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勇(梧州市藤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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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曾任梧州市藤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2年8月2日,據廉潔梧州訊息,黃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勇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一審宣判,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梧州市藤縣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6月,據藤縣紀委監委訊息,黃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藤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8月2日,據廉潔梧州訊息,日前,藤縣紀委監委對藤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勇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勇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漠視黨紀國法,貪婪腐化,擅權妄為,嚴重損害自然資源系統的形象。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接受管理對象“感情投資”,數額巨大。
黃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藤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勇開除黨籍處分,由藤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審宣判

2022年11月,藤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藤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四級調研員黃勇受賄案,對被告人黃勇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被告人黃勇退出的違法所得人民幣一百四十四萬五千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公開通報

2023年1月,梧州市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藤縣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勇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問題。2017年,時任藤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的黃勇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的宴請、旅遊;2021年,黃勇接受某公司人員張某某的宴請。此外,黃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黃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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