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之鋒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中國香港
- 出生日期:1996·10
- 父親:黃偉明
- 主要身份:香港學民思潮召集人之一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996年10月,黃之鋒出生,其父黃偉明是公民黨一員。
2012年,黃之鋒在反國民教育風波中“一戰成名”,不滿18歲的黃之鋒也被視為香港反對派的“急先鋒”。
人物事件
學民思潮
2011年5月29日,“學民思潮”成立,並由林朗彥、鐘曉晴和黃之鋒擔任召集人。之後,林朗彥後來辭去召集人一職並退居幕後,召集人餘下黃、鐘二人。鐘於2012年6月發出聲明,指學民思潮已改變了目標,不再彰顯成立宗旨,因此宣布九十後動員退出學民思潮,唯兩個組織的方向仍然一致。自此召集人只有黃之鋒一人。
清場被捕
2014年11月26日,黃之鋒在占中清場中被捕。27日早上,黃之鋒被押解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輪候提堂。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獲准保釋,押後至2015年1月再提訊。
2014年11月27日晚,剛剛獲得保釋的黃之鋒在金鐘登台講話,煽動非法“占中”者繼續留守。
被判監禁6個月
2015年7月6日,因涉嫌於2014年6月11日在中聯辦外抗議涉嫌阻礙辦公而遭警方檢控。黃之鋒獲警方致電,表示將會就涉嫌阻礙警方執行職務向他們作出拘捕。
2016年7月21日,黃之鋒、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因涉非法“占中”前夕煽動及率眾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分獲“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罪。
2017年8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對黃之鋒等非法“占中”主要參與者作出判決,改判黃之鋒監禁6個月。
2017年11月7日,香港終審法庭批准黃之鋒、羅冠聰與周永康就“衝擊政總”案抗訴。
2018年2月6日,黃之鋒就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被改判監後提出抗訴,終審法院裁定3人抗訴成功,維持原審判決。
交流遣返
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
2019年8月,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被曝與美國駐港人員密會,在被追問下承認。8月6日,羅冠聰等與美國駐港領事交流,內容包括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民主法案》、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