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居民反杜邦設廠事件,是一起發生在1986年台灣彰化縣鹿港鎮的重大外商投資爭議事件。
事件簡介
在張光世擔任經濟部長期間(1978-1981),其大力規劃推動成立彰濱工業區。彰濱工業區的範圍包括鹿港、福興、線西和伸港四鄉鎮的海埔新生地。本來各界對其期盼甚高,但之後受第二次石油危機影響,國際景氣萎靡,政府重新評估,彰濱工業區計畫暫緩實施,但先前的建設工程款與利息卻越滾越大。因此在1985年,經濟部工業局又發表新的方案,計畫將該區土地兩百多公頃開闢為農藥製造區域,將全台六十九家農藥廠都集中於此,引發當地居民的強烈反彈。1985年8月,美國杜邦公司決定投資一億六千萬美元在彰濱工業區生產二氧化鈦。事件見諸報端之後,當地居民反彈強烈。
1986年3月,彰化縣議員李棟樑發起陳情書籤字活動,在兩天內即獲得數萬人連署簽名,之後陳情書緊急送到總統府、行政院和立法院等單位。陳情書稱杜邦公司申請了面積高達六十公頃的土地,絕非僅生產二氧化鈦,將來不排除生產高危險化學物品,並聲稱二氧化鈦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與廢水處理將會對當地環境造成污染。引發全台各地的反對杜邦至彰化設廠行動。1986年10月,“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成立,以各種抗爭手段抵制杜邦設廠。1987年3月12日,杜邦公司宣布取消於鹿港設廠計畫,反杜邦運動也成為台灣首件環保抗爭導致外商終止投資計畫的事件,而後行政院才在1987年設立環保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