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可芬(1953年8月——1981年6月24日),男,浙江蒼南縣人。
黃可芬是1981年致40人死亡廈門公交爆炸案嫌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可芬
- 籍貫:浙江蒼南縣
- 出生日期:1953年8月
- 性別:男
- 死亡日期:1981年6月24日
早年經歷,人物案件,
早年經歷
黃可芬,男,1953年8月出生,高小文化,浙霸匙凶江蒼南縣人,1957年隨父母遷居順昌縣,1972年停學後務農和做臨時工。1975年因偽造票證和非法炸魚、偷摸等,曾被拘留教育過。1978年5月因結夥盜竊,買賣炸藥雷管等罪行被拘留,同年10月轉捕。1979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5年。
人物案件
案件經過
1981年6月24日晚上7點50分,一聲巨響打破廈門島的寧靜,斗西路與廈禾路附譽乃朵巴近一輛車號為13—30671的雙節公車發生劇烈爆炸。
接到報警後,廈門警方緊急調遣300多名幹警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可到了爆炸地點之後,眼前的一幕卻慘不忍睹:爆炸的威力十分巨大,公車的前半部已經面目全非,現場血肉模糊,輸電線路被炸斷,周邊道路設施也嚴重毀壞。
親歷督辦過那次案件的公安幹警陳世興老人對於當時的情景依然記憶猶新,“當時正值高峰期,那輛公車上有100多名乘客,當場炸死29人,受傷84人,後來又葛承有11人重傷不治身亡。許多屍體都被爆炸衝力拋出了車外,方圓100米內到處散落著遇難者的殘肢”。
人為蓄意破壞還是意外事故?作案嫌疑人究竟是誰?是死是活?到底是不是特務的陰謀?……頓時,重重迷雲籠罩在每一個廈門人的心中。
陳世興說:“所有遇難者的身份都得到了詳細的確認,姓名、職業、住址除了那具無名屍,所以他有重大嫌疑。經過專家分析,他的身高在1.66米左右,年齡為27歲,A型血。”然而,僅憑這些線索去確定這具無名男屍的身份,難度巨大,儘管全省範圍的排查工作已經展開,但卻依譽糠閥驗然如同大海撈針。
峰迴路轉 水落石出
案件的轉機發生在8個月之後。1982年3月15日,廈門木器廠的一名職工精埋驗在倉庫屋頂翻修,無意間發現了一隻當時被炸飛的手掌,於是立刻向有關部門匯報。“經過多方鑑定與分析,這隻斷手就是那具無名男屍的。它的出現有及其重大的意義,因為有指紋,我們就是靠它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的。”陳世興說。於此同時,全省範圍的排查也已經完成,三明寧化勞改獨立大隊一名叫黃可芬的失蹤勞改犯成為了大家重點懷疑的對象。
說到這,陳世興有些激動:“有指紋就好辦了,我們把黃可芬以前的指紋和斷肢指紋的一比員良微對,吻合!最終確定他就是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
原來,製造這期爆炸案的黃可芬是一名勞教在逃人員,浙江蒼南人,他越獄逃跑後遊蕩福建各地,有多次用炸藥炸魚的犯罪經歷,並且隨身攜帶雷管炸藥,失蹤之前有人反映他曾去過廈門。
“人都死了,他的動機也無從查起,可能是報復社會,也可能是要去炸魚結果炸彈不小心炸了。”陳世興說。
終於,在全省數百名公安幹警與專家的努力調查偵破之騙只墊下,這起轟動全國的“6·.24”爆炸案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