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居民身份證是由公安就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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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居民身份證辦理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申請條件
年滿十六周歲的公民可以申領、換領、補領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身份證。
辦理材料
年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攜帶《居民戶口簿》,換領的還需攜帶原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須在監護人帶領下持《居民戶口簿》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辦理流程
公民本人向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派出所直接受理,並採集人像信息、錄取指紋。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