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農牧局

負責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以及有關農業、農村經濟管理、農業機械管理、再生能源管理的法規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鹿泉市農牧局
  • 地區:鹿泉市
  • 工作內容:農業與農村經濟工作
  • 類型:市政府工作部門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鹿泉市農業局是主管全市農業與農村經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是負責全市農村經濟管理、農業行政執法、農業生產全程系列化服務、種植業結構調整、農業機械管理、再生能源管理的市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參與研究擬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及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規劃的有關政策。
3、研究提出種植業的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種植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菜藍子工程”和“種子工程”的實施。
4、參與指導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農業承包契約管理、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資產的管理、監督、審計工作。
5、建立並完善農業信息網路,預測、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6、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和農業環境保護工作;指導農用土地、宜農灘涂及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實驗、推廣、利用和農業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擬定主管農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對主管產業產品、無公害農產品進行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品種保護工作。
7、擬定我市農業科技、中等農業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開展農業、農機、農業資源、新技術、新品種、新成果的引進、開發、試驗、推廣工作;負責農業科技宣傳和培訓。
8、負責對全市農業機械化工作的巨觀管理,指導和管理全市農業機械的生產、銷售、維修和安全監理工作。
9、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法制宣傳教育。組織種子、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檢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監督、管理全市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10、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主管產業項目的跑辦、管理工作。
1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團工作。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