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麻陽苗族自治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005年11月,根據國家公共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在原縣衛生防疫站、皮防站的基礎上組建而成。

簡介,人物分工,工作任務,收費依據,

簡介

縣疾控中心內設辦公室、財務股、結核病防治股、急性傳染病防治股與應急辦、免疫規劃股、慢性非傳染病防治股、愛滋病性病防治股與愛滋病關愛中心、職業危害因素和消毒與病媒生物控制股、檢驗股、健康教育衛生宣教股、預防醫學中心門診、二門診等12個股室。
縣疾控中心的主要職能是實施全縣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規劃;負責中毒事故等突發衛生事件的現場衛生學調查、採樣檢驗與預防控制工作;負責相關場所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學評價;承擔有關部門委託的衛生檢驗、檢測業務;負責全縣健康教育及疾病控制知識的普及宣傳工作。

人物分工

1、中心主任陳 琳: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2、支部書記向金旗:主持中心支部工作,協管中心財務工作,分管結防、慢病工作。
3、中心副主任滕久富:分管中心學術委員會、質控、安全技術、急傳、應急、職危、消毒監測工作。
4、中心副主任趙 輝:分管中心財務、檢驗工作。
5、中心副主任滕召仁:分管免疫規劃、性艾與關愛中心工作。
6、工會主席廖彭生:主持中心工會工作,分管中心辦公室、健教、創衛、計畫生育工作。
7、支部副書記譚江勇:協管中心黨務、黨建工作,分管後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人事、紀檢、扶貧建整工作。
8、中心主任助理張治海:協管結防、慢病、急傳、應急、職危、消毒監測工作。

工作任務

1、完成上級下達的疾病預防控制任務,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如結核病、愛滋病防治等的具體落實與管理和轄區內疫苗使用管理,組織實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2、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調查與信息收集、報告,落實具體控制措施。
3、開展病原微生物常規檢驗與常見污染物的檢驗。
4、承擔衛生行政部門委託的與衛生監督執法相關的檢驗檢測任務。
5、指導全縣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組織和農村鄉鎮衛生院開展衛生防病工作,負責考核與評價,對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
6、負責疫情與公共衛生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指導鄉、村和有關部門收集、報告疫情。
7、開展衛生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普及衛生防病知識。

收費依據

(一)辦事依據
1、衛生檢驗檢測與預防健康檢查。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⑵《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⑶《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⑷《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⑸《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⑹《消毒管理辦法》
⑺《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⑻《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⑼《湖南省公共衛生監測工作規程》等
2、疾病預防控制與預防醫學門診工作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⑵《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⑶《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
⑸《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
⑹《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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