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香當官期間,不畏強權,為人較正直清廉,雖在外為官36年之久,家眷仍留在
黃村老家,以耕種為業,生活和普通鄉民無異,居住較破舊。民國36年(1947)冬,蒙山縣競選國大”代表,黃心香為“國大”代表候選人之一。次年,因對國民黨政府腐敗統治不滿,棄職回家。民國38年(1949),蒙山縣解放前夕,黃心香利用他的政治影響,支持湄江游擊隊簧瑞華等人組織的反對縣府外調糧食的鬥爭,使國民黨政府從
黃村外調糧食的計畫破產;保護中共地下黨員吳凡、莫貫昆等人的安全;協助湄江游擊隊接收桃花金礦。1952年死於
黃村。由於黃心香曾為解放事業作出過有益的貢獻,1985年,蒙山縣人民政府作出決定,為黃心香恢復政治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