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旅遊外事僑務局

根據《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麻陽苗族自治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麻委[2011]66號)的檔案精神,麻陽苗族自治縣旅遊外事僑務局為主管全縣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正科級事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陽苗族自治縣旅遊外事僑務局
  • 內設機構:5個
  • 局長:曾明
  • 副局長:劉孟軍
主要職能,領導信息,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發展旅遊、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縣旅遊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外事、僑務工作發展規劃。
(二)研究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與旅遊產品促銷,培育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我縣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指導全縣旅遊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審核報批國內旅行社設立和經營範圍變更;審核報批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工作;指導規範全縣旅遊企業安全建設工作。
(四)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組織協調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
(六)擬定我縣外事、僑務工作制度;監督檢查對外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協調重大外事、僑務工作和涉外僑務事務。
(七)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縣委、縣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按縣委、縣政府檔案規定和省、市外辦的授權範圍,辦理全縣因公出國(境)人員的申報核辦工作;負責邀請、組織接待來訪的重要外賓和來麻陽進行公務活動的國(境)外人員;指導全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我縣對外宣傳工作並負責管理來我縣採訪的境外記者。
(八)統籌、協調全縣涉外工作,開展僑務工作;貫徹執行對華僑、華人宣傳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人重點人員的聯絡工作;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華僑回國定居的安置工作;貫徹執行有關華僑華人的捐贈工作;負責歸僑、僑眷扶貧救濟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工作開展對台工作。
(九)負責民眾性外事僑務政策、外事紀律教育及外事、僑務幹部的培訓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紀律和保密制度的重大案件。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曾 明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局全面工作。
黃呈章 正科級幹部 分管旅遊重大項目呈報、旅遊服務、市場開發協調臨時重大事情、扶貧建整等工作抽調縣慶辦工作。
郭紅靈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局紀檢、監察工作和行業管理股工作。
劉孟軍 副局長 分管市場開發、旅遊服務中心、安全工作。
楊敏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外事僑務、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
楊兵 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和宣傳工作。
王全英 副科級幹部、黨支部書記、行業管理股股長 分管局黨支部工作,併兼任縣旅遊外事僑務局旅遊服務中心主任,協助劉孟軍負責旅遊服務中心工作。負責縣內星級飯店的評定與覆核,旅行社初審和上報、旅遊安全等工作
黃飛鶴 辦公室主任 協助局長處理全局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保衛、編制、人事、檔案、財務、勞動、統計和計畫生育。
高玲 市場開發股股長 負責縣內景區(點)的規劃、開發及質量等級評定、旅遊產品的宣傳推介。
龍湘華 外事僑務股長 負責全縣涉外工作,審批和報批出(入)境工作,全縣僑務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旅遊外事僑務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等工作;撰寫綜合性的報告、文稿;負責培訓、旅遊工作有關信息材料的編髮;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旅遊企業進行行業審計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信訪、統計、保密管理和勞動、人事編制及計畫生育工作。
(二)市場開發股
擬定全縣旅遊為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旅遊區域的規劃與開發建設;負責旅遊資源的普查,旅遊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旅遊區(點)開發建設和旅遊度假區行業歸口管理的有關工作;擬定全縣旅遊開發市場戰略,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的促銷活動;培育、完善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旅遊市場信息調研;指導協調全縣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指導全縣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市場開發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初審和上級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覆核工作;指導規範全縣旅遊企業安全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行業管理股
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審核報批經營國內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會同相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指導旅遊文娛活動,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和旅遊安全工作,參與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組織創建旅遊城市建設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旅遊行業與交通、公安、工商、稅務、物價等相關部門的有關事宜;協調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四)外事僑務股
指導和協調全縣涉外活動及禮賓工作;辦理邀請、報批組織接待國(境)外人員來麻公務活動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全縣重大涉外事件、事故和糾紛;承辦我縣正副處級領導人因公出國(境)訪問的報批工作和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審批、報批工作;負責我縣友好城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政策指導;負責對外參觀點的開闢、調整和有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來麻訪問的境外記者;配合對外宣傳部門做好有關涉外新聞報導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在國內的合法權益;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回國安置和香港、澳門同胞回內地定居和其在內地眷屬的工作;負責全縣僑務工作扶貧工作;協助辦理歸僑、僑眷出入境及其子女升學、就業、留學等有關手續;指導開展僑務政策和理論研究工作,做好華僑華人重點人物和社團的團結友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台工作;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捐贈工作;做好我縣僑資企業聯繫點的工作。
(五)質監培訓股
負責收取並管理縣域內各旅行社旅遊質量保證金,受理旅行社旅遊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處理本縣重大的旅遊質量投訴案件;根據委託授權開展旅遊市場檢查工作,對違規者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開展並指導全縣旅遊誠信建設工作。組織研究制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和計畫並負責實施;負責旅遊新聞宣傳和旅遊宣傳資料的編制;組織和參與大型旅遊宣傳促銷活動及旅遊線路開發推廣;負責各種形式的旅遊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各旅遊企業進行宣傳促銷工作。負責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核發旅遊相關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核定旅遊景區、景點導遊人員資格證;檢查核對旅遊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及年審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旅遊外事僑務局全額拔款事業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股(室)領導職數5名。
紀檢(監察)機構編制在局機關編制總額內單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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