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在新(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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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在新,男,土家族,1969年6月出生,湖北巴東人,大學學歷,1987年11月參加工作,1991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0年10月,黃在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在新
  • 民族:土家族
  • 籍貫:湖北巴東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7年11月至2000年12月,部隊服役;
2000年12月至2001年8月,鄉寧縣人民武裝部軍事科參謀;
2001年8月至2003年6月,臨汾軍分區司令部作訓科參謀;
2003年6月至2005年3月,臨汾軍分區教導隊隊長;
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臨汾軍分區司令部參謀;
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吉縣人民武裝部副部長;
2008年2月至2010年5月,臨汾軍分區司令部副團職參謀;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鄉寧縣委常委、人民武裝部部長;
2014年12月至2019年3月,臨汾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2019年6月至今,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08月12日,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黃在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臨汾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10月,臨汾市紀委監委對臨汾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黃在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在新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喪事並藉機斂財;不如實報告個人去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便利通過高利放貸向監管服務對象收受、索取財物,以借為名向被監管企業人員索取巨額財物;在對轄區內企業安全檢查、項目驗收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多人財物。
黃在新背離黨的宗旨使命,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臨汾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在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違紀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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