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方才

2017年3月8日,經富順縣第十六屆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免去黃方才同志富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富順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富順縣重大項目推進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職務(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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