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島十問

由中國南海研究院編譯的中英文讀本《岩島十問》(簡稱《十問》)於2012年6月15日正式出版,史料證明中國元朝即發現並命名黃岩島

基本介紹

  • 書名:黃岩島十問
  • 又名:十問
  • 譯者:中國南海研究院
  • 出版時間:2012年6月15日
簡介,文章內容,

簡介

中國南海研究院在其官方網站發布《黃岩島十問》,從歷史、地理等方面詳細闡明了黃岩島為中國固有領土的事實依據,並對菲方主張進行駁斥。

文章內容

1、黃岩島在哪裡?
黃岩島(曾用名:民主礁),國際上通稱斯卡伯勒礁(Scarborough Shoal),位於北緯15°07′、東經117°51′的南海海域,是中國中沙群島的一部分。黃岩島為一環形礁盤,礁盤周緣長55公里,其內部形成一個面積約為130平方公里、水深為10~20米的潟湖。
2、中國是何時發現並命名黃岩島的?
中國早在13世紀的元朝時期就對包括黃岩島在內的南海海域進行了天文和地理方位測量。這說明,中國至少在元朝就已經發現並利用了黃岩島。
1935年,中國政府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南海諸島132個島礁沙灘,黃岩島位列其中,作為中沙群島的一部分列入中國版圖。1947年,中國政府內政部方域司審定公布南海諸島地名172個,黃岩島以民主礁的名稱,列在中沙群島範圍內。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政府組織對南海諸島地名進行普查,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受權對外公布“中國南海諸島部分地名”時,將黃岩島作為標準名稱,同時以民主礁作為副名。
3、中國是如何對黃岩島進行開發和利用的?
黃岩島及其周邊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傳統漁場。中國漁民世世代代在這片海域從事漁業生產活動,黃岩島也是中國漁民在南海航行時進行避風、休息等活動的場所,現存的《更路簿》及有關古籍完整記載了中國漁民在黃岩島海域的航線。從元代以來,中國人民從未間斷在黃岩島及其周邊海域的活動,長期對黃岩島進行開發和利用。中國政府對這些活動進行了持續有效的管理。這些史實為中國歷代的官方檔案、地方志和官方地圖所佐證。
中國政府多次派科學考察隊到黃岩島進行科學考察。例如,1977年10月,中國科學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的科研人員登上黃岩島進行考察。1978年6月,該所科研人員再次登島進行考察活動。1985年4月,由國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組織的綜合考察隊登上黃岩島實施綜合考察。1994年,中國南海科學考察隊抵達黃岩島進行考察,並在島上建了一塊一米高的水泥紀念碑。1994年、1995、1997以及2007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先後四次批准無線電愛好者登島進行無線電探險活動。
4、中國是如何對黃岩島實施有效管轄的?
1935年,中國政府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南海諸島132個島礁沙灘中,黃岩島作為中沙群島的一部分位列其中。該委員會隨後公布的《中國南海各島嶼圖》將黃岩島劃入中國版圖。1947年,中國政府內政部繪製了《南海諸島位置圖》,標註了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個群島的整體名稱,還標註了島、礁、灘、沙的個體名稱172個,黃岩島以民主礁的名稱,列在中沙群島範圍內。1948年,《南海諸島位置圖》作為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的附圖由中國政府內政部正式發布。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繼續行使對黃岩島的主權。1951年周恩來外長發表《關於美英對日和約草案及舊金山會議的聲明》,明確指出“西沙群島和南威島正如整個南沙群島和中沙群島、東沙群島一樣,向為中國領土,在日本帝國主義發動侵略戰爭時雖曾一度淪陷,但日本投降後已為當時中國政府全部接收”。因此,黃岩島作為中沙群島的組成部分,其主權歸屬中國確鑿無疑。1958年,中國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領海的聲明》,再次確認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屬於中國領土。1959年,中國政府在西沙永興島設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島辦事處”,隸屬中國的廣東省,1988年劃歸新設立的海南省。
20世紀80年代初,中國政府組織對南海諸島地名進行普查,1983年中國地名委員會授權對外公布“中國南海諸島部分地名”時,將黃岩島作為標準名稱,同時以民主礁作為副名。 199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台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一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再次重申了包括黃岩島在內的南海諸島主權屬於中國。
5、為什麼說黃岩島在菲律賓領土範圍之外?
1997年以前,菲律賓從未對黃岩島提出領土要求。菲律賓的領土組成和範圍是明確的。1898年的《美西巴黎協定》、1900年的《美西華盛頓協定》以及1930年的《英美條約》均明確規定,東經118°線為菲律賓領土的西部邊界,黃岩島在此範圍之外。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菲律賓與美國之間簽署的一系列條約和協定先後重申了上述三個條約的法律效力。菲律賓1961年關於領海基線第3046號法令和1968年菲關於領海基線的修正令均明確重申了東經118°線為菲律賓的西部邊界,黃岩島未作為菲領海基線基點。
菲律賓官方一直明確表示,黃岩島不在菲領土主權範圍以內。比如,時任菲駐德國大使在1990年2月5日致德國無線電愛好者的信中明確表示“據菲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部,黃岩島不在菲領土主權範圍以內”。在1994年10月18日菲國家地圖和資源信息部及1994年11月18日菲業餘無線電協會向美國業餘無線電協會出具的檔案中,均確認“菲領土邊界和主權是由1898年12月10日巴黎條約第三款所規定,黃岩島位於菲領土邊界之外”。
6、菲律賓何時對黃岩島提出領土要求的?
從1997年5月開始,菲律賓方流露出侵占中國領土黃岩島的企圖。當時中國無線電運動協會組織的中美日無線電探險隊登上黃岩島進行無線電探險活動期間,菲律賓多次出動軍艦和軍用飛機對此進行跟蹤、監視和干擾。菲國兩位眾議員公然搭乘海軍艦艇登上黃岩島,在島上豎旗立碑,並對中方人員進行攔堵和恫嚇。2009年菲修訂領海基線法令並將黃岩島列入其領土範圍。這些行為遭到了中方的明確反對和嚴正交涉。
7、為什麼說菲律賓對黃岩島主權依據站不住腳?
菲方對黃岩島的立場前後不一,自相矛盾,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依據。(一)20世紀90年代以前,菲方從未對中國對黃岩島的主權和管轄提出異議。(二)90年代後期,菲以“地理鄰近”和“黃岩島位於菲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範圍內”為由,提出對黃岩島的領土要求。“地理鄰近原則”不是取得領土主權的依據,“專屬經濟區說”違背了國際法中“陸地支配海洋”的原則,也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濫用和曲解。(三)2012年4月黃岩島事件後,菲方又提出新的依據,稱“菲律賓自獨立以來就對黃岩島實施了有效占領和有效管轄。”中國對黃岩島的發現、利用、命名和有效管轄自13世紀始延續至今,從未中斷,大大早於菲律賓獨立。
8、為什麼說菲律賓以“地理鄰近說”主張黃岩島主權違反了國際法?
菲律賓宣稱黃岩島與其最為接近,因而“歸屬”於菲律賓。從國際司法實踐和國際判例看,所謂的“地理鄰近說”並不能構成一國侵占另一國領土的依據。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有距本土非常遙遠而距其他國家更近的領土,國際上類似這種在遠離本國的大洋區域,或在鄰國海岸附近擁有島嶼的事例很多,但這並未因地理位置的接近而改變島嶼的主權歸屬。
9、為什麼說菲律賓以“專屬經濟區”主張黃岩島主權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曲解和濫用?
菲律賓認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專屬經濟區的最大寬度為200海里,而黃岩島東距菲律賓呂宋島約125海里,位於其專屬經濟區之內,因此宣稱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菲對黃岩島擁有“主權”。這是菲基於其自身單方面利益對海洋法的曲解和濫用,這種做法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陸地支配海洋”是國際法的一條基本原理,沿海國對專屬經濟區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是從領土主權派生出來的。《公約》沒有任何對國家陸地領土進行變更的規定,更未賦予任何國家把本國的專屬經濟區主張擴展到其他國家領土上的權利。《公約》不能構成有關國家對中國黃岩島提出領土主權要求的依據。因此,菲律賓罔顧黃岩島的主權已歸屬中國的事實,以所謂“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主張損害中國的領土主權,不僅是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歪曲,更違背了《聯合國憲章》關於領土主權不可侵犯的基本準則。
10、2012年4月,黃岩島究竟發生了什麼?
4月10日上午,12艘中國海南籍漁船在黃岩島瀉湖內正常作業時,菲律賓海軍“德爾皮拉爾號”巡邏艦堵住潟湖出口。菲方武裝人員隨後登臨其中四艘漁船對中國漁民進行問話,肆意搜查拍照,態度粗暴惡劣,嚴重侵犯了中國領土主權和漁民人權。4月10日下午,正在附近執行巡航執法任務的中國海監84船和75船接報後立即趕赴事發海域,保護中國漁船漁民安全。4月11日下午,中國漁政303船亦抵達現場,開始指導漁船漁民安全、有序地撤離,脫離菲方威脅。此後,菲一艘考古船長時間在潟湖內非法作業,經中方多次交涉後直到18日離開。
黃岩島事件發生後,中方一直表示將堅持通過外交協商解決當前事態。但菲方卻不斷擴大事態,發表錯誤言論,誤導國內和國際公眾,煽動民眾情緒,嚴重損害中菲雙邊關係。為防止菲方進一步挑釁,中方公務船繼續對黃岩島海域保持警戒,並依照中國法律對漁船進行管理,提供服務,為中國漁民在自己的傳統漁場生產作業提供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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