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爾康(1880~1943年),又名黃載祿。沙縣城關興義坊人。
基本介紹
- 本名:黃爾康
- 所處時代:近代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沙縣城關興義坊人
- 出生時間:1880
- 去世時間:1943
- 主要成就:縣巨商之一,連任商會會長達10年
早年生活,經商理念,
早年生活
父為泥水匠,母為琅口茶行女工,因家境貧困,入果育義學就讀。15歲在范瑞吉店當學徒。後相繼與人合辦過塘棧、正茂泰南貨店、正茂牲南貨店。民國16年(1927年)獨資辦黃正茂京果店,除在福州霞浦路(後遷往馬祖道)設有分行外,上海、天津、台灣、漳州、永安等地亦有分支機構或代理商行,經營筍乾、紙、菇、木材等土特產品,同時又創辦聯吉鹽業公司,為沙縣巨商之一,連任商會會長達10年之久。
經商理念
黃爾康由貧而富,卻無富焰驕人、欺貧重富的行為。某年夏天一日中午,一小孩到黃正茂店中買一銅片白糖,一店員正在吃飯,隨口答道:“沒有糖賣。”黃爾康聽到,連忙出來叫住那小孩,把白糖賣給他。事後,黃爾康對那店員說:“炎日當頭,叫小孩來買一銅片糖,定是家境貧寒且又有急用,你嫌一片錢生意小,麻煩多,可見不會做生意。還是另請高就吧”。那店員遂被辭退。黃爾康的店規家訓強調:遇有穿草鞋進店,店主應親自送茶敬煙,以示親切;遇有穿皮鞋的進店,則由店徒送茶敬煙,以盡禮貌。任商會會長時,往往宴會頻頻,無暇應接。但若有貧困人家宴請,黃爾康往往提早先到。他認為貧困人家少有宴會,如果不親臨參加,難免使人失望。故寧可不赴富貴人家宴會,也不失禮於貧困人家。民國29年農曆六月,適逢黃爾康60壽辰,子女親朋欲為他做壽。黃爾康因時逢大旱,災情嚴重,怕做壽引起非議,特改在九月舉行壽慶,且一再交代,時值抗戰,人民生活艱苦,不可鋪張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