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古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麗江市古城區香格里大道121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開展市場監管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宣傳、諮詢活動;依據授權履行相關審批服務職能;負責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商品交易市場進行信用分類監管,建立檔案,促進信用分類監管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服務和規範管理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負責對轄區內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轄區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等相關管理職責;開展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察工作,督促企業落實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實施動態監管,履行檢查、日常監督管理、監督隱患整改的職責;依據法律法規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授權開展轄區內商標、廣告、契約的監督管理及經紀人、經紀機構的指導監管工作;受理、調解轄區內消費者諮詢、申訴和舉報;按許可權調查、處理轄區內申訴、舉報案件,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轄區內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監管工作;承擔轄區內鹽業執法、智慧財產權管理、專利執法相關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價格監督檢查、物價執法相關管理職責;指導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分會;承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保衛、檔案、統計、信息、信訪、新聞宣傳、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 
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起草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綜合性調研、輿情處置和信息公開發布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承擔市場監督管理年鑑、史志和工作大事記的編印;負責全局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維護和管理本系統信息網路日常運行和安全,承擔電子政務市場監管專網和信息公開及網站管理工作;負責市場監管政務業務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 
(三)人事股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員的考核、獎懲工作;負責隊伍建設和幹部職工管理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黨建、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評審等相關工作。
(四)科技和財務股 
承擔有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承擔局機關計畫財務管理工作,編制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負責局機關、派出機構及下屬事業單位財務、資金、基建、裝備採購與管理,預算編制與執行,專項經費和投資項目申報、管理、統計,單位人員信息採集、填報、調資等相關工作;負責罰沒收入、罰沒物資的監督管理;負責固定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投資報批和執法裝備購置;負責單位的內部審計。 
(五)法規股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開展市場監管執法監督、法律法規宣傳;負責對局機關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和報備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承擔職責範圍內的行政執法監督;負責組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審查行政處罰案件,參與信訪複查覆核;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考核、執法證辦理等工作;負責推進本部門“放管服”改革工作。 
(六)登記註冊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除市、區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改革實施方案中明確劃轉到區政務服務管理局集中審批的事項外);指導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組織並指導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 
(七)信用監督管理股 
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指導“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區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八)反不正當競爭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 
擬訂全區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依據授權負責開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九)價格監督檢查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承擔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承擔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職責,統一負責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執法、鹽業執法、專利執法和價格執法工作;承擔對違反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工作,組織協調和查處跨區域及重大食品藥品違法案件、重大經濟違法案件;負責案件的分辦、督辦、協辦等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證照經營、經營假冒偽劣商(產)品、經紀活動違法、廣告違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契約欺詐、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以及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認證、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案件;依法查處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違法案件;依法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案件;協助和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負責鹽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全區的各種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國家、省、市安排布置的各類價格專項檢查,依法查處社會關注的價格和收費熱點問題,保護公民的合法利益;監督檢查同級人民政府業務主管部門、下級政府及本級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執行價格法規、政策的情況,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案件;查處上級價格檢查機構交辦的和有關部門移交的價格違法案件;全面履行價格舉報中心的職能,受理公民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認真查處民眾舉報的違價行為;負責管理全區的“明碼標價”工作,對全區市場上商品和服務價格明碼標價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規範市場價格行為;負責全區專利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調解和處理侵犯專利的糾紛,查處假冒他人專利、冒充專利行為;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 
(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擬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制度;承擔消費維權體系建設;承擔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承擔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區消費者協會工作;承擔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十二)廣告監督管理股 
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承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承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三)智慧財產權保護股 
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區建設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政策研究;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和統計調查分析發布工作;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擬訂智慧財產權保護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專利行政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現代服務業發展。 
(十四)質量監督管理股 
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安全預警、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有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管,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十五)標準計量監督管理股 
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和采標對標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標準化工作。 
(十六)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承擔對有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參與認證和合格評定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組織實施國家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導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組織參與認可與檢驗檢 
測國際或區域性組織活動。 
(十七)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 
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承擔網路市場監測工作。 
(十八)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承擔餐飲食品安全監管,監督實施餐飲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監督抽檢餐飲食品安全並發布日常監督管理信息;開展量化分級管理;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業務工作;調查處理食物中毒事故;參與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十九)食品安全協調監測股 
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成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承擔麗江市古城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食品生產和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 
承擔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制定轄區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不安全及不符合標準要求的食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食品生產加工初查,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備案管理的現場檢查驗收等工作;承擔特殊食品生產流通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食品生產加工、流通環節電子監管追溯體系、應急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的具體工作;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特種設備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範、標準,並組織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增強社會公眾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實施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抽驗、專項整治,督促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動態信息;指導、協助建立特種設備預警系統,配合參與特種設備事故救援、調查;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涉及特種設備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和溯源體系建設。 
(二十二)藥械化妝品監管股 
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承擔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現場檢查、指導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工作;負責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指導化妝品經營環節的檢查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生產現場檢查、指導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工作。 

派出機構

1.大研市場監督管理所 
2.西安市場監督管理所 
3.金山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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