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崇楷,原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麥崇楷在擔任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於1997年9月接受匯華公司請託,為使該公司因涉嫌走私被查扣的設備不被收繳,明確批示廣州市有關領導將上述設備解封發還,為此,收受該公司港幣50萬元;在擔任中共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和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於1994年接受業豐公司、深華總公司請託,要求公安機關變更對有關人員的強制措施,干預法院審理的有關案件,為此收受業豐公司、深華總公司給予的財物計港幣23.2萬元、人民幣28萬元。以上總計折合人民幣106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麥崇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州
- 出生日期:1934年10月27日
- 職業:政客
- 主要成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
廣東省人大代表
廣東省法官協會會長
簡歷,簡介,經歷,從孤兒到高法院長,年近花甲貪心起,迷戀吃喝玩樂,又貪財來又貪色,父子雙雙進牢籠,家人,用人,
簡歷
姓名:麥崇楷
性別:男
年齡:58歲
工作簡歷:
1951年9月參加工作
1954年1月入黨
1989年1月,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93年,連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簡介
曾經歷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他曾任第九屆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人大代表、廣東省法官協會會長;他,曾經參與審判轟動全球的“世紀大盜”張子強一案;他,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被“反腐倡廉”神聖之劍刺下馬的廣東省最高級法官;他,2003年12月2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15年有期徒刑……從一個孤兒到高法院長,再到階下囚,他的人生充滿了悲劇的“傳奇“色彩。
幼年失去父母,從小在孤兒院度過。1951年9月參加工作,1954年入黨。1988年3月任廣東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的他,被派去省高級人民法院當代院長。1989年1月正式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從那時起頭5年裡,他大膽對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提出改革的意見,使廣東較好地完成了該項工作。為提高全省法官的素質,他在省高院開辦夜大對法官進行培訓。面對法官隊伍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他不但進行嚴厲的批評,而且當眾激動地摔打火機、摔眼鏡,表示憤慨。他在大會小會上疾呼:“當事人送的錢是砒霜,吃了會死的。”1993年他繼續連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經歷
從孤兒到高法院長
1934年出生的麥崇楷,童年時就失去了雙親。後來,是一家孤兒院收養了他。孤兒院裡都是些被親人丟棄的可憐孩子,麥崇楷在那裡經常飢一頓飽一頓,不僅如此,平時還要為孤兒院做些劈柴、燒水的活,稍大一些,他還被孤兒院派到碼頭或者一些需要苦工的地方做更繁重的體力活。而賺來的錢自己卻分文未得。直到1949年全國解放之後,15歲的麥崇楷才被解放軍從孤兒院裡解救出來,並讓他念書。在黨的培養下,他學習非常努力,而且為人正直,好打抱不平,他的行為得到了眾人的交口稱讚。1951年9月,麥崇楷進入基層人民法院工作。1954年1月,追求進步的他終於如願地在黨旗下宣誓,加入了中國共產黨。此後,麥崇楷更加努力工作了,他的工作成績讓上級對他讚賞有加,他一步步地從法院的基層崗位被提升上來,1989年1月,他就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麥崇楷的銳意改革以及他的以身作則,贏得了黨組織和法院所有與他一起共事的法官們的信任。1993年,麥崇楷在民眾的熱烈擁護下,再次任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年近花甲貪心起
1993年,麥崇楷再次就任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後,因為出色的工作業績,也多次得到上級領導的表揚,連任兩屆法院院長的麥崇楷開始有些飄飄然了。
1993年夏季的一天,麥崇楷參加一個朋友的飯局。朋友看麥崇楷的穿著如此樸素,便拿出了一套事先準備好的高級名牌西裝送給他,麥崇楷起先並不接受,但經不起朋友的死纏爛打,把西裝試穿了。沒想到朋友年輕漂亮的女秘書直誇他穿上名牌西裝後,看起來又精神又年輕,並且還說一個法院的院長如果不穿得帥氣一些,豈不是讓人笑話嗎?然後那位“女秘書”多次邀請麥崇楷一起吃飯。漸漸地,麥崇楷接受了“女秘書”的一套理論,他開始注重自己的穿著打扮了,購買了一大堆名牌衣服,全身上下像變了一個人似的。
迷戀吃喝玩樂
一天,朋友請他去打高爾夫球。看見不少本城的高官巨商們都活躍在高爾夫球場上,麥崇楷大開了眼界,心裡產生了強烈的“競爭感”,從此迷戀上了打高爾夫球,經常在一些想利用他職權的案件當事人或者巨商們的包圍下浩浩蕩蕩地開著高級小車或者坐著飛機向或遠或近的高爾夫球場奔去,他也因此得到了“市高爾夫協會副會長”的稱號。
1994年的春天,麥崇楷在出席一個酒會時認識了一位姓簡的大款。簡某當時正因為一樁官司被對方抗訴到廣東省高院,這樁有可能令自己打輸以至於破產的官司,令簡某寢食不安,他通過朋友的穿針引線,終於在酒席上巧妙地認識了麥崇楷。簡某的如簧之舌,終於讓麥崇楷答應在簡某的官司二審判決時,為簡某出點“小力”。於是,他兩次在簡某的材料上作批示,甚至到該案的審訊會議上為簡某說好話,使其擺脫應受的懲罰,獲得了近千萬元的利益。簡某“知恩圖報”,也為了將來更好地利用麥崇楷手中的權利,1995年春節,簡某帶著賀年的禮物40萬元港幣到麥崇楷的家給他拜年。就這樣,麥崇楷接受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筆賄賂40萬港幣,這時的他已經把當初就任法院院長時的豪言壯語忘得一乾二淨了。
沒多久,簡某又請麥崇楷一家到澳門遊玩,麥崇楷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在澳門賭場,簡某送了麥崇楷價值人民幣35萬元的“伯爵”手錶,送給麥崇楷妻子價值港幣2.5萬元的金項鍊等禮物。1996年,港商張某在朋友的牽線下認識了麥崇楷。1997年8月,張某在進口價值300萬美元的空調機時,因海關懷疑其走私而查扣了他的空調機。張某立即找到麥崇楷,並送了50萬元給麥崇楷。於是,張某涉嫌走私空調機的事便在麥崇楷的親筆批示下,只是罰了一點款而全部退回給了張某。
又貪財來又貪色
自從收受了簡某的賄賂後,麥崇楷更加迷戀上了夜總會、酒吧、按摩之類的場所。在形形色色的人物打點下,出手大方的麥崇楷,深受“三陪”小姐的歡迎。有時欲望興起,麥崇楷還一天兩次跑去洗桑拿。1995年初,麥崇楷到某市培訓中心開會,恰逢身材適中、三十剛出頭、頗有女人味的副總經理“紅玫瑰”接待。兩人臭味相投,各取所需,談起話來格外投緣,彼此大有相見恨晚之意。沒過多久,麥崇楷就和離異單身、風騷嬌媚的“紅玫瑰”混得爛熟,終於敘出了“遲來的愛”。在麥崇楷的眼裡,小他29歲的“紅玫瑰”風情萬種,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感到“異常亢奮”。而“紅玫瑰”的心裡,早就想攀上一座大靠山。面對麥崇楷,她就更加溫柔地“套磁”了。麥崇楷一步一步墜入了腐敗的深淵。
父子雙雙進牢籠
麥崇楷非常疼愛他的獨生子麥永成。而麥永成在父親的寵愛下,一直都無心向學。親眼目睹父親不正當的行為和生活,麥永成也學會了種種不良惡習,這樣的孩子自然沒有什麼真才實學,因此麥崇楷為了讓兒子能夠有出息,費盡了心機。
1992年,麥崇楷利用手中的職權,為兒子辦了香港身份證和居留權,然後又讓麥永成披著港商的身份回到內地經商。在他的授意下,麥永成打著父親的旗號,終於在廣州搞到了一塊地皮,他想把這塊地皮建成樓盤然後賣出去,可是建樓盤需要大量的金錢,而麥永成沒有這么多的錢,他自己也沒有本事籌集到這么多錢。1995年春節簡某給他拜年,麥崇楷裝作嘆了口氣,說自己真為兒子的那塊地皮煩心,問簡某有什麼方法讓他不要煩心?精明的簡某為了抓住麥崇楷這棵大樹,他只好又以2000萬元的股份投資到麥永成的房地產公司。1997年5月,簡某因犯案被拘留,麥崇楷聞訊,立即利用手中的權力,想盡一切辦法幫助簡某脫身。簡某的脫身給了麥永成一個很好的藉口侵吞簡某的2000萬元股份,他明目張胆地要簡某的股份,而簡某為了報答麥崇楷,最終把2000萬元的股份無償轉讓給了麥永成。
就這樣,麥崇楷在1994年至1998年短短的4年間,收受匯華公司港幣50萬元,業豐公司和深華總公司港幣23.2萬元、人民幣28萬元,總計折合人民幣106萬元。多行不義必自斃,對金錢貪得無厭的麥崇楷父子終於被“反腐倡廉”之劍刺中。
2003年1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麥崇楷涉嫌受賄一案。2003年12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麥崇楷有期徒刑15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並追繳其餘在案的財物。
家人
曾有一個案件,一審原告由情婦代理,麥崇楷出面說話,原告勝訴,情婦得益;二審到了省高院,被告找麥永成轉遞材料,麥崇楷簽批過問,被告勝訴,麥永成得益。還有一個案件,被告找到麥永成,麥永成利用其父親影響,向一審法院領導打電話說情,被告勝訴,麥永成得益;二審到了省高院,原告通過關係找到麥永成轉遞材料,麥崇楷作出批示並親自過問,原告勝訴,麥永成再次得益。
對一般的案件和民眾來信,麥崇楷是不會簽批的。除有關領導轉來的外,只有麥崇楷的親屬或親信轉來的材料,麥才簽批意見。
麥永成中技畢業後,其父通過關係把他安排在市某機關工作。可是,父子二人都不滿意,認為沒“錢”途。聽說“假洋鬼子”回國做生意最賺錢,麥院長就動用手中的權杖,想方設法改變兒子麥永成的身份。1992年麥崇楷通過關係把兒子搞到香港定居,然後就以香港商人的招牌,再殺回廣州做生意。
1992年的夏秋之際,麥永成使出渾身解數在廣州弄到了一塊地皮。有了地皮的麥永成以為可以“大發特發”了,可是要把地皮變成房子,卻要大量的資金。沒有本錢的麥永成,只好眼睜睜地看著地皮一天一天閒置在那裡長草,這一放就長達三年未能開工。心急如焚的麥崇楷,只好親自出馬,四處張羅,動用一切關係替兒子開闢發財之路。他叫下屬帶著麥永成去找他曾在案件上關照過的“大款”簡某,讓簡某開出一張8位數的境外資金證明,助兒子麥永成在廣州註冊成立了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
為了感恩,簡某又以股份的形式投資2000萬元到麥永成的房地產項目上。這樣,麥永成加上貸款,終於在這塊地皮上蓋成了房子。
“官”任多職的麥崇楷,還是廣東省法官協會會長。該協會已有一家法建拍賣公司,可是麥崇楷為了兒子早日成龍,又支持兒子成立了一家粵法拍賣公司。該公司名義上是法官協會的下屬公司,實為麥永成操縱經營。有一次法建拍賣公司從湛江聯繫到一單拍賣業務,並作了前期的準備工作。當麥永成知道訊息後,利用其父影響,找湛江市中院有關領導尋求關照,並要其父出面將此業務交由粵法拍賣公司承辦。高壓下“粵法”獲得了拍賣權,業務做成後共獲佣金1540萬元,扣除湛江中院所得部分,餘605.74萬元轉入省法官協會賬戶。之後,麥崇楷主持黨組會發表意見,將200萬元轉到粵法拍賣公司,麥永成獨自一人分得100萬元。
麥崇楷在福蔭思想的操縱下,為了麥家的“新生貴族”能順利地得到貸款,親自出面找廣州某銀行領導商談,並指令省高院財務將3500萬元訴訟費收入全部存入該行,使麥永成獲得5500萬元貸款。可是,“大草包”麥永成一心想發橫財,不把錢用在正道上,卻拿這筆錢去做菸草生意,結果被騙得血本無歸,欠銀行本息6000多萬元未還。
用人
麥崇楷嚴重違法違紀的爆發期是在任院長10年中的後3年。那時,他的副手及主要部門的中層幹部都是麥崇楷一手提攜的。麥崇楷在用人方面,採取唯“財”是舉、以利取人的標準。凡是能給他帶來財富和利益的人,可以為他吹喇叭、抬轎子的人,都可以進入麥崇楷的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