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區物價局

黃州區物價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10〕69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州辦發〔2010〕13號)精神,設立黃州區物價局,為區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州區物價局
  • 地點黃州
  • 類型: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編制和職數,其他事項,主要負責人,辦公地點,

職責調整

(一)增加反價格壟斷的執法職責。
(二)增加價格公共服務職責。
(三)增加價格監測工作職責。
(四)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價格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價格、收費以及規範政府價格行為和反價格壟斷等市場價格行為的地方性規章,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提出綜合運用價格政策和其他經濟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調控市場,保持全區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建議,制定全區價格工作規劃,部署年度工作任務,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價格走勢,監測預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價格總水平變動,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全區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全區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
(四)按照許可權分工,負責研究提出區級管理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的原則和作價辦法,對國家和省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國家機關收費標準提出意見,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發布市場價格信息,引導經營者價格行為,擬訂反價格壟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的辦法,研究提出價格調控和監管的建議。
(五)建立和完善價格調控體系,貫徹執行區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研究制定徵收計畫和管理辦法,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審核。
(六)組織開展全區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壟斷、價格欺詐等各種價格違法和亂收費行為,健全價格舉報制度;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社會監督工作,指導並承擔價格公共服務工作。
(七)負責全區農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的成本調查和監審工作。
(八)負責全區涉案財產的價格鑑證工作,指導中介機構的價格鑑證、價格評估、價格認定,價格信息服務,價格政策諮詢等工作。
(九)負責全區物價幹部的業務培訓。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物價局設辦公室(掛政工股牌子)、政策法規股、價費管理股3個職能股室。

編制和職數

區物價局機關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派駐)紀檢組長1名,中層幹部職數1 名。

其他事項

(一)黃岡市黃州區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分局加掛“黃岡市黃州區成本調查監審分局”的牌子,為區物價局直屬副科級行政機構,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價格監督檢查、反價格壟斷及反價格欺詐工作的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並對價格違法行為和亂收費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對全區價格壟斷行為進行反壟斷調查並實施行政處罰;監督區內經營者和收費者對價格和收費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受理價格舉報並及時查處、反饋;推進全區價格誠信工作;推進價格公共服務。承擔國務院和省市價格主管部門和省、市委,政府下達的農產品生產成本及涉農收費調查工作;組織和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成本調查、測算、監審工作,為區級價格主管部門舉行的價格聽證會提供成本監審資料;承辦上級及本級價格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黃州區價格調節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物價局。

主要負責人

舒小平

辦公地點

黃州寶塔路64號
黃岡市黃州區物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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