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平縣鄉村振興局

黃平縣鄉村振興局

黃平縣鄉村振興局是黃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黃平縣鄉村振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鄉村振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振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平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黃平縣新州鎮五里橋村鄉村振興綜合大樓
領導成員,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領導成員

唐成興同志為黃平縣鄉村振興局局長。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和縣有關鄉村振興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鄉村振興戰略,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導指導全縣鄉村振興工作。(二)擬訂全縣鄉村振興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鄉村振興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調研鄉村振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績效評估,提出相關意見建議。(三)編制全縣鄉村振興專項規劃、重點區域鄉村振興規劃,組織實施貴州省鄉村振興行動計畫和決戰重點區域鄉村振興計畫;配合做好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鄉村振興工作的考核工作。(四)負責指導全縣項目庫建設,項目的審查、申報和項目資金的監督管理;擬定中央、省、州下達的各類扶貧資金分配建議方案;負責扶貧資金使用與項目的備案審查、監督管理、績效考評和檢查驗收;負責對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和業務指導。(五)組織開展全縣鄉村振興的統計、動態分析、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工作;負責建檔立卡信息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做好鄉村振興有關工作。(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縣直各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鄉村振興工作任務,抓好督查督導、統籌調度、信息收集。(七)統籌、協調信貸工作。負責做好國家、省級和州級鄉村振興龍頭企業的推薦上報及相關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對口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工作。(九)負責聯絡協調定點幫扶單位工作;負責聯絡協調省領導集團幫扶;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承擔省外、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幫扶黃平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十)指導鄉鎮鄉鎮進行產業化振興、科技振興、特色產業和鄉村振興產業園區建設。(十一)負責組織、指導實施地區幹部培訓、農村勞動力全員培訓;負責指導和協調各鄉鎮開展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工作。(十二)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合法性審查以及政策法規宣傳等工作。(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十四)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州、省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主要負責鄉村振興重大事項、重要工作的責任分解;協調組織本部門綜合性材料、政策性檔案、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審核;負責鄉村振興宣傳和信息工作,總結鄉村振興典型經驗,組織開展全縣鄉村振興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負責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等方面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綜治、消防、老乾、衛生健康、公產管理、後勤服務、政務公開、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及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網上名稱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軍民融合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黨建有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協調社會各界扶貧捐資捐物的投放和管理工作。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相關工作;加大科技創新,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二)業務股(政策法規股)。主要負責研究提出鄉村振興和促進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扶鄉村振興中長期規劃;編制鄉村振興專項規劃、重點區域鄉村振興規劃;指導建立精準鄉村振興機制;協調、統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鄉村振興政策兩項制度有效銜接工作;負責全縣鄉村振興重大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負責指導鄉村振興檔案建設;研究制定貧困退出後續扶持政策;配合國家、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州鄉村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項目年度工作計畫、扶貧資金投入情況、項目實施、資金分配建議方案等工作。指導各鄉鎮開展項目庫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產業化振興、集團幫扶工作;負責指導鄉鎮開展鄉村振興產業園區建設;負責總結和推廣有效的利益聯接機制;督促、指導資金、項目和檔案三項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級和州級以上鄉村振興龍頭企業的推薦、上報和檢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縣級社會資金平台的建設、管理;組織監督檢查全縣鄉村振興計畫、資金的落實情況、使用情況和使用效果,糾正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資金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負責協調聯絡住房、交通、衛生、水利、電力、電訊、網路等鄉村振興工作。負責東西部扶貧協作、社會扶貧和對口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和聯絡服務;負責協調中央在黔單位、國企及民企在我縣的定點幫扶工作;負責聯絡協調省領導集團幫扶;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承擔省外、境外非政府組織和個人幫扶黃平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建立健全對口幫扶工作機制,制定對口幫扶合作規劃和年度幫扶合作計畫;負責社會鄉村振興項目實施和管理的指導;健全完善東西扶貧協作工作機制;配合做好與幫扶城市的深度交流合作,推動黔貨出山、人才培養、產業合作及旅遊開發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推進鄉村振興、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深化經濟技術交流合作、加強幹部(人才)培養交流、共建產業園區和旅遊資源開發等重點幫扶與合作交流任務;承擔各級各部門定點扶貧的聯繫、協調、服務工作;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鄉村振興;負責農村致富帶頭人培訓,農村勞動力全員培訓(產業培訓)。配合做好上級黨委和政府對我縣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鄉村振興考核工作。
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合法性審查以及政策法規宣傳等工作;牽頭開展鄉村振興改革和發展政策理論研究、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研究和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政策法規;協助上級部門對鄉村振興領域行政執法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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