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黃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黃辦文〔2010〕69號)和《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州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黃州辦發〔2010〕13號)精神,設立黃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掛黃州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黃岡市黃州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經營範圍:安全生產監督
  • 公司性質:政府機構
  • 級別:正科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單位負責人,辦公地點,

職責調整

(一)將區衛生局的組織查處全區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紀行為、頒發管理全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職業安全健康培訓工作職責劃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增加指導全區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職責。
(三)將市公安局黃州分局全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
(五)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六)加強對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
(七)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區安全生產政策措施的建議,擬定全區安全生產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區全生產信息,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全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全區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和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全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按照分級和屬地管理原則,負責全區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全區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全區工礦商貿企業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全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全區職業危害事故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擬訂全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全區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區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全區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情況。
(十)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區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十一)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全區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區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負責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辦公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股、綜合安全監督股(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股的牌子)3個職能股室。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派駐)紀檢組長1名,中層幹部職數3名。

其他事項

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負責職業病的防治、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全區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區衛生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單位負責人

夏席珍

辦公地點

區政府辦公大樓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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