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最牛釘子戶

麗江最牛釘子戶

從2011年5月26日麗江古城區政府對拆遷戶下發房屋徵收決定算起,堅挺了1206天的麗江“最牛釘子戶”——和鵬,於9月12日終於在拆遷協定上籤了字。9月13日,經媒體報導後,他成了網路紅人。

2014年9月13日,“戰鬥”了1206天的和大媽家終於開始拆了。沒有爭吵,沒有公安,也沒有民眾圍觀,麗江最後一家“最牛釘子戶”拆了,但我想很多人都和我一樣,是心裡都鬆了一口氣吧。最後的拆遷,自己也做了一篇還不賴的稿子,算是為這277天交了一份還算滿意的答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釘子戶
重要事件,起因,拆遷,博弈,困境,個人生活,社會評價,

重要事件

起因

2009年12月開建的大麗高速,計畫於2013年年底建成通車。
2011年5月26日,古城區政府對拆遷戶下發房屋徵收決定,涉及大麗高速征地拆遷的拉市到宏文市場,共72戶,“釘子戶”和大媽和老胡就是其中兩戶。
按規定,和大媽家房屋的拆遷賠償金額是125萬餘元。土地證上面積為209.00㎡。以前家裡開農家樂,和大媽認為土地性質是商業用地,有關部門則定性為國有劃撥土地。因此僵持,後遭遇停水停電。
土地證顯示,老胡的房子土地面積為401.14㎡,拆遷賠償金額是182萬。他認為自家面積最大,且是國有土地,可賠償還沒劃撥土地的拆遷戶多,不公平。同樣僵持。兩個釘子戶因卡在高速路旁,也引起廣泛關注。
2013年12月30日,大麗高速正式通車。但延伸線宏文市場段,因兩家“釘子戶”的存在,施工進程一度暫緩。
2014年7月12日,“最牛釘子戶”之一的老胡家被村民自發組織人拆掉。
2014年9月13日,最後的“最牛釘子戶”和大媽家開拆。

拆遷

在全國“兩會”被點名的“釘子戶”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麗江市市長和良輝關於國家應儘快出台征地拆遷法的建議備受媒體關注。
3月9日,和良輝在雲南代表團全團會議上發言時,談到了大麗高速路修建時遇到的問題。“大理至麗江高速路修建涉及到幾十戶拆遷戶,其中大部分拆遷戶都簽訂了契約,還剩下兩戶沒有遷走。一戶評估價46萬,但對方表示少於200萬不拆;另一戶評估價72萬,但拆遷戶開價720萬,否則免談。雖然我們可以依法強制拆遷,但是一旦強拆後果也可能不堪構想,萬一出事,責任誰來負?”
“漫天要價、無理取鬧、纏訪纏訴,拆遷上訪專業戶層出不窮。”和良輝表示,“一旦征地拆遷不順利,致使項目無法開建、停建、改建甚至取消的現象屢有發生,增加了征地拆遷的工作難度,嚴重干擾阻礙了基礎設施建設,重大民生工程的建設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因此,和良輝建議出台專門的征地拆遷管理法律,以國家法律的形式明確關係,明晰權責利弊,明定征地拆遷的保障救濟措施和機制,一方面保障失地農民、被拆遷民眾的權益,另一方面保證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基礎設施和重大民生工程以順利實施,為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提供堅強法律保障。
一夜之間,麗江的這兩戶拆遷戶成為了外界關注的焦點。
一條路和兩家人的“擂台”
古城區東界河,屬於麗江城區最早開發的居民住宅區之一,位於東界河西北角的宏文市場,此前是該片區最大的農貿市場,這一片區,被規劃為大理至麗江高速公路的麗江城區入口。隨著2009年12月該高速公路的開建,涉及公路修建的宏文市場及周邊住戶拆遷工作也隨之展開。
3月8日,記者來到東界河宏文市場,之前的農貿市場的一部分,現在已被一條新修的柏油路取代,路基已基本修建完成,然而前行約兩百米,該條道路驟然被兩戶庭院式院落斷開了。
這兩戶庭院,靠東面的那一院落,其東邊和南邊的圍牆基本倒塌,走在路上,便能將院子裡看得一清二楚。這就是和大媽的家。走近了,可看到大門右側還懸掛著農家樂的招牌。走進院子,是一棟兩層高的納西樓房,裝潢是10年前流行的式樣。
在這裡,59歲的和大媽住了28年。3年前丈夫去世後,家裡就住著和大媽和兩個兒子。在公路開建之前,和大媽家中經營著農家樂,“我家的農家樂,每年保守點也有10萬元左右的收入”。拆遷工作開始後,農家樂停業,現在全家3口人處於無業狀態,家中經濟來源就靠和大媽每月一千多元的退休金。
在和大媽家西面的老胡家,無形中與和大媽家達成了“聯盟”。進入老胡家,院內的蘭花、迎春花開得絢爛,滿眼的綠意讓院內與院外的景觀形成了強烈的反差。一座鋼混結構的二層小樓坐北朝南,坐西朝東的偏房,大門進來還有三間小平房,門朝路邊開,“這原來是老母親在宏文村開的小賣部,父親去世後就沒開了。”老胡說。在這個院子裡,54歲的老胡整整住了30年。
2011年5月26日,古城區政府對和大媽和老胡兩家下發徵收房屋決定,到現在,和大媽和老胡,在這裡已經與政府相持了近一年零十個月。也因此,他們成為了麗江“最牛釘子戶”。
拆遷“出問題”的竟是兩戶居民戶
2009年12月開建的大理至麗江高速公路,是連線我國西部地區國道主幹線的重要路段,是國家深化西部大開發戰略三個重點建設項目之一。道路全長259.18公里,其中,麗江段全長82.063公里,項目概算總投資188億元,目前,路基工程已完成95%。據介紹,大麗高速公路是雲南至今建設里程最長、投資最大的高速公路項目,計畫於今年年底建成通車。
據束河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大麗高速古城區段征地拆遷協調指揮部副指揮長王紅專介紹,大麗高速古城區段所有徵地拆遷都屬於束河街道辦範圍。被稱為大麗路AB連線線,A線即從拉市到宏文市場。王紅專說,從拉市到宏文市場這一路段共涉及72戶家庭的搬遷,這72戶家庭有農戶,也有居民戶。
拆遷工作開始前,王紅專等工作人員一直以為,“在農戶的搬遷工作上會出現問題”,然而,讓所有工作人員始料未及的是,“出問題”的這兩戶,而且也是唯一的兩戶,均為居民戶。“農戶的拆遷工作已完成,對整個施工不造成影響,但是還有兩戶居民戶沒有談下來。”

博弈

土地性質之爭:是宅基地還是商業用地
涉及72戶的拆遷戶,為何其餘70戶都順利拆遷了,唯有和大媽和老胡兩家不願意拆遷,而要“釘”在原地充當“釘子戶”?
和大媽說,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對她家房屋的拆遷賠償金額是125萬餘元。“我家房屋占地面積是235平方米,我們只要求政府能幫我們安置一塊與現在這塊地價值相當的土地,否則搬了我們也沒地方住。但是他們讓我們自己去買。”
對於有關部門對其房屋為“國有劃撥土地”的定性,和大媽也不認同,“我家的地是自己買的,不是國有劃撥土地。對賠償存在異議後,我們請求對房屋資產進行評估,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評估中不是用房屋拆遷的評估辦法,而是用了貸款的評估辦法。”和大媽認為,按照這一辦法來評估,很多房屋面積被忽略,這樣的評估結果並不公正。
對此,指揮部有關負責人說,和大媽家以前是做農家樂的,因此和大媽就認為土地應該是商業用地,不承認是國有劃撥土地。“之前包括和大媽家在內的3戶居民戶,我們在東界河附近劃了一塊地讓他們去挑,結果他們不滿意,拒絕了,要求貨幣賠償。”
該負責人介紹,和大媽對政府的賠償不滿意,於是他們還找了專門的評估機構來評估,“可以肯定的是評估的價格比現在的賠償標準低,但是即便這樣,和大媽家還是不服氣。”
很顯然,和大媽家住宅的土地性質,成為了賠償的依據。針對土地性質的劃分,本報記者走訪了古城區國土資源局。據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一個歷史問題,當時土地管理比較混亂,宏文村把村子裡的糧場賣給了私人,後來這些居民戶領取了土地證,從而土地也變更為國有劃撥用地。”根據國土資源局出示的資料顯示,在1992年填發的《土地使用證存根》上,和大媽家存根上的名字仍為和大媽已去世的老公名字,用途為宅基地,土地證面積為209平米。
“可以肯定的是,和大媽家的地是國有劃撥用地,而其所提的商業用地要看是否繳納了出讓金,必須持有出讓金髮票。不是從事了商業活動就是商業用地。”國土局該負責人說。
賠償標準之爭:400多平米賠的不如幾平米賠的
“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按照國家政策來,體現公平公正。”這是老胡接受記者採訪說得最多的一句話。
老胡說,宏文市場涉及國有土地的拆遷戶共有10家,“我家後面也有一拆遷戶,他們家的房子只拆除了幾平米,就賠償了186萬元。而我們家拆遷這么大的一院房子,卻只賠償182萬元,還比他們只拆幾平米的少4萬元。”老胡說。根據土地證顯示,老胡的房子土地面積為401.14平米。
“我們家是1983年買的地基,那時東界河沿河的另一邊800多元錢就能買到180平米的地基,但我們家是花了7000元買的,並且屬於國有土地。在拆遷的國有土地中,我家面積是最大的,可是賠償的還沒有劃撥土地的拆遷戶多,這不公平。”這是老胡不願拆遷的最大原因。
對此,指揮部有關負責人給記者的解釋是:“我們已經答應了嚴格按照標準賠償,但是他們還是不滿足,如果按照他們的要求提高標準,那所有的搬遷戶都將反彈,反而不能真正體現公平、正義。”其指出,對所有拆遷戶的賠償標準應該是統一的,老胡和和大媽兩家遲遲不肯拆遷,主要還是拆遷的標準與他們的期望值相差太大。“可一旦接受他們的要求,那反倒是對其他70戶居民的不公平。”
另外,老胡認為,從商業價值來看,他們家的房子在大路邊,按照現在的這個地段,房屋價值已不一樣。老胡還參照了距離他家不遠新建起來的一幢三層樓高的小樓房。“你看那個小樓,老闆第一道出手,第二道轉租的時候,房租就漲到了35萬一年。這樣一算,這裡的房子和古城裡的房子有什麼區別?”
有關人士告訴記者,老胡家的房子是因為大麗高速路的修建,才成為了路邊。而其所參考的那一幢三層樓高的小樓,也是在大麗高速路修建之後才建起來的。而根據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章第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對此,指揮部也有話要說,“我們想要說明的一點是,按照相關的規定,損失主要包括已經造成的。如果按老胡這樣的算法,完全沒影子的房子都要被算進賠償里,這是不是有點不合理呢?”

困境

施工單位:停工每天損失4萬元
湖南第六建設工程公司是大麗高速路該路段路基工程承建方,據其項目經理介紹,2011年3月招標成功後,公司馬上動工,根據招標時的規劃,2011年6月30日就要完成所有的路基建設,然而由於這兩個“釘子戶”的出現,公司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我們每天的經濟損失為4萬元,人工和機械設備都在待命,都等著施工的命令,然而直到現在沒有絲毫動靜。就因為這么一小段路,牽絆住了我們,以致其他地方的工程也無法開工,公司經濟損失達二三百萬。”
村民:路不通難發展
宏文村村民和大叔也屬於拆遷戶,他表示自己和宏文村村民,是最盼望這條路早日修通的人,因為路不通,就難有發展。
和大叔說,搬遷之後,他就忙著和家人籌劃未來該乾點什麼,好讓自己的生活富起來。“以前我們這裡雖然有宏文市場,但是對我們生活的帶動不大,看著不遠的安樂村發展農家樂,我們眼紅啊!以前我們宏文村主要受交通制約,難有大的發展,聽到修路的訊息,我們高興極了,我和家人都想好了,今後這裡不管是搞農家樂還是做別的,都很方便,比以前種地辛苦強。可是那兩家人不搬,路也不知道什麼時候通,看著真是急死了。”
看著路不通,除了施工單位和村民,有一個人更是著急,這個人就是王紅專。王紅專告訴記者,就因為這兩戶“釘子戶”,他和指揮部工作人員每天還得面對村民日益增加的不滿。“他們想要路趕緊通,這樣可以儘快帶動他們發展,然而這兩戶不搬,路也通不了,於是不少村民都有了不滿的情緒,為了擔心村民的不滿給這兩戶人帶來傷害,我們還專門召開了多次會議,做村民的思想工作,避免因他們的不滿而發生衝突。”就在記者採訪當天,還有村民來反映這一情況。
“用法律說話” 卻怎么也說不通
王紅專說,拆遷工作一開始,他便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壓力。
王紅專說,從決定拆遷到如今近2年的時間裡,工作組出入和大媽和老胡兩家的次數超過上百次,“上到市長,下到所有工作人員,都走了無數遍。”王紅專已經不記得被趕出來多少次,但是所有人無一例外,基本上都遭遇了閉門羹。
另一方面,在大麗高速公路施工單位眼裡,王紅專缺少強制力,律師出身的他在工作期間更偏重於用法律來說話。“我總希望能從法律的角度審視這件事,從法律的角度維護拆遷戶的利益,期待協商,好好談。同樣的事情,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處在我這個位置,真的是太難了。”王紅專感慨地說。然而,讓他想不通的是,為什麼和大媽和老胡兩家,即便用法律來說話,卻怎么講都講不通。“如果補償標準低,為什麼別的70戶能搬,而只這2戶不搬?”
據王紅專介紹,經過行政複議以及行政訴訟後,法院已經具備了強制拆除的條件,然而出於尊重拆遷戶的角度,征地拆遷指揮部所有的人都堅持用一種平心靜氣的態度去解決,“然而,工期逼近,兩個釘子戶仍‘釘’在那裡不見一絲鬆動。”王紅專說,這樣的等待,等來的卻是釘子戶一翻再翻的價碼。
業內人士:和解才是多贏的結局
業內人士認為,“釘子戶”有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然而值得關注的是,在整個事件中,當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在長達近兩年的時間裡,對於這兩戶拆遷戶,麗江政府方面並沒有利用手中的強制權一硬到底,採取強拆等強制手段。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該人士認為,縱觀國內眾多的釘子戶事件,和解才是一個多贏的結局。一方面,各方利益的讓步,通過和解,能夠避免最後可能發生的強制拆遷衝突甚至悲劇。另外,從更廣泛的公共利益角度來觀察,拆遷協定達成後,拆遷人可以順利施工,既避免利息損失,也能節省時間,從而讓公共利益得以實現。而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和解,避免了強制拆遷行為,也平抑了與“釘子戶”之間的情緒對立。
麗江最牛釘子戶

個人生活

看到“最牛釘子戶”拆了,我心裡鬆了一口氣,也有些悵然。細細算下來,從第一篇報導到開拆,前前後後我跟蹤了277天,寫了好幾萬字,現在想起來,心裡還是感慨萬分。
9月13號下午3點,剛準備和同事一起去看球,穿著N多年沒穿過的裙子。忽然,一直聯繫著的釘子戶旁邊的商戶老闆給我打來電話,說了兩個字:“拆了。”就急急忙忙趕過去,後來一位同事說,我的裙角當時在廢墟上飄來飄去,其實我自己感覺是很糗的。
拆的過程不再贅言,只想說說和他們兩家的事。
去年11月份來到麗江,採訪的第一個大的選題就是“釘子戶”,對於當時還沒畢業的我而言,壓力山大。同事還說,這兩家人“脾氣不好”,要小心些。
果然,我領略到了。剛到門口,聽聞我是記者,和大媽家直接甩上門,叫我“滾”,後來好說歹說讓我進了屋子,還是一頓冷嘲熱諷,同去的攝影記者受不了而先行離開。第一篇報導出來後,主要是反映和大媽一家的日常生活和心理想法,殊不知稿子見報後,被領導批得很慘。第一次,因為工作哭了。
好在,之後再進行時,他們都比較客氣,可能是覺得“我很公正”。做過“釘子戶”的同學肯定知道,有多辛苦,這不是自吹,而是真的,比起一般的糾紛,複雜得多,稍不注意,就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後來老胡家遭村民自發拆除,和大媽家被斷水斷電,一家人的生活“亂了套”,變得特別無助。當我看到和大媽母子3人垂著頭坐在破舊的沙發上時,一方面很心疼,但另一方面也覺得雙方應該坐下來好好談談,不要再繼續“僵持”下去,畢竟不管是政府還是“釘子戶”,本身的壓力就不小,而周邊受影響的居民們又何其無辜。

社會評價

我家的地是自己買的,不是國有劃撥土地。對賠償存在異議後,我們請求對房屋資產進行評估,但是不知道什麼原因,評估中不是用房屋拆遷的評估辦法,而是用了貸款的評估辦法。按照這一辦法來評估,很多房屋面積被忽略,這樣的評估結果並不公正。
——拆遷戶和大媽
我家後面也有一拆遷戶,他們家的房子只拆除了幾平米,就賠償了186萬元。而我們家拆遷這么大的一院房子,卻只賠償182萬元,還比他們只拆幾平米的少4萬元。
——拆遷戶老胡
我總希望能從法律的角度審視這件事,從法律的角度維護拆遷戶的利益,期待協商,好好談。同樣的事情,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處在我這個位置,真的是太難了。
——束河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大麗高速古城區段征地拆遷協調指揮部副指揮長王紅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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