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和吉

麥和吉,廣東江門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2020年9月28日,江門鶴山市人民法院判處麥和吉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麥和吉
  • 職業:廣東江門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1991年起,麥和吉、麥朋吉在鶴山市雙合鎮泗合村糾集村民長期聚眾賭博或開設賭場,通過在賭場中抽水、放高利貸,以暴力追債、打架鬥毆等方式積累大量的非法資產。2003年2月9日,麥和吉、麥朋吉糾集泗合村委會近200名村民前往鶴嶺村,無視現場公安人員、鎮政府工作人員的勸阻,肆意持械損壞鶴嶺村村民的財物。麥和吉、麥朋吉多次領導和組織實施了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串通投標、非法採礦、詐欺征地補償款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二人為組織、領導者,成員組織結構穩定,人數眾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通過經營石場、農莊、林地、工程等,將非法所得用於“合法經營”,繼續壯大經濟實力,洗白犯罪資金,實現“以商養黑、以黑護商”。2012年10月至2019年9月,麥和吉借用鶴山市部分工程隊或公司的資質,統一自行編制標書,並指使或允許其組織成員作為不同工程隊或公司的代理人串通參與雙合鎮小型建設工程的投標,通過圍標使麥和吉指定的工程隊中標19宗,從中獲取非法利益387萬餘元。2013年至2019年期間,該組織在雙合鎮多地偷挖陶瓷土,銷售獲利總計478萬餘元。

依法判決

2020年9月28日,江門鶴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對麥和吉、麥朋吉等24人涉黑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主要犯罪嫌疑人麥和吉、麥朋吉兄弟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敲詐勒索罪、詐欺罪、串通投標罪、非法採礦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22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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