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溫泉

黃溫泉,男,漢族,湖南郴州人,華僑大學法學院講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與行政法碩士,主要從事憲政、人權方面的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溫泉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郴州
  • 職業:講師,法學研究員
個人簡歷,講授課程,附科研成果,

個人簡歷

1969年11月出生於湖南宜章縣梅田鎮的一個農民家庭,其家鄉位於南嶺腳下,素稱“南蠻之地”,近世出產過不少如鄧中夏、黃克誠、肖克、鄧力群等“反骨”人物。1982年考入湖南宜章縣一中(湖南省重點中學),因視力原因被拒入學,於是轉入宜章縣二中就讀國中。1985年國中畢業時因成績優異被“安排”考入湖南省東江師範,從此離開“正統教育”的軌道。在師範就讀期間酷愛文學,閱讀了大量西方文學名著和中國古代典籍,曾立志要做一名作家。1988年師範畢業被分到湖南宜章縣騎田嶺腳下的一所國小教書“鍛鍊”。任教期間,一面研讀歷史、哲學等方面的經典著作,一面參與當地的社會活動。1991年,因參與該村抵制鎮政府的征地運動受到處分。此後,一邊教書,一邊開始參加自學考試。1992年由國小調至梅田鎮中學講授語文、政治、歷史等課程。通過長期自學先後獲得湘潭大學法律專業自學考試的專科及本科學歷。1997年,報考並通過了宜章縣公檢法系統舉辦的面向社會招錄人員的考試,因宜章縣教育局禁止教師“跳槽”未獲批准,於是以國中的英語基礎準備考研。
1999年考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的公費碩士研究生,至此結束了在農村基層長達11年的教書生涯。(成為華僑大學法學院唯一一位沒有念過高中、大學,僅靠國中英語基礎考上碩士的教師)——被稱為地地道道的來自“草根社會”的“土教師” 。
在武漢讀研期間,擔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會秘書長,師從劉茂林、劉嗣元、方世榮等憲政專家,比較系統地閱讀《政府論》、《社會契約論》等西方自然法學派的經典著作,熱衷於研究憲政與自由主義理論,2002年被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2002年7月來華僑大學法學院任教。來華大後,積極參加各項教學、科研活動,在華大法學論壇及為泉州社會各界舉辦各種形式的法制講座10餘次;迄今為止,在《法商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理論月刊》、《社科與經濟》等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

講授課程

《憲法》、《行政法》、《行政訴訟法》、《警察法》、《經濟法》等。

附科研成果

1、《美國大選:一次對美憲政體制的全方位透視》,載《理論月刊》,2001年第5期。
2、《憲法的嬗變及其嬗變的特殊性分析》,載《社科與經濟信息》,2001年第3期。
3、《試論黨員代表言論免責權之保障》,載《人大代表工作理論與實踐》,武漢出版社,2002年4月第1期。
4、《在我國行政訴訟中確立可訴行為成熟原則的探討》,載《法商研究》,2001年9月。
5、參編《經濟法概論》(教材),中國檢察出版社,2003年3月版(ISBN7_80185_059/D.1053)。
6、《從一次村委選舉糾紛看我國村民自治的司法救濟問題》,載《華僑大學學報》(哲社版),2005年第1期。
7、《論我國自律性體育處罰制度的缺陷與完善》,載《華僑大學法律評論》,2005年第1期。
8、主編《憲法學概論》,蘭州大學出版社,2005年6月版。
9、《公務員隱私權與公眾知情權的衝突及本質》,載《天水行政學院學報》,2006年第2期。
10、《論憲政的寬容精神》,載《人大研究》,2007年第8期。
11、《論憲政的寬容精神》,轉載《憲法學、行政法學》2007年第11期(《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複印報刊資料》)。
12、參編《憲法學》,廈門大學出版社,朱福惠主編,2007年8月版。撰寫第四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13、參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廈門大學出版社,劉連泰主編,2008年6月版。撰寫第二章、第四章。
14、《自由主義與中國憲政關係研究》,華僑大學科研基金項目,2008年7月,(08HSK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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