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山耕:紅提葡萄保鮮技術貯運手冊》是2018年12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山耕:紅提葡萄保鮮技術貯運手冊
- 標準編號:T/LSSGB 001-013—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12月25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2月2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凌建剛,朱麟,康孟利,林旭東,尚海濤,俞靜芬。
起草單位
寧波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適用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紅提葡萄保鮮技術操作貯運手冊,涉及葡萄保鮮的采前技術要求、採收、庫房準備、預冷、 保鮮與冷藏、出庫及銷售等技術操作。 本規範適用於提類葡萄冷藏保鮮。
主要內容
1 範圍
本規範規定了紅提葡萄保鮮技術操作貯運手冊,涉及葡萄保鮮的采前技術要求、採收、庫房準備、預冷、 保鮮與冷藏、出庫及銷售等技術操作。
本規範適用於提類葡萄冷藏保鮮。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 16862 鮮食葡萄冷藏技術
GB/T 30134 冷庫管理規範
NY/T 1199 葡萄保鮮技術規範
DB33/T 2090 “麗水山耕”建設和管理 通用要求
DB41/T 658 紅地球葡萄果實質量等級
T/LSSGB 001 麗水山耕:食用種植產品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穗梗
果穗與枝條連線的長梗。
3.2 果梗
果粒與穗軸連線的短、細梗。
3.3 SO2緩釋劑類保鮮劑
主要成分為亞硫酸鹽與緩釋劑等,通過緩慢釋放SO2來達到殺菌保鮮的效果。
3.4 漂白
保鮮劑的有效成分SO2具有強氧化性,如果濃度過高或操作不當會等傷害到葡萄組織,表現為果肉/皮褪色等。
3.5 凍害
低於葡萄冰點的低溫產生的傷害。
4 采前技術要求
4.1 產地環境
栽培的環境技術條件應符合T/LSSGB 001中4、5有關生態環境和種植過程有關規定。
4.2 栽培要求
種植期間,應加強管理,施用氮肥不宜過多(折合尿素畝使用量<14kg)。
疏花疏果,提高葡萄品質,紅提產量不宜過高(畝產<1500kg)。
採收期45天內禁止施用化肥、激素及農藥;采前一周禁止灌水。
具體栽培依照GB/T 16862中4.1條、NY/T 1199中3章、DB33/T 2090中6章及T/LSSGB 001中5章等規定執行。
5 採收
5.1 採收品質
用於貯運的紅提葡萄,要求成熟完全,商品性應具備較高品級(參照DB41/T 658中一等品的規定要求);同時果實應無裂果、無機械傷、無發病或病菌浸染,果粒與果梗連線緊密。
宜選擇果梗較粗壯且木質化程度高的紅提葡萄貯藏;不選果粒過於緊密或排列不規則的果穗。
5.2 採收時間
選擇在早晨露水乾後較涼爽的時間進行,避免雨天、高溫烈日下採收。
5.3 採收方法
塑膠筐套袋:將0.03~0.05mm厚PVC保鮮袋(或PE保鮮袋)套入淺邊塑膠筐中(筐高不宜超過20cm,每筐裝果約5-7.5kg),分散放於葡萄架下。
採摘:手握穗梗,用剪刀在貼近母枝處剪下,保留2~3cm長的穗梗;採收輕拿輕放,避免碰傷果實、抹花果粉;對於套袋的紅提葡萄,宜采後裝入周轉筐,於陰涼處打開套袋。
裝筐:將採摘好的葡萄,剔除軟、爛果,整齊放入筐內,單層擺放,避免擠壓;之後將保鮮袋四周壓入筐內,擺放整齊,采後1~2h內移入預冷庫預冷。
6 庫房準備
預冷庫及冷藏庫按GB/T 30134管理,保持清潔、衛生、無異味;使用前一周使用庫房消毒劑消毒,使用前1~2天,打開冷庫,使庫溫穩定;庫房內放入長≥10cm的墊板或貨架。
7 預冷
7.1 將裝有葡萄的塑膠筐,敞開保鮮袋口,整齊擺入預冷庫(庫溫2℃~4℃,RH85~90%;堆碼不宜高於風機下沿,分垛堆碼,按照風向留好風道),預冷12~24h至果溫在4℃以下後移入貯藏庫冷藏。
7.2 應視冷庫的冷量確定單次入庫量,避免一次性入庫量過多而明顯延長預冷時間。通常單次入庫量應在其庫容的一半以下。
8 保鮮與冷藏
8.1 保鮮處理
待葡萄預冷充分,均勻將SO2緩釋劑類保鮮劑(按照市面產品要求使用)放入筐內,避免保鮮劑直接接觸葡萄,紮好袋口。
8.2 冷藏
貯藏庫庫溫設定在-0.5℃~0.5℃、濕度(RH)85%~90%;將紮好袋口的葡萄移入冷藏庫內。
堆碼不宜高於風機下沿,分垛堆碼,按照風向留好風道,並儘量避免冷風直吹到葡萄,進而引起局部凍害。
加強貯間管理,嚴格控制冷庫溫濕度;定期抽查葡萄品質,出現霉變、軟爛等現象的果實要儘快評估,並儘快出庫銷售,避免損失。
紅提葡萄貯藏期不宜超過3個月。
9 出庫及銷售
9.1 出庫
冷藏葡萄按需從冷庫移出,進入流通銷售;宜出庫後1h再打開包裝,防止大量結露。
9.2 銷售
建議在0~5℃的貨架櫃內擺放銷售,貨架期不宜超過48 h。並按照T/LSSGB 001第9章具體實施;按DB33/T 2090第7、8章做好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及安全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