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黃小平(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黃小平,男,漢族,1962年11月出生,海南文昌人,大學學歷,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萬寧市原副市長。

2017年2月,黃小平因收受5人賄賂款29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小平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58年7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1982.08-1984.07 廣東省體育運動學校學習;
1984.07-1987.07 共青團萬寧縣委辦事員;
1987.07-1990.01 共青團萬寧縣直屬機關團委書記;
1990.01-1992.05 共青團萬寧縣委副書記;
1992.05-1995.11 萬寧縣體委主任;
1995.11-2001.03 萬寧縣(市)體育運動中心主任(其間:1994.08-1996.12 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1999.09-2001.07 在南京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政治與行政管理學院學習);
2001.03-2005.08 萬寧市和樂鎮黨委書記;
2005.08-2007.01 萬寧市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7.01-2010.03 萬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0.03-2011.03 萬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主持萬城鎮黨委全面工作;
2011.03-2012.01 萬寧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2.01- 萬寧市政府副市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11日,黃小平向時任萬寧市委書記張美文報告其違法違紀情況,並於當日向在萬寧市辦案的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調查組投案,296萬元贓款全部向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檢察院退繳。

一審判決

2017年2月,洋浦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一審作出判決:黃小平收受5人賄賂款29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黃小平表示不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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