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麗舒同
- 外文名:Levosalbuterol Hydrochloride Nebuliser Solution
- 是否處方藥:是
- 是否納入醫保:是
-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20193279
- 藥品類型:西藥
基本信息,成份,藥理作用,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貯藏方法,有效期,
基本信息
藥品名稱:麗舒同
外文名:Levosalbuterol Hydrochloride Nebuliser Solution
藥品類型: 西藥
規格:3ml:0.63mg/支;3ml:0.31mg/支
是否處方藥: 是
是否納入醫保: 是(醫保乙類)
批准文號: 1)3ml:0.31mg(按C13H21NO3計):國藥準字H20205016
(2)3ml:0.63mg(按C13H21NO3計):國藥準字H20193279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沙丁胺醇
結構式:
分子式:C13H21NO3·HCl
分子量:275.77
劑型:吸入製劑(霧化吸入溶液)
藥理作用
左沙丁胺醇為β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主要激動呼吸道平滑肌上的β2腎上腺素受體,導致腺苷酸環化酶激活,增加細胞內的3,5-環-磷酸腺苷(cAMP)的濃度。cAMP的增加激活蛋白激酶A,蛋白激酶A抑制肌球蛋白磷酸化並降低細胞內鈣離子濃度,舒張平滑肌。左沙丁胺醇可舒張從氣管到終末細支氣管的所有氣道平滑肌。
規格
(1)3ml:0.31mg(按C13H21NO3計)(2)3ml:0.63mg(按C13H21NO3計)
用法用量
本品僅限於霧化給藥。
6~11歲兒童:推薦劑量為每次0.31mg,每日3次,霧化吸入。常規劑量不超過每次0.63mg,每日3次。
12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推薦起始劑量為每次0.63mg,每日3次,每次間隔6~8小時,霧化吸入。
12歲以上嚴重哮喘患者或對每次0.63mg劑量反應不佳的患者,可以考慮每次1.25mg(0.63mg×2支),每日3次。
不良反應
1、全身反應:過敏反應(包括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皮疹、支氣管痙攣和口咽水腫)、流感樣症狀、意外傷害、疼痛、背部疼痛。
2、心血管系統:心動過速、偏頭痛、高血壓、低血壓、暈厥。
3、消化系統:腹瀉、口乾、咽乾、消化不良、腸胃炎、噁心。
4、肌肉骨骼系統:腿部痙攣、肌肉酸痛。
5、中樞神經系統:頭暈、肌張力增高、緊張、震顫、焦慮。
6、呼吸系統:咳嗽加重、病毒感染、鼻炎、鼻竇炎、鼻甲水腫。
7、特殊感官:眼睛瘙癢。
注意事項
1、矛盾性支氣管痙攣:本品可導致矛盾性支氣管痙攣,可能危及生命。一旦發生矛盾性支氣管痙攣,應立即停藥,並採用替代療法。應當認識到,與吸入製劑相關的矛盾性支氣管痙攣通常發生在首次用藥。
2、哮喘惡化:哮喘可能在幾小時內急性惡化,或在幾天或更長時間內慢性惡化。如果患者需要比平時更多劑量的本品時,可能是哮喘惡化的標誌,需重新評估患者情況及治療方案,必要時可考慮使用抗炎類藥物治療,如糖皮質激素。
3、使用抗炎藥:本品不能替代糖皮質激素。很多患者可能無法通過單獨使用β受體激動劑有效控制哮喘。治療方案中應儘早考慮加入抗炎藥,如糖皮質激素。
4、心血管效應:同其他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一樣,患者吸入本品後可能會產生臨床顯著性心血管效應,可通過測量心率、血壓和臨床症狀判斷。雖然此效應在吸入推薦劑量情況下並不常見,但是一旦發生,應中斷用藥。此外,已有報導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可影響心電圖變化,如T波低平、QTc間期延長和ST段下降。這些發現的臨床意義尚未可知。因此,和所有擬交感神經胺類藥物一樣,本品慎用於心血管疾病患者,特別是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心律失常和高血壓患者。
5、不能超劑量:不能超劑量服用。已有報導哮喘患者死亡與過量吸入擬交感神經藥相關。雖然死亡的確切原因尚未可知,但原因可能為突發的嚴重急性哮喘危象導致的心臟驟停和缺氧。
6、速髮型超敏反應:服用左沙丁胺醇或外消旋沙丁胺醇後可能發生速髮型超敏反應,具體反應包括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皮疹、支氣管痙攣、過敏反應和口咽部水腫。對有過速髮型超敏反應的患者服用本品進行臨床評價時,必須考慮發生超敏反應的潛在風險。
7、可能的併發症:與其他擬交感神經胺類藥物一樣,本品應慎用於心血管疾病患者,尤其是冠狀動脈供血不足,高血壓和心律失常患者;驚厥性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或糖尿病患者以及對擬交感神經胺類藥物有異常反應的患者。已經在個別患者中觀察到了臨床顯著性收縮壓和舒張壓變化,這種變化也可能發生在服用任何一種β-腎上腺素能支氣管擴張劑患者中。
8、可能發生血糖變化。已有報導靜脈注射大劑量外消旋沙丁胺醇導致已有的糖尿病和酮症酸中毒症惡化。
9、低血鉀症:如其他β-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藥物,在某些患者中,本品可能通過細胞內分流產生顯著性低血鉀,並進一步發生心血管不良反應的潛在風險。血鉀降低通常是一過性的,不需要額外補充。
10、腎功能不全:沙丁胺醇基本經腎臟排出,腎功能損傷患者可能增加發生毒性反應的風險。因為老年患者腎功能可能降低,應注意劑量選擇,且適當監測腎功能。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無本品基於妊娠婦女進行的充分嚴格的對照研究。
兒童用藥
本品用於6歲以上兒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已證實。
老年用藥
臨床研究未包括足夠數量的65歲及以上的老年患者,以確定他們和65歲以下患者的反應是否存在差異。
貯藏方法
25℃以下避光保存,不得冷凍。開袋後,需在兩周內用完本品。藥品從袋中取出後應立即使用,或在避光條件儲存並於一周內使用。
有效期
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