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呈聰

黃呈聰

黃呈聰(1886— 1963 ),出生於台中州彰化郡線西莊。國小畢業於彰化第一公學校,早年從事鳳梨罐頭業、輕便鐵道、蔗 糖、米業等行業。後棄商從“文”,入日本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學習,曾任新民會幹事。1963年7月去世。

基本介紹

  • 本名:黃呈聰
  • 出生地台中州彰化郡線西莊 
  • 出生時間:1886 
  • 去世時間:1963 
  • 主要作品:《保甲制度論》、《台灣教育改造論》等 
1921年4月15日,在《台灣青年》第2卷第3號發表《保甲制度論》。
1921年10月17日,台灣文化協會成立,1923年黃呈聰成為理事。
1921年8月,撰寫《台灣教育改造論》。
1921年8月,撰寫《台灣教育改造論(續)》一文。
1921年,撰寫《台灣經濟界的危機與其救濟》一文。
1922年,黃呈聰在《年初雜感》中,闡述人生以社會服務為榮之道理。
1931年,黃呈聰擔任線西信用組合長。
1925年1月1日,在《台灣民報》第3卷第1號寫下《應該著重創造台灣特種的文化》。 在《希望撤銷中國渡航的旅券制度》一文中,黃呈聰也力陳台灣與中國大陸交流的必要性。
1922年6月,黃呈聰前往大陸, 1923年1月1日,又發表《論普及白話文的新使命》,強調台灣民眾應有的世界觀,學習各種的科學和一般的知識。
1923年4月底,黃呈聰和王敏川共同宣傳民報,舉辦巡迴演講,希望借著《台灣民報》(半月刊)啟發台灣文化,提倡白話文,以恢復民族自信心。
1923年5月10日,黃呈聰在《台灣評議會改造論》一文中強調:日本人“對於台灣的政策必須以兄弟之情待之,擺脫優越感,實施以民為基礎的政治。”黃呈聰希望從體制內來改革政治。對評議會諮詢方式、代表構成、會期、官員聽取諮詢時的態度等等都提取了具體的意見。黃呈聰希望以“公平”的原則,來提升評議會的功能。
1924年11月1日《紳章制度撤廢論》一文中,提出廢除紳章制度的主張。
1924年10月29日,黃呈聰與林獻堂聯袂向台灣總督伊澤多喜男和總務長官後藤文夫提出《建議書》,力陳改革的事項。包括(一)關於地方制度改善之件,(二)關於教育之內容及改善之件,(三)關於警察改善之件,(四)關於差別撤廢之件,(五) 關於撤廢阿片(鴉片)吸食特.許制度之件,(六)關於言論自由 之件,(七)關於保甲制度廢止之件,(八)關於產業政策更新之件,(九)關於旅券制度撤廢之件,(十)關於水利組合之件。也可看出黃呈聰希望整體提升台灣產業政策計畫的魄力與決心。
1925年5月,黃呈聰請辭《台灣民報》的職務,到大陸發展。期間,成為“真耶穌教會”的虔誠教徒。回台之後,布道且擇居台北,在大稻埕永樂町(今迪化街)開設益豐商事會社。
1932年4月,《台灣民報》改組《台灣新民報》,黃呈聰再度受邀服務報業,出任論說(社說)委員兼社會部長。
1934年,遠渡日本,在神戶設立商事會社分社,專心商務。
1944年,從日本返回故鄉。後任大甲區署長,不久即被撤廢。私立淡江英專 (淡江大學前身)創辦人張鳴得敦聘他擔任該校董事,以及淡江文理學院名譽董事。
1963年7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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