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昭春,曾任澧縣財政局金融與債務股股長。
2018年6月22日,常德市企業商會到澧縣考察項目,縣財政局金融與債務股股長黃昭春與其股室工作人員馬榮華、周興三人陪同。12時許,黃昭春安排到澧縣品味閣餐館吃午飯。期間,黃昭春等6人喝了兩瓶瀘州老窖和四瓶啤酒。黃昭春個人喝了3兩白酒和1瓶啤酒。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公安機關給予行政處罰。
當天,黃昭春等人陪同考察人員到澧澹工業園、復興鎮考察項目。17時許,在送走考察人員後,馬榮華駕駛黃昭春私人黑色凱美瑞小車返回至行政中心。周興下車後,馬榮華繼續駕駛小車送黃昭春回家。路經行政中心西南出口時,因靠左邊行駛與駕駛機車的申業銀髮生輕微接觸,坐在副駕駛的黃昭春下車給申業銀道歉並試圖將機車移開,卻遭到申業銀的阻止。隨後兩人糾紛升級,其中黃昭春用拳頭打申業銀頭面部,並用腳踢申業銀大腿後,被周圍民眾勸開。黃昭春怕申業銀有朋友幫忙,當時就租機車離開了現場。23時許,黃昭春在朋友張建義的陪同下到澧浦派出所投案自首。
6月23日,澧縣公安局經過調查之後,對黃昭春做出了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決定。同日,經澧縣財政局黨組研究,免去黃昭春金融與債務股股長職務,並對其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