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中共柳州市委員會辦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鹿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柳辦發〔2010〕29號)和《中共鹿寨縣委員會 鹿寨縣人民政府關於鹿寨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鹿發〔2010〕4號)設立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工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縣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性質: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部門
  • 隸屬於:鹿寨縣人民政府
  • 內設機構:5個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能調整

(一)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能。
(二)加強對全縣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綜合協調。
(三)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

主要職責

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
(一)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估。
(三)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範和制度,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牽頭和會同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五)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監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提出發布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六)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服務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七)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制定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配合參與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防治工作和宣傳服務工作。
(九)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縣計畫生育服務站和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站的業務工作。
(十)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落實有關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編制全縣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社會撫養費的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擔縣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行政監察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基本建設經費的預決算和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所屬單位財務審計、監督工作。
(二)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規劃統計與考核股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人口計畫,承擔相關規劃、計畫及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和規範化管理措施,組織對鄉鎮和縣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的情況進行考核督查;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突出問題的調查;做好績效考核工作。
(二)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政策法規股(加掛行政審批股牌子)
      貫徹國家、自治區、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縣級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擬訂本部門依法行政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對鄉鎮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指導,並定期進行督促檢查;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國家獎扶、特扶系統及廣西獎扶信息管理系統的數據維護、對象的審核確定、獎扶資金的發放監督及其數據統計匯總;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重大案件。
(四)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宣傳教育與科學技術服務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擬訂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縣人口計生局網站、政務公開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服務網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指導開展優生優育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實施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配合參與衛生部門做好愛滋病防治的宣傳和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
(五)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流動人口股
負責擬訂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制度和規範;建立流動人口公共服務、信息共享和區域協作機制,指導和開展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實行綜合治理。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鹿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編制9名;領導職數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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