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熾幫,男,漢族,1970年4月出生,東莞市望牛墩鎮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8年9月,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麥熾幫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東莞市望牛墩鎮
- 出生日期:1970年4月
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逮捕,提起公訴,
履歷
2003年11月起,歷任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委員;
2007年7月起,任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委員;
2014年10月起,任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員(期間: 2013.12-2016.08 參加對口幫扶韶關工作; 2014.10-2016.08 掛任韶關市委副秘書長);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7年7月起,任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委員;
2014年10月起,任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員(期間: 2013.12-2016.08 參加對口幫扶韶關工作; 2014.10-2016.08 掛任韶關市委副秘書長);
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5月,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麥熾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8月,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麥熾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麥熾幫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變相公款旅遊及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麥熾幫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目無黨紀國法,貪慾膨脹,道德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東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麥熾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逮捕
2018年8月2日,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原東莞市大嶺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麥熾幫決定逮捕。上述案件系東莞市檢察機關決定逮捕的首宗由東莞市監察委員會對被調查人採取留置措施的職務犯罪案件。
經審查,2003年11月至2014年10月,犯罪嫌疑人麥熾幫在先後擔任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社會事務管理局局長、松山湖管理委員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上述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並多次收受行賄人賄送的財物。
目前,此案正處於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
提起公訴
2018年9月,日前,中共東莞市大嶺山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麥熾幫(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向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麥熾幫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麥熾幫,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3年至2014年,被告人麥熾幫在擔任東莞松山湖科技產業園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副局長、局長、東莞市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委員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審批工程請款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