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克瓚

黃克瓚

黃克纘(1550—1634年),字紹夫,號鐘梅,明朝大臣。民間稱其為“黃五部”。福建晉江梅林(今石獅市永寧鎮梅林村)人。自小聰明機智,膽識過人。萬曆八年進士,曾任刑部尚書、工部尚書,兩度出任兵部尚書,晚年吏部尚書不就。多次上疏力陳弊政。初任壽州知州,後入為刑部員外郎。累官山東左布政使,就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天啟年間與東林黨人不和,被魏忠賢看成同黨,但後來與魏也不和,辭職回家。崇禎七年於家中去世,謚襄惠。著有《數馬集》、《疏治黃河全書》等。

基本介紹

  • 本名:黃克纘
  • 別稱:紹夫
  • 字號:黃五部
    紹夫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地:福建晉江梅林
  • 出生時間:1550
  • 去世時間:1634年
  • 主要作品:《數馬集》、《疏治黃河全書》等
  • 職位:明朝大臣
簡介,人物生平,歷史記載,博物館之物,生前作品,製作紅夷大炮,

簡介

黃克纘(1550—1634年),字紹夫,號鐘梅,明朝大臣。民間稱其為“黃五部”。福建晉江梅林(今石獅市永寧鎮梅林村)人。自小聰明機智,膽識過人。萬曆八年進士,曾兩度出任兵部尚書。初任壽州知州,後入為刑部員外郎。累官山東左布政使,就遷右副都御史,巡撫其地。請停礦稅,論劾稅使陳增、馬堂,惠政甚著。屢以平盜功,加至兵部尚書。四十年以故官參贊南京機務,為御史李若星、魏雲中所劾,還家候命。居三年,始履任。四十四年冬宮中隆德殿遭火災,克纘抓住時機,上疏力陳弊政。四十七年理京營戎政,後改刑部尚書。四十八年受神宗顧命,褒為“安邦固本大臣”。天啟元年冬加太子太保,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書。天啟四年十二月為工部尚書。時與東林黨人不和,被魏忠賢看成同黨,但後來與魏也不和,辭職回家。崇禎七年(1634)於家中去世,謚襄惠。著有《數馬集》、《疏治黃河全書》等。

人物生平

黃克纘生於明嘉靖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550年)。自小聰明機智,膽識過人。嘉靖四十年,倭寇入侵永寧,兄被逮,克纘時十餘歲,“慷慨對賊,願請代兄死,賊奇而釋之”。
萬曆四年(1576年),克纘鄉試中舉,萬曆八年成進士。初任壽州知州,後擢刑部員外郎,出知贛州府,累官山東左布政使。
黃克纘畫像(3張)
萬曆二十九年,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日本攻陷朝鮮時,山東守臣議增兵,令六郡百姓捐軍餉45萬兩,罷兵後仍年征26萬兩,百姓不堪重負,克纘奏請罷之。境內濟寧、金鄉沿河15州縣發生水災,克纘請折漕栗粟救濟災民。由於黃河堤決,河道北徙,濟寧及魚台、單縣民田淹沒無數,年賦十萬兩銀無法繳交。克纘曲加謀劃,用其他財賦充填,減輕百姓負擔。明神宗為修建遭火焚毀的乾清、坤寧二宮及皇極三殿,加緊向地方派款。其中尤以礦稅為最,大批內監四出坐索收稅,搜刮盤剝,攪得民不卿生。克纘明察暗訪,掌握確鑿罪證,上疏論劾山東稅使陳增貪贓枉法,其爪牙殺人劫財,姦污婦女,以及臨清稅使馬堂每年課徵16萬兩白銀,實際上繳內廷不及半數,余者中飽私囊等貪贓枉法罪行,請求給予懲辦。同時建議將所沒收的贓款,用以修理黃河堤岸。疏上,不報。災後,山東連年歉收,稅收卻依舊催科。克纘力為調劑,與民裁闊狹,蠲煩苛,惠政甚著。後因多次平盜,功擢升兵部尚書。
萬曆四十年,詔以故官參贊南京機務。因遭御史李若星、魏雲中無端彈劾,遂歸家候命,居3年,才正式上任。
萬曆四十四年冬,宮中隆德殿遭火災。克纘抓住時機,上疏力陳弊政,痛述20年來,稅使四出,搜刮民財,百姓為繳納捐稅,賣妻鬻兒,而宮中大興土木,奢華揮霍,耗盡民間膏血;守衛邊疆的戰士,卻餓著肚子上陣,月糧積欠數百萬。同時陳訴由於連年災荒,有的地方已經到了父食其子,妻食其夫的慘境,切望神宗皇帝“大悔前愆,一更舊轍,收羅人才,以濟時艱,罷稅停織(捐),與民休息,大渙居積,以安邊疆”。疏上,又不報。
萬曆四十七年,召克纘理京營戎政,後改刑部尚書
萬曆四十八年,受神宗顧命,褒為“安邦固本大臣”。不久,復受光宗顧命。
天啟元年(1621年)冬,加太子太保,越年,再次出任兵部尚書。其時,朝廷正為“三案”(萬曆四十三年謀殺太子的“梃擊案”、光宗致死的“紅丸案”和光宗死的“移宮案”)紛爭,兩派每每為各自利益,互相攻訐。克纘則執意持平居中,兩不依附,常常弄得兩頭挨罵。有時甚至連捲入派系鬥爭的熹宗亦感不悅,但他認為“受職自有定分,名節千古不磨”,還是堅持自己的見解。後以病請歸,詔加太子太傅。
天啟四年十二月,召克纘為工部尚書。其時宦官魏忠賢權傾朝野,炙手可熱,又值朝中重建3殿。克纘裁魏璫紫階石費30萬兩,璫又取南畿舊殿廢銅。克纘曰:“留都定鼎之所,誰敢萌不臣之心遷其重器者?”聲色俱厲。魏璫益怒,遂引疾歸。3殿建成後,加封太子太師,克纘不受。
崇禎元年(1628年),魏黨垮台後,起南京吏部尚書,不就,復遣官存問。
崇禎七年(1634)於家中去世,謚襄惠。墓葬南安二十三都上壩山。

歷史記載

黃克纘當時造炮,還是有相當影響的。例如,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戶科給事中應震就上疏說過:“戎政尚書黃克纘業捐多金,購閩人之善造者十數人輩至京,同泰寧侯造炮於京營,已造成大炮一位,銅重三千斤。”(程開佑:《籌遼碩畫》卷三十八)
天啟元年(1621年)四月黃克纘的奏摺就敘述過相關情況:“臣任協理戎政時,曾募能鑄呂宋大銅炮匠人來京,鑄完大炮二十八位,遣援遼寧備黃調煥,同壯士陳有功、顧應泰等三十人,解去遼陽七位。其一位重三千餘斤,為李秉誠請去,奉集一發,擊斃建夷七百餘人,將官二人。此道臣高出之所目擊。其餘重二千餘斤,及一千斤者,分守遼陽山東,聞再發擊斃建夷二千餘人。此袁經略之所面賞。今三炮一埋地中,其二擊破,惟有四號者三位,為建夷所得,然彼亦不能用也。所遣三十人,初以為盡於遼矣,今尚存二十六人在寧前,真壯士也。戎政府中尚有大炮十七位,大佛郎機十二位,若募百人演習而善用,當可當浙川兵一二萬人。此則神器所當急演者也”(《明熹宗實錄》卷9,天啟元年四月)
按奏摺所說,黃克纘鑄了大炮28門,參加遼陽之戰7門,包括一門最重的3000斤的大炮。其餘重2000斤和1000斤的分守遼陽山東。遼陽之戰中3門大炮被敵人繳獲,但敵人不會用。黃調煥率領的30位炮手,尚存26人。比照墓志銘,略有差異,這是正常的。值得注意的是,這裡只說擊斃“將官二人”,墓志銘則多告訴了我們這兩位將官的名字:“火狐狸與哈赤侄。”
黃克纘製造的呂宋大銅炮,其質量還不大可靠,經常炸膛。台灣學者黃一農先生認為:“惟在天啟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三月的遼瀋之役中,在遼陽之戰中,明軍憑藉這些火器仍無法與金軍抗衡,即使是新型的‘呂宋大銅炮’也因鑄造不精,導致連發過熱,無法再裝藥發射,敵兵因此蜂擁過濠而陷城,並擄獲3門四號炮(應為千斤以下)。”(黃一農《紅夷大炮與皇太極創立的八旗漢軍》)

博物館之物

2004年,石獅市博物館從民間收集到一塊明代兵部尚書黃克纘為其堂兄黃克立撰寫的墓志銘。其中關鍵的是這一段:
“余(指黃克纘)為戎政兵部尚書,值建賊(指努爾哈赤)攻遼陽,京師大震,余命兄(指黃克立)孫(黃)調煥募同安(指泉州府同安縣)善鑄呂宋炮(即紅夷大炮)者十四人,攜之入京。鑄三十門而上疏解其六於遼,令煥(指黃調煥)為守備,將南京所攜工用炮者三十人與之偕。內一炮重三千斤,為參將李秉誠取守奉集堡。夷將火狐狸將二萬人來攻城,炮一發擊死賊八百人,殲其二將,乃火狐狸與哈赤侄也……”
根據墓志銘記載:1621年,也就是努爾哈赤攻遼陽的時候,時任兵部尚書的黃克纘委託侄孫黃調煥,從泉州同安招募善鑄呂宋炮的14名匠人入京,鑄炮30門,其中6門參加了遼陽戰役。黃調煥並率南京30名炮手一起參戰。其中一門3000斤重的大炮,被李秉誠拿去守奉集堡。夷將火狐狸率領二萬人來攻城,大炮每發都要擊死800人,並擊斃火狐狸和努爾哈赤的侄兒兩名敵將

生前作品

克纘留下的著述有《數馬集》、《杞憂疏稿》、《性理集解》、《百氏繩愆》、《春秋輯要》和《古今疏治黃河全書》4卷

製作紅夷大炮

閩南特殊的地理位置、豐厚的人文背景和閩南人坎坷的人生遭遇,從而造就了學習西人長技的智慧。明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的“呂宋慘案”發生之後(西班牙人占領馬尼拉後,用大炮殺害四萬名馬尼拉的閩南人),死裡逃生的馬尼拉閩南人親眼目睹了西方先進的大炮與技術比中國的大刀、長矛更占優勢。他們已經深深懂得只有學西人之長技,才能有效阻止這種慘絕人寰的悲劇再次發生!這是中國人的文化基因派生出來的思維方式與價值觀。相較於中國其他地區,閩南與菲律賓的往來既多且早。早在萬曆二年(1574年)追剿海賊林鳳的事件中,雙方官府即有所接觸。其時,西班牙人初占菲島,物資供應頗賴每年來航的中國商船,而所載去的貨物當中,除生活用品外,還包括火藥和鐵彈等軍備物資,以及製造銅炮和彈藥的原料。萬曆年間,馬尼拉的閩南人也一直維持在數千至三四萬之多,此一頻繁的交往提供了“呂宋大銅炮”鑄法傳華的絕佳條件。呂宋島慘案之後,馬尼拉的閩南人驚魂甫定,決意“臥薪嘗膽”,“學西人之長技以制夷。”勤奮好學而又智慧的閩南人不僅學習西班牙人鑄造火炮的工藝流程,而且還研究、發明將中國先進的熔鐵工藝與西人的鑄銅技術相融合。巧妙地鑄造出數千斤重銅鐵炮管的新式紅夷大炮。不僅如此,這些閩南人還利用鑄炮以後的試炮機會,偷偷學得西班牙人使用火炮的技術,從大炮的測距、瞄準、調整仰角,裝填火藥乃至最後的發射要領。這種新式紅夷大炮告別了中國傳統火炮的“受藥不多,放彈不遠,不迅不直”等缺陷,成為“無敵天下之神物!”並用此技術為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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