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學院廣播台

麗水學院廣播台

麗水學院廣播台,是直屬校黨委宣傳部領導的學生組織、學生媒體機構,全校唯一的有聲媒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水學院廣播台
  • 外文名:voice radio
  • 隸屬:校黨委宣傳部
  • 類型:校園有聲媒體
  • 地址:麗水學院7B115
  • 所屬學校麗水學院
  • 活動:辭舊迎新、全台大會、主播大賽等
  • 性質:校級學生組織
簡介,主要職責,部門設定,台訓與台標,台訓,台標,廣播台台歌,品牌活動,麗水學院校園十佳主播大賽,全台大會,辭舊迎新,男神女神養成記(線上活動),其他活動,現任幹部,歷任台長,《麗水學院廣播台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運行,第三章 節目製作播出準則,第四章 工作人員資格,第五章 例會制度,第六章 工作人員守則,第七章 幹事辭職、離台管理條例,第八章 工作人員違紀處分條例,第九章 物品管理辦法,第十章 機器設備操作規程,

簡介

麗水學院廣播台是在校黨委指導下,由學生自主管理、自主製作節目的學生組織,是學校進行宣傳工作的一個重要視窗,是對學生進行德育教育的一塊重要陣地,也是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廣播台主要負責校內廣播、網路音頻節目的製作與播出。作為學校很有影響力的學生媒體以及全校唯一一個有聲媒體,廣播台一直致力於正確輿論引導,在活躍校園生活、繁榮校園文化、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5辭舊迎新合影2015辭舊迎新合影

主要職責

廣播台的主要宣傳陣地是其為各位聽眾奉獻的兩檔精彩的節目,並負責校園的上下課鈴聲的播放。無論是校園內外最新鮮的資訊,還是各種與大學生有關的熱門話題,廣播台都會為大家一網打盡。
另外,麗水學院廣播台公眾微信號和新浪微博等網路平台的重要性也日趨增長。
廣播台辦公室廣播台辦公室

部門設定

廣播台台下設一會七部門。一會即台委會,由台長擔任台務委員會召集人。台委會成員從幹部中選出,負責廣播台的重大事宜的商討和決定。七部門:辦公室、公關部、新聞部、技術部、專題部、播音部、網路部。
辦公室負責經費保管,公假整理,會議記錄,台內檔案的收發與整理、公章保管等;
公關部負責外聯,籌劃活動及協調各部門工作;
新聞部負責《新聞縱橫》和《新聞周刊》PPT的製作和校園熱點新聞的撰寫;
技術部負責日常導播打鈴工作以及大型活動的調音運作和各種剪輯工作等;
專題部負責七大專題節目的編輯及主持稿、廣告詞的撰寫;
播音部負責每天兩檔節目的播音、點歌平台放送、主持訓練的基本工作以及擔任各個晚會的主持人。
網路部負責廣播台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的管理與製作。

台訓與台標

台訓

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解讀:廣播台的台訓並不複雜,沒有華麗的四字成語,只有簡簡單單的八個大字,但正如台訓所言,這低調的八個字激勵著每一個台胞盡最大努力把事情做好,失敗不氣餒,成功也不炫耀。
廣播台的事務活動比較繁忙,但台胞們深深牢記著台訓,秉著“無過便是功”的原則,積極做事,減少犯錯,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

台標

解讀:台標由兩部分組成,外圈寫著“麗水學院廣播台”以及“Radio 75Hz”,介紹了廣播台的中文名字,英文名字以及頻道;內圈是一個打著領結,穿著皮鞋,帶著墨鏡和耳機的主持人,代表著廣播台作為有聲媒體,用聲音傳遞信息。耳機的兩頭形似兩個麥克風,而麥克風正是傳播聲音的載體。領結與耳機的顏色搭配對稱合理,美觀大方。墨鏡,領結,皮鞋構造了一個生動的主持人形象,使台標一改傳統標識的嚴肅拘謹,顯得俏皮可愛,同時拉近了廣播台與聽眾的距離。而整體小人的形狀又酷似一個“台”字,代表了廣播台這個溫暖的大家庭。
麗水學院廣播台台標麗水學院廣播台台標

廣播台台歌

廣播台台長宋南介紹說,作為台歌,《我們的天堂》詞曲均由首屆校園主持人大賽亞軍、2006屆校園廣播台播音員鄭傑“操刀”創作。詞美曲好,充分展現了麗水學院廣播台人鬥志昂揚、意氣風發的精神面貌,所有“台胞”以台為家,其樂融融的和諧氛圍。時值母校五歲華誕,作為校慶生日賀禮也具有特殊的意義。

品牌活動

除了每日校園電台、點歌平台,微信微博推送等日常工作,廣播台每年還舉辦各種豐富的品牌活動,增進台胞之間的情誼,給更多有夢想的同學們提供舞台,豐富校園文化。

麗水學院校園十佳主播大賽

為了深層次提高校園藝術文化,展現新一代大學生的青春與活力,由麗水學院黨委宣傳部主辦,麗水學院廣播台承辦,秉承著“我的聲音,我的主播夢”的主題,廣播台在2014年與2015年分別舉辦了第一屆與第二屆“校園十佳主播”大賽。大賽傳承的是歷屆選手的夢想與信念。該比賽分為多個環節,先是選手們開始模擬主播,各類風格,層現錯出。之後一個環節便是才藝表演,節目大多由選手自編,自導,自演,在展現選手實力的同時,也為觀眾提供了娛樂。同時給更多有夢想的同學們提供了很好的舞台。

全台大會

全台大會是總結工作成果與經驗、確立學年目標幹部任免、團結全台人員的大會。全體成員都會參加,校黨委宣傳部領導人,全台新任幹部,台長,前台長等會在大會上發言。一年一度的全台大會,是對新一屆的展望和激勵,還是對老幹部們的感謝,希望新台胞努力工作,為廣播台奉獻自己的青春,老台胞能夠不忘廣播台。

辭舊迎新

是廣播台的一項傳統活動,旨在交流工作經驗、增進情誼、歡送老台胞,融入新台胞。活動顯現出大家平時難得一見的才藝,營造廣播台家的氛圍。在這項聚會中,很多往年的老幹部也會應邀參加,大家一起玩遊戲,表演節目,欣賞美食,觀光遊玩,同時頒發聘書,其樂融融。

男神女神養成記(線上活動)

是廣播台在2014年首次推出的特色活動,充分利用微信的傳播平台,搜尋麗水學院內的男神女神,讓大家在一睹俊男美女的同時,對於廣播台更加了解,成為當時校園火爆一時的話題。更引領了一個搜尋佳人的風潮,之後校園部分組織也紛紛效仿,舉辦類似活動。通過微信票選最終拔得頭籌獲得男神女神大獎的分別是王澤和朱瑩,幸運男神女神分別是王佳旻和柴夢陽。

其他活動

廣播台還舉辦過我愛記歌詞-西城之夜、娃哈哈行銷大賽,趣味運動會、冬至送溫暖、平安夜送蘋果活動,每年校運會進行審稿工作等。

現任幹部

台長、台委委員:王瑩
副台長、台委委員:李怡迪
副台長、台委委員:樂瑩
台助、台委委員:裘麗娜
播音部部長、台委委員:陳劍
播音部副部長:李思琪
辦公室主任:蔡倩茹
辦公室副主任:張培培
辦公室副主任:倪輝
新聞部部長:金雨豐
新聞部副部長:葉微微
專題部部長:毛倩倩
專題部副部長:葛曉露
網路部部長:葉倩男
網路部副部長:陳海凱
技術部部長:鄭珠燕
技術部副部長:蔡勝傑
公關部部長:徐鈺麗
公關部副部長:謝芳旭

歷任台長

2008屆台長、台委委員:宋南成
2009屆台長、台委委員:湯天宇
2010屆台長、台委委員:孔繁龍
2011屆台長、台委委員:姚敏俊
2012屆台長、台委委員:蔡京澤圓
2013屆台長、台委委員:徐梁
2014屆台長、台委委員:柴夢陽
2015屆台長、台委委員:王瑩
統計至2008屆止

《麗水學院廣播台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廣播台的管理,發展廣播事業,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和校園文化建設,把廣播台建設成為一個思想好、作風硬、素質好、能力強、富有凝聚力、戰鬥力的集體,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廣播台應當堅持為學院服務,為同學服務,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
第三條、廣播台是在校黨委宣傳部直接領導下的校內宣傳媒體,主要負責校內廣播、網路音頻節目的製作和播出。
第四條、學院對為廣播事業發展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五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詆毀廣播台,不得損壞廣播台的設施,不得危害其正常播出。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運行

第一條、廣播台是校黨委宣傳部的直屬機構。廣播台在校黨委宣傳部的管理下,進行各項工作。
第二條、廣播台英文名為“voice radio”,台訓是“低調做人、高調做事。”
第三條、廣播台新一屆幹部由上一屆台長提名,經校黨委宣傳部考核批准,由校黨委宣傳部任命。台長、副台長對下屬部門進行相關指導與管理,各部門部長定期向台長匯報工作。廣播台幹部由在台內工作滿一年以上者擔任。
第四條、為加強廣播台組織建設,提高幹事思想政治素質和理論水平,廣播台定期開展理論及技術培訓,正副台長負責培訓的組織和管理,各部門部長負責培訓幹事。
第五條、廣播台下設辦公室、公關部、新聞部、專題部、播音部、技術部六個部門。
第六條、廣播台定期通過跟蹤調查和信息反饋等形式徵詢廣大師生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不斷改進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實際效果。

第三章 節目製作播出準則

第一條、廣播台以節目製作和播出為工作中心,堅持以科學的理論武裝人,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優秀的作品鼓舞人,節目製作定位在校園文化建設和校園與社會之間的信息連結。
第二條、廣播台應該提高節目質量,努力做出貼近校園,貼近同學的高品位的校園廣播節目。禁止製作,播出有下列內容的節目:
1、違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3、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4、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 散布謠言,編髮假新聞,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6、 散布淫穢,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8、 有違於學院積極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對同學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造成誤導的;
第三條、廣播台對其播放的時間,應當按照學院校黨委宣傳部的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不能擅自提前,推後,縮短,延長節目播放時間。
第四條、廣播台應當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國語進行日常播音。

第四章 工作人員資格

第一條、廣播台每學年面向學院在籍學生(大一學生為主),招收新幹事。招新時間一般定在:每學年第一學期的九月下旬(具體時間以黨委宣傳部公布為準)。
第二條、工作人員資格分為“見習幹事資格”和“正式幹事資格”兩種。參加“廣播台招乾麵試”並且通過初試和複試者,獲得見習幹事資格進入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一個月,在帶試用內表現良好,並通過台內高層幹部考核者,獲得正式幹事資格。
第三條、廣播台應當注重加強規範制度建設及組織紀律教育,提高廣大幹事綜合素質,努力建設一支實力強,業務精,作風正,紀律嚴的廣播宣傳隊伍。
第四條、具有以下情況者,取消其工作人員資格:
1、違反宣傳紀律,造成惡劣影響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學院警告及警告以上處分者;
3、破壞廣播台形象,破壞集體團結,故意損壞或私拿台內物品者;
4、一學期內例會、值班或相關活動無故缺席三次者;
5、一學年內受台內嚴重警告處分兩次者。

第五章 例會制度

第一條、幹部例會每周一次,夏令時每周日下午四點半,冬令時每周日下午五點,所有幹部必須至少提早十分鐘到達辦公室;部門例會每周一次,由各部門自行定時間並開展,必須通知分管台委參加會議,所有幹事必須至少提早十分鐘到達辦公室。
第二條、幹部例會由台長或副台長主持,部門例會由部長或副部長主持,每次例會台內所有幹部、幹事都必須參加。
第三條、各成員應按時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或早退。如有事須請假,一學期累計請假不得超過三次。
第四條、例會中,全體成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記錄有關事項,積極參與討論,幹部例會中辦公室需做好會議記錄。

第六章 工作人員守則

第一條、認真學習黨團的方針、路線、政策,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思想道德修養。積極向黨組織靠攏,堅定社會主義信念和共產主義理想。
第二條、關心熱愛學院,為學院改革與發展獻計獻策,能夠圍繞學院中心工作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地報導學院建設、教學、科研、學生工作、後勤管理、學院改革與發展等方面內容。
第三條、廣播台工作人員必須工作認真負責,刻苦鑽研,追求卓越,力求創新,努力提高自身的采寫、編輯、播音、技術、公關、宣傳、網路等業務水平。同時,努力提高自身的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
第四條、 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新聞宣傳紀律及院內、台內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五條、 關心廣播台,愛護台內物品及設備,主動提出建設性意見。
第六條、 積極出勤台內各項活動,認真參與,服從分配,團結協作。
第七條、 熱情誠懇,互幫互助,積極與各部門、各組織工作人員進行交流,具有強烈的團隊意識,注意樹立廣播台的良好形象。
第八條、 台內男女工作人員交往得體,舉止大方,務必保持純潔友誼,維護廣播台的良好形象。

第七章 幹事辭職、離台管理條例

第一條、廣播台見習幹事、正式幹事辭職、離台均須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由廣播台台長批示。
第二條、為了保證廣播台的各項工作正常開展,不受到工作人員辭職、離台的影響,各位工作人員均要嚴格遵守本條例,並配合相關部門的辭職、離台手續辦理工作,同時主動做好相應工作的移交與轉接。

第八章 工作人員違紀處分條例

第一條、為了做好學院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廣播台的“喉舌”作用,使廣大同學在廣播台能夠得到充分的鍛鍊,結合我院廣播台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對違反台紀、台規的工作人員,廣播台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紀律處分根據情節輕重不同分為以下三種:通報批評、嚴重警告和開除台籍。
第三條、凡受到通報批評或嚴重警告處分的幹事及幹部,以一個月為期,如表現良好,可以解除處分,如表現仍然不好,將加重一級處分。
第四條、凡播音員、技術員沒有按時播音,如累計達到兩次將給予其通報批評,如再出現以上類似情況,每累計一次,加重一級。
第五條、凡是在節目中播音人員出現嬉笑、打鬧等與節目無關的聲音,如累計達到兩次將給予播音人員通報批評,如再出現以上類似情況且屢教不改者,則開除其台籍。
第六條、凡是在廣播台非廣播工作時間,造成校園廣播網傳出聲音的工作人員,情況嚴重者將給予其通報批評處分。

第九章 物品管理辦法

第一條、台員應愛護台內設備和其他一切物品。
第二條、台內訂閱報刊由辦公室負責領取並放到播音室里。
第三條、台員查閱報紙,用後要及時放回原處,確保其資料完整性。
第四條、台內錄放設備由技術部負責管理,其他人員不準更換設備的位置,不準隨意安插接線,未經允許不得隨意觸動固定位置的按鈕。
第五條、播音室操作台上除節目時間外不得放置設備以外的任何物品,包括磁帶、CD、VCD、DVD、筆、紙等。MD機,調音台及其它設備不用時應關閉電源。
第六條、播音員應愛護話筒、耳機。製作節目完畢必須將耳機歸位。
第七條、磁帶、CD、VCD、DVD等物品,使用後放回原處。妥善保管,遺失或意外損壞由當事人賠償。
第八條、台內電腦由技術部統一管理,電腦各盤符下資料夾統一設定。電腦隨身碟必須在電腦上查毒完畢後使用,電腦內不得安裝任何遊戲,一經發現將對當事人進行通報批評。
第九條、若廣播台技術人員發現設備不能正常工作,必須及時向部長反映,並告知播音員注意。
第十條、電腦始終保持原始設定,不允許任何人更改,若有需要與技術人員聯繫。
第十一條、節目播出時,不允許工作人員隨意進出播音室。
第十二條、帶入播音室的檔案或其他資料、稿紙,不得隨手亂放,人離開前需整理所使用材料、音資及稿紙並歸位,違者沒收其所帶資料,並扣分。
第十三條、最後離開播音室的人員,必須按要求關閉設備、空調以及鎖好門窗。

第十章 機器設備操作規程

第一條、廣播台所有設備均為校有資產,受學院委託,廣播台負責管理、使用和維護。
第二條、技術員上崗前必須進行“機器設備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培訓,經測試能熟練操作機器設備後方可參加節目製作、播出。
第三條、使用電腦及各機器設備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如發生異常情況應迅速向技術部長報告。同時,所有工作人員應掌握緊急情況處理措施。
第四條、設備如需改裝,須事先提出理由及方案,經批准後由技術人員實施。
第五條、 設備維修及報廢等事項按學院有關規定辦理,並作好記錄。
第六條、 私人不得借用廣播台的機器設備,其它部門、組織如需使用需要經廣播台台長及指導老師同意並打借條。
第七條、 應嚴格執行學院安全保衛制度,注意防火防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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