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阿普林定片

鹽酸阿普林定片,適應症為用於頻發的室性和房性期前收縮,陣發性室性和房性心動過速,預激綜合徵合併心動過速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阿普林定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快速心律失常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鹽酸阿普林定,其化學名稱: N ,N' -二乙基- N ' - 2 -茚滿基- N ' -苯基- 1 , 3 -丙二胺單鹽酸鹽
分子式: C22H30N2·HCl
分子量: 358.96

性狀

本品為糖衣片,除去糖衣顯類白色。

適應症

用於頻發的室性和房性期前收縮,陣發性室性和房性心動過速,預激綜合徵合併心動過速等。

規格

25 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一般為100mg(4片),其後6~8小時50~100mg(2~4片),當日不超過300mg(12片),2~3日內各100~150mg(4~6片),分2~3次服,此後逐漸減至維持量,維持量為每日50~100mg(2~4片 ) 。
兒童及老弱者:用量酌減,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個別病人可有眩暈、共濟失調、感覺異常、幻視、復視、記憶障礙、手顫。嚴重的可發生癲癇樣抽搐,亦可見噁心、嘔吐,腹瀉。偶見 ALT 升高,膽汁鬱積性黃疸和粒細胞缺乏症等特異質反應。

禁忌

1、 中、重度房室傳導組滯及重度室內傳導組滯患者禁用。
2、 有癲癇樣發作史患者禁用。
3、 黃疸或血象異常患者禁用。
4、 嚴重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本品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對於有器質性心臟病的患者,特別是有心肌缺血和心功能不全者應慎用。
2. 個別病人如有眩暈、感覺異常、噁心、手顫等不良反應,減量或停藥即可消失。
3. 肝腎功能不全、老年患者、帕金森病、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4. 給藥過程中定期進行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肝、腎功能,心電圖出現異常應停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慎用。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同時套用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作浸潤麻醉時,應停藥或減量治療 2 ~ 3 天,不得與其他抗心律失常藥並用。

藥物過量

本品治療量與中毒量接近,安全範圍小,過量可引起不良反應,亦可導致心律失常。

藥理毒理

本品屬Ⅰ β- 類抗心律失常藥物,抑制細胞膜對 Na 的通透性,但不促進 K外流,能減慢心臟傳導系統各部分的傳導,降低膜反應性,提高興奮閾值,延長心房、房室結、希氏一浦肯野系統( Purkinje's fibers )和心室的有效適應期,阻滯旁路的前向和逆向傳導。

藥代動力學

健康人一次服用本品 200mg , 2 ~ 4 小時血藥濃度達到峰值,有效血藥濃度 0.5 ~ 2 μ g/ml ,其半衰期為 13 ~ 58 小時(平均約為 27.9 小時)。口服本品,主要在肝臟代謝, 15 分鐘即可在尿中和膽汁中測出其代謝產物, 65 %經尿液排泄, 35 %由糞便排泄,每天服用 100 ~ 125mg 的病人連續服 5 ~ 6 個月後未發現因藥物蓄積而導致血藥濃度過高。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每瓶 60 片。鋁塑泡罩包裝,每盒 20 片× 1 板。

有效期

暫定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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