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阿普林定片,適應症為用於頻發的室性和房性期前收縮,陣發性室性和房性心動過速,預激綜合徵合併心動過速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阿普林定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用途分類:抗快速心律失常藥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鹽酸阿普林定,其化學名稱: N ,N' -二乙基- N ' - 2 -茚滿基- N ' -苯基- 1 , 3 -丙二胺單鹽酸鹽
分子式: C22H30N2·HCl
分子量: 358.96
分子式: C22H30N2·HCl
分子量: 358.96
性狀
本品為糖衣片,除去糖衣顯類白色。
適應症
用於頻發的室性和房性期前收縮,陣發性室性和房性心動過速,預激綜合徵合併心動過速等。
規格
25 m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首次一般為100mg(4片),其後6~8小時50~100mg(2~4片),當日不超過300mg(12片),2~3日內各100~150mg(4~6片),分2~3次服,此後逐漸減至維持量,維持量為每日50~100mg(2~4片 ) 。
兒童及老弱者:用量酌減,或遵醫囑。
兒童及老弱者:用量酌減,或遵醫囑。
不良反應
個別病人可有眩暈、共濟失調、感覺異常、幻視、復視、記憶障礙、手顫。嚴重的可發生癲癇樣抽搐,亦可見噁心、嘔吐,腹瀉。偶見 ALT 升高,膽汁鬱積性黃疸和粒細胞缺乏症等特異質反應。
禁忌
1、 中、重度房室傳導組滯及重度室內傳導組滯患者禁用。
2、 有癲癇樣發作史患者禁用。
3、 黃疸或血象異常患者禁用。
4、 嚴重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 有癲癇樣發作史患者禁用。
3、 黃疸或血象異常患者禁用。
4、 嚴重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5、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 本品必須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對於有器質性心臟病的患者,特別是有心肌缺血和心功能不全者應慎用。
2. 個別病人如有眩暈、感覺異常、噁心、手顫等不良反應,減量或停藥即可消失。
3. 肝腎功能不全、老年患者、帕金森病、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4. 給藥過程中定期進行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肝、腎功能,心電圖出現異常應停藥。
2. 個別病人如有眩暈、感覺異常、噁心、手顫等不良反應,減量或停藥即可消失。
3. 肝腎功能不全、老年患者、帕金森病、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4. 給藥過程中定期進行血常規檢查(白細胞),肝、腎功能,心電圖出現異常應停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 慎用。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慎用。
藥物相互作用
同時套用普魯卡因或利多卡因作浸潤麻醉時,應停藥或減量治療 2 ~ 3 天,不得與其他抗心律失常藥並用。
藥物過量
本品治療量與中毒量接近,安全範圍小,過量可引起不良反應,亦可導致心律失常。
藥理毒理
本品屬Ⅰ β- 類抗心律失常藥物,抑制細胞膜對 Na 的通透性,但不促進 K外流,能減慢心臟傳導系統各部分的傳導,降低膜反應性,提高興奮閾值,延長心房、房室結、希氏一浦肯野系統( Purkinje's fibers )和心室的有效適應期,阻滯旁路的前向和逆向傳導。
藥代動力學
健康人一次服用本品 200mg , 2 ~ 4 小時血藥濃度達到峰值,有效血藥濃度 0.5 ~ 2 μ g/ml ,其半衰期為 13 ~ 58 小時(平均約為 27.9 小時)。口服本品,主要在肝臟代謝, 15 分鐘即可在尿中和膽汁中測出其代謝產物, 65 %經尿液排泄, 35 %由糞便排泄,每天服用 100 ~ 125mg 的病人連續服 5 ~ 6 個月後未發現因藥物蓄積而導致血藥濃度過高。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每瓶 60 片。鋁塑泡罩包裝,每盒 20 片× 1 板。
有效期
暫定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