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民宗局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定,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確保民族團結、宗教和睦和社會穩定,當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民宗局
  • 外文名:Lijiang Bureau of civil cases
  • 局長:李寶山
  • 性質:企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內設科室,領導分工,

機構職能

麗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主管全市民族事務和宗教事務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能職責是:
(二)開展對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綜合調研和宣傳教育工作,擬定有關民族宗教問題的政策和法規;檢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三)監督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辦理有關民族識別、民族自治縣、民族鄉建立和變更的有關事宜;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逢10周年慶祝活動。
(四)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依法協調各民族間關係,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的統一;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五)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交流、使用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人才資源開發工作。
(六)參與制定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有關民族自治地方、散雜居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辦民族地區扶貧事宜;組織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和民族地區對外協作;做好智慧型化農業專家系統在民族地區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統計工作。
(七)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中特殊問題的對策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教育,管理民族文物、民族古籍的搶救、收集、整理等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計畫生育、體育、新聞出版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辦相應事務;組織宣傳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理論和法律法規、 宣傳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九)指導縣、鄉民族宗教工作,加強同民族自治地方、民族鄉的聯繫;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學習、參觀 、考察等事宜 ,促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
(十)組織協調民族工作對外交流合作,協助少數民族地區開展對外文化交往,發展和繁榮少數民族文化。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民委、省宗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根據麗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職能,麗江市民族宗教事務局設一室二科。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內外有關部門的工作,督促檢查重要事項的落實;承辦局機關的文秘、信訪、檔案、保衛、保密等工作;編報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信息;草擬我市民族、宗教方面的規範性和綜合性材料;配合組織人事部門搞好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教育等工作;承辦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辦局機關的人事勞資、幹部教育、行政監察、離退休幹部的管理等工作;負責涉外交往和對外聯繫等方面的綜合協調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經濟文體科:
調查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情況,參與研究制定民族地區經濟對外開放、經濟體制改革及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中長遠規劃、年度計畫和民族貿易、民族用品生產計畫服務工作;督促檢查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各種優惠政策的貫徹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民族地區扶貧工作;參與管理有關民族專項資金及專項貸款,做好各項資金和項目的調查、篩選、申報、爭取以及實施督促、檢查管理工作;參與組織民族地區與市內外發達地區的經濟技術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協助民族地區參與有關外資開發項目的評估、論證及引進外資工作;進行民族自治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分析工作;研究制定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藝術、衛生、民族古籍和語言文字、體育和新聞、宣傳事業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制定民族教育的有關政策法規和規劃;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民族地區文化、衛生、科技事業的發展;做好民族古籍和口碑文化的挖掘、搶救、整理工作;開展民族理論、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參與和組織少數民族優秀文化、傳統體育運動項目;配合主管部門做好民族中學、民族高中班、寄宿制、半寄宿制校點等的民族教育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監督、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在本區域內貫徹實施;辦理有關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利和處理協調民族關係方面的有關民族政法和民族團結穩定工作;草擬我市民族團結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各縣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考評等;負責有關民族、宗教方面行政複議和行政執法監督;制定民族、宗教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辦復來信來訪和落實有關政策,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領導分工

李寶山 :
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和財務工作。
胡志海 :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和政策法規科。
熊永祥 :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經濟文體科。
楊解放:
局調研員:分管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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