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衛明(大冶市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原副主任)

黃衛明,大冶市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原黨支部委員、副主任。

2019年4月,黃衛明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違紀通報,

違紀通報

大冶市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原黨支部委員、副主任黃衛明違規開發建設“小產權房”問題。2015至2017年底,黃衛明在擔任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黨支部委員、副主任期間(且2017年主管查違控違工作),以某企業名義向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申請建設占地面積260平方米的6層辦公樓,在未獲得城建、國土部門審批情況下,讓其親屬代其擅自在該鎮土橋村黃貴寶灣行政辦公規劃用地上違法建築。在該鎮城建、國土等部門先後明令要求停工的情況下,仍然我行我素,建成建築總面積1820平方米的7層商住樓並對外預租預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9年4月,黃衛明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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