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芳彥

黃芳彥

黃芳彥1947年9月18日出生,台灣省南投縣人。台灣大學醫學系畢業。歷任台大醫院麻醉科副教授、科主任、副院長,“總統”醫療小組發言人兼執行秘書等。2002年任“總統府”顧問。 後任台灣新光醫院副院長,後因扁家洗錢弊案於2008年11月份逃亡美國,並於2009年1月請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芳彥
  • 出生地:台灣省南投縣
  • 出生日期:1947年9月18日
  • 職業:台大醫院麻醉科副教授、科主任、副院長
檢方通緝,法律訴追,為扁扛罪,滯美不歸,美國國籍,

檢方通緝

台灣特偵組偵查陳水扁弊案對“帝王證人”、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發出
偵字案號被告傳票,要求他就協助扁家匯款、藏匿2億元鑽石、珠寶疑情答辯,檢方通知他本月18日到案,黃芳彥如果仍對偵查行動置若罔聞,將可能讓自身背負通緝犯之名。法律規定,被告傳訊不到,可依法簽發拘票拘提,之後發布通緝,不過,受到“監察委員”李復甸擬追究台“檢察總長”陳聰明疑“縱放”黃芳彥事件的影響,特偵組正考慮如黃芳彥屆時再不到案,即對他發布通緝。
黃芳彥黃芳彥
扁案中,扁家成員認罪與否態度不一致,特偵組第四、第五度就訊吳淑珍時,她都表示希望黃芳彥從美國返台交待案情,但黃芳彥與扁家關係好,疑畏罪不敢面對司法調查,特偵組高度認為黃芳彥配合扁家玩“雙面手法”,阻礙特偵組發掘洗錢案真相。
特偵組6日證實已對黃芳彥開出被告傳票,“約談時間在本月中旬”,訊息來源指出,特偵組傳票上記載要求黃芳彥到案的日期是3月18日,換句話說,特偵組第一次以被告身份傳訊黃芳彥,距離特偵組大規模搜尋黃芳彥的住家、辦公室、保險室已經過93天。
扁案被告吳淑珍胞兄吳景茂於扁案起訴前一刻,指述黃芳彥代扁家處理鑽石、珠寶,“吳淑珍要求陳俊英處理被拒絕,轉而求黃芳彥幫忙”;吳景茂還稱,“黃芳彥處理的錢,比我還多”,特偵組認為,吳景茂於偵查中認罪,指控親妹妹犯行,供詞真實性並不低。
檢方去年12月16日搜尋黃芳彥,今年1月22日傳訊黃作證,翌日,黃隔海電告特偵組在西裝口袋等處藏放有扁家價值2 億元以上的5克拉、1克拉裸鑽,被檢方火速查扣80件,特偵組今年2月13日再度傳他作證,黃還以拖待變,聲稱有移居等事項要處理,滯美不歸。
中國時報刊載社論稱,滯美不歸的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終於在洛杉磯現蹤。一派輕鬆的他,居住豪宅,出入名車,赴美四個多月後,身分雖從扁案證人轉為被告,但他顯然仍無返台打算;特偵組也只能無奈表示,若再屢傳不到,“不排除”對黃髮布通緝。

法律訴追

扁案爆發迄今,特偵組對相關證人或被告,不論是傳訊、通緝、甚或羈押,無不
急急如律令,唯獨對黃芳彥始終態度曖昧,動作遲緩,讓扁案中攸關財貨去向的關鍵角色,得以逍遙於弊案核心之外,而不受法律訴追。 黃芳彥離台赴美前,從不承認與扁案有任何關係,從吳淑珍的珠寶到二次金改的政治獻金,他一概表示不知,雖然多數民眾並不相信他,唯獨特偵組對他信賴有加,偶一傳訊,訊後即飭回。黃芳彥悄悄離開台灣後,特偵組還一頭霧水,不知其去向,直到媒體追蹤不到他的人,開始起疑,特偵組才慢半拍證實他出境了!
黃芳彥黃芳彥
就在扁案第二階段偵辦到緊鑼密鼓的最後時刻,根據其他被告的供述,以及吳淑珍本人的陳述,過去所有黃芳彥否認的事實,全部印證為真:扁家寶徠花園廣場豪宅的頭期款四千萬是他墊付的;吳淑珍隱匿未報的珠寶與現金是他協助處理的;國泰世華保險庫里的現金七點四億最後是交由他幫忙安置的;甚至其他被告出境後,扁家還曾要他出面索求“政治獻金”。
陳水扁執政八年,黃芳彥幫吳淑珍傳話跑腿當代表人,與扁家交情早為人知,直到他秘密出境後,才吐露原來珍寶都由他代為保管,黃芳彥對扁家的忠誠更可見一斑,藏在黃芳彥腦袋裡的扁家秘密一天不和盤托出,扁案終究還是難窺全貌。
偏偏黃芳彥出境之後,特偵組還理直氣壯說他是證人,沒被限制出境,硬生生放著黃芳彥在美國不知去向,只低調錶示將透過管道,說服他回台,但連等三個月,黃芳彥不理就是不理,直到過年前的元月下旬,遠在海外的黃芳彥才與特偵組連絡,供出珍寶的下落,原來就放在他西裝的口袋裡!說好聽一點是黃芳彥此人果然厲害,深諳“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講難聽一點,特偵組的搜尋功夫未免太遜了!
不但搜尋功夫差,特偵組找人的功夫更差。媒體找到黃之後,特偵組還是溫良恭儉讓地行禮如儀,強調黃芳彥轉為被告之後,還沒傳訊過,要屢傳不到才會發布通緝,換言之,短期內還沒通緝黃芳彥的打算。依法出庭作證是應盡的義務,證人屢傳不到都可拘提,特偵組對扁案其他證人或被告,無不是用這種方法要求他們吐實,唯獨對黃芳彥百般禮遇,自我節制偵查權力到了難以想像的地步。

為扁扛罪

為躲避台特偵組調查而跑到美國陳水扁家友人黃芳彥,早知此關難過,曾交代秘
書傳口信給他兒子,指出落到現在的下場,只是為朋友扛下罪責使然。黃芳彥早就替未來可能發生的狀況做好因應,他交代秘書從銀行戶頭提款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現金出來,並交代萬一有一天,他被交保需要保釋金時,就從中支付,不只是他,連扁家及陳水扁辦公室成員都在他庇蔭之內,只要扁家或陳水扁辦公室成員需要保金,都可以使用。黃芳彥將1000萬元現金分成二筆,分別存放在家中和辦公室,並有部分藏在水果紙箱內。
黃芳彥黃芳彥
黃芳彥還稱,如果他發生任何不測,希望秘書能馬上傳口信給他兒子,告訴他一定要相信爸爸,爸爸絕對不是那種會污錢或協助別人洗錢的人,落到如今的下場,只是為朋友扛下罪責使然。

滯美不歸

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滯美不歸,是因為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下令”,要他不能回來,姚立明則指出,2006年“紅衫軍”抗爭期間,有一個人突然出面要買20顆5克粒鑽石,引起珠寶界大騷動,這個人疑似就是黃芳彥。
黃芳彥幾乎每天中午都會帶著一位長得白白的、漂亮的,約50歲的女士出去吃飯,當地的鄰居都覺得和他當鄰居是很丟臉的事,希望能逼他回台灣。黃芳彥雖然知道自己的行蹤已曝光,但大概沒想到會有媒體記者擋住他,攝影機真的出現在他面前,因此,他一時之間很慌亂,原本停車要拉手剎手的,也不慎誤觸了雨刷。
黃芳彥在美的生活,過的滿悠裁自得的,不過,外出時似乎很緊張,開車的過程中,不時東張西望,當地在下雨或陰天時,他仍戴上厚厚的太陽眼鏡。
黃芳彥是個阿沙力、講義氣、很隨性、有點孩子氣、注重儀容的人,敵人很少,他和吳淑珍一直有密切聯絡,本來他和阿珍說好要回來的,因為阿珍想要部份認罪協商,而在已曝光的部份,黃芳彥只有託管責任,沒想到前兆豐金董事長鄭深池竟供出他是“陪榜”的,如果他要回來,後面得再供出很多人,以他重義氣的個性而言,很難做得到,而阿珍也因此希望他不要回來。
相對於他們在評論扁弊案時的沈重,黃芳彥神清氣爽、如釋重負,他之所以不能回來,是吳淑珍下的令,因為陳致中認罪協商時供出的裸鑽,與後來特偵組在黃芳彥口袋中搜出的,是不同批的,顯然陳致中的認罪協商是有設定很多停損點的,且扁家日本金庫還未完全曝光,他的責任已經了了。
在2006年紅衫軍抗爭時間,突然有一個人出面要買20顆5克粒的鑽石,但市場上通常只準備5顆待售,因此引起珠寶市場上的大騷動,而以傳言說黃芳彥喜歡隨時在口袋中放碎鑽,視情況送美女或重要人士,以及受阿珍委託保管鑽石等事回推,當時那個人應該就是黃芳彥,陳東豪補充說,阿珍之所以要4~5克拉的鑽石,是因為這樣最容易增值。

美國國籍

曾是陳水扁家“御醫”的台灣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因涉嫌幫助扁家洗錢,且常年滯留島外遭到台當局通緝。誰想這名通緝犯毫無顧忌,近日被拍到跟紅粉知己一起在美國高檔酒店悠然度日,引發島內民憤。
國民黨“立委”、爆料大王邱毅,5月24日拿出黃芳彥跟汪姓女友在風光明媚的南加州喝下午茶的3張照片。邱毅說,這是自己朋友無意中撞見拍下的。照片中的黃芳彥氣色很好、臉色紅潤,連過去不離身的眼鏡也不見了。拍照者稱,用餐過程中黃芳彥與汪小姐神情愉悅、自在,倆人還不時湊在一起說悄悄話,“互動就像老夫老妻”。邱毅調查指出,黃芳彥被拍到的地點是位於拉古納海灘的蒙太奇度假村,曾被評為全美豪華飯店第九名,入住一晚要價2500美元。至於黃芳彥身邊的汪小姐據稱也來頭不小,是李登輝妻子曾文惠表妹的侄女。汪小姐離過婚,年約50多歲,黃芳彥在美國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她打點照料。兩人不但經常到附近餐廳用餐,連上健身房都形影不離。
面對黃芳彥的逍遙自在,邱毅調侃說,對方在美國生活無憂,“跟前老闆陳水扁吃牢飯,如天堂與地獄之別”。邱毅質疑台當局對黃芳彥的通緝只是做做樣子,“特偵組究竟知不知道黃芳彥在哪裡?有沒有想把他帶回來?”據悉,黃芳彥曾對美國當地華人毫不諱言地表示,自己是在幫陳水扁妻子吳淑珍管理資產。對於外界的質疑,台灣檢方無奈表示,黃芳彥早已取得美國國籍,由於台美之間沒有引渡協定,所以沒有辦法將其強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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