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社保局

麗水市社保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的巨觀規劃、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服務;研究制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編制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市社保局
  • 職能: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工作的規劃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國家:中國
所屬轄區,主要職責,

所屬轄區

麗水市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訂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工資分配的巨觀政策;編制全市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畫和工資計畫;負責市直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審核工作。
(三)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根據有關法規,研究制定有關公務員管理措施;指導和協調各地、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市直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工勤人員的考錄、調配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研究制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職稱制度改革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的綜合管理;推行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對執業資格註冊工作的檢查監督;負責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的培養選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有突出貢獻專家的選拔管理;負責回國來麗定居專家、留學人員管理;負責引進國外人才智力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全市人才資源的統計、分析和規劃、開發管理工作。制訂人才流動和人才市場管理政策;發展、規範人才市場,綜合管理全市人才流動服務機構;負責全市非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研究制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市直及省、部屬單位從異地調入人員的審批工作;負責人事爭議仲裁工作。
(七)綜合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研究制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補貼、津貼標準及管理辦法;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制度;指導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負責企業工資的巨觀調控工作,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工資指導線、工效掛鈎、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政策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負責審核市、在麗的省部屬企業的工資總額;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市企業職工提前退休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政策的制訂並檢查落實。
(八)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辦理以市政府名義進行的獎勵表彰工作;協調各部門的表彰獎勵工作;管理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承辦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項。
(九)負責全市轉業軍官接收安置工作,制訂安置政策、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直單位和在麗省部屬單位轉業軍官安置工作。
(十)綜合管理全市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綜合管理職工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綜合管理全市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管理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
(十一)統一管理全市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指導全市就業服務機構工作;制訂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劃並實施監督,負責全市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制訂和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勞動爭議仲裁的規劃;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
(十三)依法行使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職權,指導監督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監督檢查機構的工作。
(十四)綜合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工作;制訂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制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組織實施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制訂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五)承擔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信息網路,發布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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