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東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

《黃石市東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經黃石市政府研究通過,於2021年11月12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石市東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建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21年11月12日
為進一步最佳化市屬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推動市屬國有企業轉型發展,增強市屬國有企業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根據市委、市政府深化市屬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相關會議精神,以市眾邦公司和市交投集團為主體,組建黃石市東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東楚集團),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牢牢把握“有利於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原則,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以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增強企業活力、提高效率和效益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形成體制機制完善、主責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管理水平科學的優勢產業集團公司,為黃石建成武漢城市圈同城化發展示範區貢獻更大力量。
二、組建方式、職能定位及經營目標
(一)組建方式
整合市眾邦公司和市交投集團,組建市東楚集團。市東楚集團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市政府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隸屬市委、市政府管理。市眾邦公司和市交投集團領導班子,由市東楚集團黨委管理。
(二)職能定位
堅持市場化、專業化、品牌化轉型,突出以產業運作為核心的“產、投、融”一體化商業模式,綜合運營與投資運營並重、實業主業與資金資本融合,形成各業務領域相互促進、協調發展的產業體系,最佳化生產力和產業布局,將市東楚集團打造成為綜合交通基礎設施投資運營商、產城融合投資開發商、公共產品與公共服務提供商。
(三)經營目標
到“十四五”末,市東楚集團力爭資產總額突破1000億元,信用評級達到AA+,培育1家上市企業。
三、公司機構設定
市東楚集團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完善治理結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著力構建“黨組織領導、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組織架構,形成“定位清晰、權責對等、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一)黨委會。黨委班子成員11名,設黨委書記1名,兼任公司董事長,黨委副書記2名(過渡期3名),紀委書記1名,黨委委員7名,全面落實市屬國有企業黨委研究討論“前置程式”要求,發揮國企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
(二)董事會。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董事4名,其中外派董事1名、職工董事1名。董事長為集團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會為集團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機構。
(三)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5名,其中監事會主席1名。
(四)經理層。經理層由7人組成,其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3名(過渡期4名),總工程師1名,總會計師1名,總經濟師1名。
(五)內設機構。根據東楚集團職能定位和戰略規劃,按照精幹高效原則,內設職能部室10—12個,具體名稱和職能另行制定“三定”方案。
四、公司經營範圍及註冊資本
(一)經營範圍
圍繞道路橋樑和城市交通的產業鏈布局,推動配套資源的開發利用;統籌“水鐵公空”產業布局和相應基礎設施建設,打造全市物流轉運平台;負責城市土地整理、保障性住房、商業棚改、商品房的投資與建設;探索農林漁等農業板塊產業化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礦山開發、長江采砂等資產資源開發及利用;實施片區開發投資與建設;建設並運營體育綜合體、打造精品賽事、發展體育文化的特色品牌產業;與公司產業相關的其他投融資和產業投資業務。
具體經營範圍最終以市場監管局註冊為準。
(二)註冊資本
公司註冊資本20億元。
五、資產及機構整合
(一)資產
將市眾邦公司和市交投集團所屬資產依法整合到市東楚集團,具體資產情況以國家審計機關出具的清產核資審計報告為準。
(二)機構整合
待市東楚集團註冊完畢後,嚴格按照實質性整合和提高信用評級的目標要求,細化工作任務,建立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壓縮管理層級,最佳化產業板塊布局,精簡整契約質化的業務板塊,減少法人戶數。
六、政策支持
(一)市直相關部門要在財稅、土地、資產盤活及社會保障等方面,配套政策支持本次東楚集團的相關企業整合工作。
(二)引導商業銀行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推動商業銀行對兼併重組企業實行綜合授信,改善對企業兼併重組的信貸服務。相關部門在信用評級上予以大力支持。
(三)完善政府購買產品和服務制度,對於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國有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穩定可靠、公開透明的補償機制。
七、組建工作實施步驟
由市東楚集團成立組建工作專班,負責市眾邦公司、市交投集團整合及相關工作。
(一)市東楚集團組建工作專班擬定組建方案,報市屬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提交市政府常務會研究。
(二)市東楚集團擬定集團公司章程、辦理相關證照的變更,成立董事會、監事會,報市政府國資委審核。
(三)做好相關財務分析,聘請中介機構擬制整合重組企業的財務報表並出具意見;對重點關注的整合重組事項可聘請專業機構進行財務分析,並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議。
(四)對市眾邦公司、市交投集團開展清產核資工作。對公司資產、帳戶、人員等具體情況進行清理,並及時登記備案。
(五)對相關資產進行評估,完成資產劃轉及財產、人事移交等整合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高位協調運營機構,堅持目標導向,及時研究解決轉型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充分發揮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的職能和作用,大力支持國有企業深化轉型發展,完善配套措施,切實保障整合工作高效推進。
(二)強化風險防控。市眾邦公司和市交投集團繼續履行各自的主體責任,切實做到職工隊伍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幹勁不減、標準不降,嚴格把控信用等級風險、資本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穩定風險,確保企業平穩運行。
(三)嚴肅工作紀律。對整合重組所涉及的企業,除企業正常經營運作外的資產、債權、債務、人事、財務等重大事項暫時凍結,至股權資產歸置到位、重組基本完成為止。任何企業或個人不得突擊提拔幹部、招聘人員、發放錢物、擅自劃轉資產、轉移債權、違法轉讓或侵吞國有資產,防止發生以權謀私行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紀委監委、組織部和國資委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防止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對在整合重組中離任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及時做好離任審計工作。
(四)營造良好氛圍。此次整合重組工作涉及面廣、敏感性強、關注度高,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加強宣傳引導,正面宣傳本次整合重組,對外做好宣傳引導,消除負面影響;對內做好人員穩定,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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