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蘇林

黃蘇林

黃蘇林,男,漢族,1962年12月出生,江蘇沭陽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蘇省宿遷市法官培訓學院(省法官培訓學院蘇北分院)黨委書記。

2014年10月8日,違紀被查。

2014年12月15日,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31日被逮捕。

2015年5月30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宣判後,被告不服,提出抗訴。

2016年12月16日,江蘇高院二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蘇林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蘇省沭陽縣
  • 出生日期:1962年12月
  • 入黨時間:1985年6月
  • 工作時間:1982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決定逮捕,公訴判決,二審裁定,

人物履歷

曾任沭陽縣紮下鎮黨委書記、沭城鎮黨委書記,沭陽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年底任宿遷市法官培訓學院(省法官培訓學院蘇北分院)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4年10月08日, 據江蘇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江蘇宿遷市法官培訓學院黨委書記黃蘇林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決定逮捕

2015年01月04日,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黃蘇林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案件由宿遷市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偵查中。

公訴判決

被告人黃蘇林被宿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和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兩次提出延期審理建議後,認定其受賄金額27.5萬元。2015年5月30日,被告人黃蘇林案受賄案被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其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二萬元。宣判後,原審被告人黃蘇林不服,提出抗訴。

二審裁定

2016年12月16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據此,裁定如下:駁回抗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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