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

黃之鋒

黃之鋒(1996年10月—),男, “反中亂港”分子,“香港眾志”秘書長,“學民思潮”召集人之一,“占中”發起人之一,其父黃偉明是公民黨的一員。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對黃之鋒等非法“占中”主要參與者作出判決,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

2019年8月30日,黃之鋒在前往海怡半島港鐵站途中,被警員拘捕,據悉警方以3項罪名拘捕黃之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之鋒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中國香港
  • 出生日期:1996年10月
  • 父親:黃偉明
  • 主要身份: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之一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96年10月,黃之鋒出生,其父黃偉明是公民黨一員。
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左)、岑敖暉(右)16名被告包括黃之鋒(左)、岑敖暉(右)
2012年,黃之鋒在反國民教育風波中“一戰成名”,不滿18歲的黃之鋒也被視為香港反對派的“急先鋒”。

人物事件

學民思潮
2011年5月29日,“學民思潮”成立,並由林朗彥、鐘曉晴和黃之鋒擔任召集人。之後,林朗彥後來辭去召集人一職並退居幕後,召集人餘下黃、鐘二人。
鐘於2012年6月發出聲明,指學民思潮已改變了目標,不再彰顯成立宗旨,因此宣布九十後動員退出學民思潮,唯兩個組織的方向仍然一致。
自此召集人只有黃之鋒一人。
清場被捕
2014年11月26日,黃之鋒在占中清場中被捕。27日早上,黃之鋒被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輪候提堂。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獲准保釋,押後至2015年1月再提訊。
2014年11月27日晚,剛剛獲得保釋的黃之鋒在金鐘登台講話,煽動非法“占中”者繼續留守。
被判監禁6個月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於2014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抗議涉嫌阻礙辦公而遭警方檢控。黃之鋒獲警方致電,表示將會就涉嫌阻礙警方執行職務向他們作出拘捕。
2016年7月21日,黃之鋒、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因涉非法“占中”前夕煽動及率眾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分獲“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罪。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對黃之鋒等非法“占中”主要參與者作出判決,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
2017年11月7日,香港終審法庭批准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就“衝擊政總”案抗訴。
2018年2月6日,黃之鋒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抗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抗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交流遣返
2015年5月26日,黃之鋒應馬來西亞民運人士的邀請赴馬來西亞交流抵達檳城機場即被遣返。
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
2019年8月,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被曝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在被追問下承認。8月6日,羅冠聰等與美國駐港領事交流,內容包括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
黃之鋒等與美駐港領事交流商議黃之鋒等與美駐港領事交流商議
被警方拘捕
2019年8月30日約7時30分,“香港眾志”在社交網站發文稱,秘書長黃之鋒前往港鐵海怡半島站途中,於街道被帶上車,被押往灣仔警署總部,據聞共以3項罪名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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