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糧食流通和糧油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具體落實糧食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制定全市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糧油流通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建議;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市政府的統一部署,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
(二)承擔全市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制定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全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審批並核查糧食收購資格;承擔全市範圍內軍糧供應網點的管理工作。
(五)制定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市糧食流通市場體系。
(六)指導和推進全市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對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監督執行;開展糧食流通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七)擬訂全市糧食產業化發展規劃,提出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建立糧食經營台帳,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加強糧食質量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執行糧食質量標準。
(九)指導全市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落實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市糧食財務報表,組織落實全市糧食財務掛帳的處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對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市場供求形勢的監測和預警分析;落實糧食供需抽查制度;受市政府委託依法發布糧食消費、價格、質量等信息。
(十一)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糧食局設辦公室、政工科、調控科、倉儲科、財務會計科、行業管理科、法規科(掛監督檢查科牌子)、離退休人員管理科8個職能科室。
機構負責人
局長 : 陳少敏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