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朗彥

林朗彥

林朗彥,男,香港眾志前主席。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布改判,法官最終裁定,林朗彥被判囚13個月。2019年8月30日下午,黃之鋒被起訴,案件於香港東區法院審理。林朗彥亦一同被控。林朗彥亦在被告之列,卻未在法庭上出現。控方透露林朗彥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亦未知將會被控,28日離開了香港。2020年7月6日,林朗彥否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11月23日上午,林朗彥涉非法集結案開庭,庭上承認控罪。12月2日下午,據海外網報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2023年7月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全港多區拘捕林朗彥在內的4人,他們涉嫌於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通緝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朗彥
  • 國籍中國
人物生平,人物事件,占中事件,被拘捕,開庭審理,案件宣判,再次被拘,

人物生平

香港眾志前主席。

人物事件

占中事件

2017年1月11日晨,香港警方就2016年由香港反對派煽動發起的“‘占領西環’中聯辦抗命行動”拘捕7名參與者,其中包括“香港眾志”成員林淳軒及林朗彥等。
2017年8月15日,因2014年6月衝擊香港特區立法會而被定罪的13名示威者一案被宣布改判,法官最終裁定,林朗彥被判囚13個月。
2019年8月30日下午,黃之鋒被起訴,案件於香港東區法院審理。林朗彥亦一同被控。林朗彥亦在被告之列,卻未在法庭上出現。控方透露林朗彥之前並未有任何擔保,亦未知將會被控,28日離開了香港。

被拘捕

2019年9月3日,林朗彥剛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海關帶走,警方將以“煽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將其拘捕。
2020年7月6日,林朗彥否認煽惑他人參加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加未經批准集結兩項控罪。林朗彥將於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以及進行判刑。

開庭審理

2020年11月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他們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鼓動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周及林均承認所有控罪。案件將押後至12月2日下午宣判。

案件宣判

2020年12月2日下午,據海外網報導: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林朗彥等涉非法集結案宣判,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2021年2月23日,據環球網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抗訴期間保釋外出,法官在庭上宣布林朗彥和周庭此的抗訴案將轉往抗訴庭處理,兩人隨後決定撤銷保釋申請。

再次被拘

2023年7月5日,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全港多區拘捕亂港組織前“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在內的4人,他們涉嫌於網購平台支援海外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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