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太極拳協會是在市民政局、市體育局管理和市體育總會指導下,由我市廣大太極拳愛好者和工作者為個體會員、部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為團體會員組成的民眾性體育組織,是經黃山市民政局核准註冊登記的法人社會團體,是太極拳健身愛好者的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太極拳協會
- 外文名:Huangshan City Taiji Boxing Association,縮寫為:HCTBA)。
- 協會原則:自願、務實、互助、安全
- 協會章程:總則 業務範圍 會員管理等章程
- 規範條例:24條
協會簡介,協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業務範圍,第三章 會員管理,第四章 組織機構,第五章 經費及財務,第六章 附則,
協會簡介
黃山市太極拳協會是在市民政局、市體育局管理和市體育總會指導下,由我市廣大太極拳愛好者和工作者為個體會員、部分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為團體會員組成的民眾性體育組織,是經黃山市民政局核准註冊登記的法人社會團體,是太極拳健身愛好者的家。
協會的原則和宗旨是:堅持自願、務實、互助、安全的原則。團結全市廣大太極拳愛好者和從事太極拳運動的工作者,廣泛開展各項豐富多彩的太極拳活動,組織各類太極拳比賽,交流提高各種太極拳技能,努力為太極拳愛好者提供優質的服務,不斷地促進我市全民健身運動深入持久開展。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中文全稱為:黃山市太極拳協會。(英文譯名:Huangshan City Taiji Boxing Association,縮寫為:HCTBA)。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在黃山市民政局登記註冊、市體育局管理和市體育總會指導下,由全市太極拳愛好者和關心支持民眾體育活動的社會各界人士自願組成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組織,是市體育總會的團體會員和非營利性社會體育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體育法》,以團結、友誼、進步、振興太極拳運動為目的,團結全市太極拳愛好者和關心支持民眾體育活動的社會團體和各界人士,積極開展太極拳系列活動,普及民眾性太極拳運動,加強交流,增強體質,促進技術水平的提高,為發展民眾性體育事業、建設小康黃山、構建和諧社會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會址設在安徽省黃山市全民健身館三樓(屯溪濱江東路7—2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五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宣傳黨和國家發展民眾性體育事業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和《體育法》,配合市體育總會構建面向大眾的全民健身體系,推動民眾體育運動的發展。
(二)組織舉辦太極拳系列技術培訓,開展各類太極拳系列比賽、表演活動。
(三)指導本協會單位會員組織或受邀指導其它相應組織開展太極拳系列運動推廣和普及工作。
(四)推薦優秀人才參加各級組織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培養本協會的後備力量。
(五)協調本協會會員之間、市內外同行之間在學術、技藝等方面不同意見和有關問題。
(六)加強與太極拳愛好者、關心支持太極拳事業的社會各界和各類體育組織的聯繫往來,溝通情況,交流經驗,指導工作。
(七)開展交流活動,以武會友、太極結緣,積極組織並參與省內外太極拳類的競賽或表演,為黃山增光。
(八)挖掘整理弘揚老徽州太極拳優秀歷史文化
第三章 會員管理
第六條 本協會會員種類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一)單位會員:凡是本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承認本協會章程並提出入會申請,經過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均可加入本會成為單位會員。
單位會員實行單位代表制,由單位推薦或選舉產生。任職期間如發生特殊情況而不能繼任的,由其原單位另行推選接替人員。
(二)個人會員:凡本市熱愛太極拳運動、關心支持太極拳事業的、自願參加本會組織、遵守本會章程、履行入會手續者均可吸收為本會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單位會員必須是經所在地民政部門註冊登記的合法的社會組織;
(四)個人會員為願為黃山市太極拳事業做出一定貢獻,熱愛太極運動的人員。
第八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和身份證複印件;
(二)單位會員應提交所在地業務主管單位的審批檔案和該組織出據的身份證明;
(三)經本協會主席辦公會審議通過;
(四)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協會舉辦和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重德守紀,積極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一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半年內不參加本協會團體活動,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主席辦公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 領導機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設立主席1名,常務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常務理事、理事若干名,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根據需要聘請名譽主席、顧問若干名。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
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負責起草向會員代表大會所作的工作報告,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根據主席提名,確定協會領導機構成員。
第十六條 常務理事會,由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主持協會的日常工作。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常務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
常務理事會職責是:
(一)聘請名譽主席或顧問;
(二)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三)決定成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四)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五)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出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並提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八條 本協會主席為法定代表人。本協會建立主席辦公會制度。主席辦公會由主席、常務主席、副主席、秘書長組成。主席辦公會由主席召集和主持,必要時也可召開主席辦公會擴大會議。主席辦公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由秘書處負責聯繫落實,主席辦公會一般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需向主席請假。
主席辦公會議主要職責:
(一)研究商定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貫徹落實;
(二)研究商定年度工作計畫及年終工作總結;
(三)研究商定副秘書長、理事、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免;
(四)研究商定秘書處提交的重大事項和重大活動的計畫安排。
第十九條 本協會主席、常務主席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常務理事會和主席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主席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其他應當由主席、常務主席處理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 經費及財務
第二十條 本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接受捐贈、資助;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財務管理:
(一)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會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二)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三)本協會選配具有一定專業資格的兼職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四)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資產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會旗、會徽等標誌由常務理事會制定頒發。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複製或用於商業活動。
第二十三條 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 制定或修改的章程,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的常務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