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棆

黃棆(1126~1202年),字公擇,羅源縣城人。父執躬,字型仁,於北宋大觀二年(1108年)自古田縣遷羅源,在城南菜園剪茅為廬而居,為羅源宅里黃氏始祖。生3子:槐、枟、棆,後相繼登第、為官,時人號為“三黃”。

基本介紹

  • 本名:黃棆
  • 字號:字公擇
  • 出生地:羅源縣城
  • 出生時間:1126年
  • 去世時間:1202年
生平事跡
棆生於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11歲即刻苦讀書,家貧不能得書,嘗借書抄讀,達旦不寐。南宋紹興二十七年(1157年)登進士,歷官海鹽知縣,廣東東路轉運官,特授朝議大夫,封羅源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賜紫金魚袋,敕巡廣南東路轉運使兼本路勸農使,兼提舉本路鹽事。
棆出任浙江海鹽知縣時,對轄內為非作歹之豪紳,敢於繩之於法,境內得以安定。南宋孝宗末,侍臣推薦人才35人,帝從中親擇忠厚無黨者5人,黃棆居首。光宗初,特授右正言,上疏勸帝節儉,光宗贊其“卿甚訥忠”。後又屢次直言上疏,言切時務,其《論安農》中,提出以農為本,不能讓貪官污吏無休止地向農民敲詐勒索。在《論明政刑》中指出,“民貧兵驕,官多吏冗”、“法禁未行,狴犴未清”需嚴加整治。在《論取士》中,揭露取士官場腐敗行為。又在《論辟僧道》中,勸皇帝以梁武帝身滅國亡為鑑,“持公道,遠僧尼”。至於閩中利害,尤知無不言,深得帝之嘉勉。朱熹等有識之士,亦深表讚許,並廣為傳播。
棆為官時,舉賢任能,曾舉薦24人為官。任廣西考察臧否時,能深入細察,直言不諱,分別官吏好壞,曾察知貴州陳讜等7人為“臧”,知吉陽軍梁和等5人為“否”,眾人鹹服其公。
南宋慶元五年(1199年)黃棆辭官,授秘閣修撰、集英殿修撰,嘉泰二年(1202年)卒,終年76歲,卒後贈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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