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榮富(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棟街道辦事處原一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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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富,曾任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棟街道辦事處一級主任科員。

2024年2月,黃榮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榮富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法,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西雙版納景洪工業園區農墾局局長,曼沙農場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景洪市嘎棟街道辦事處一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法

2023年9月1日,據清廉景洪訊息,景洪市嘎棟街道辦事處一級主任科員(原西雙版納景洪工業園區農墾局局長,原曼沙農場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黃榮富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景洪市紀委監委訊息:景洪市紀委監委對景洪市嘎棟街道辦事處一級主任科員(原景洪工業園區農墾局局長,原曼沙農場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黃榮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黃榮富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失。
黃榮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景洪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景洪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榮富開除黨籍處分;由景洪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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