鎮黨委書記;
2009.02 -2011.11,榕江縣委辦公室主任;
2011.11-2012.11,榕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榕江縣委辦公室主任;
2012.11-2016.06, 榕江縣委常委、榕江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
2016.06-2017年6月從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17年6月——因涉嫌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立案審查
據黔東南州紀委訊息:經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黔東南州紀委對從江縣委原副書記、縣政府原縣長黃金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黃金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黃金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黃金鼎開除黨籍處分;由黔東南州監察局報黔東南州政府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擬作為縣(市)政府領導班子正職人選。
2016年6月27日,從江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名黃金鼎同志為從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的議案”。會議決定任命黃金鼎為從江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