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境外企業,合資、合作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市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狀況。 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算或概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其它法律法規的審計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鹿泉市審計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隸屬:鹿泉市
- 領域:審計
職責,機構,
職責
一、執法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國務院及其所屬部委、省人大、省、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法規、規章及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
二、主要職能
(一)組織領導、協調監督全市審計機關的業務,編制全市審計工作規劃,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參與制定鹿泉市有關審計、財經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定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二)向市政府報告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工作措施的建議。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
1. 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
2. 市直各部門、事業單位及下屬單位的財政收支。
3. 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4. 市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外財政收支。
5. 市屬地方金融、保險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石家莊市審計局安排的國有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
6. 市政府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險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政收支。
7. 石家莊市審計局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政收支。
(四)向市長提交市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企業廠長(經理)的離任審計;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六)組織實施對內部審計的指導與監督;組織審計專業培訓;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專業質量。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石家莊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辦公室、行政事業審計科、農財金融審計科、市直企業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科、基建審計科、基建審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