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酸米那普侖片,用於治療抑鬱症。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鹽酸米那普侖片
- 漢語拼音:Yan Suan Mi Na Pu Lun Pian
- 用途分類:其他抗抑鬱藥
警示語,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
警示語
自殺傾向和抗抑鬱藥物
對抑鬱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短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歲)患者自殺的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傾向)的風險。任何人如果考慮將鹽酸米那普侖片或其他抗抑鬱藥物用於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歲),都必須在其風險和臨床需求之間進行權衡。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出,與安慰劑相比年齡大於24歲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傾向的風險;而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物後,自殺傾向的風險有所降低。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本身與自殺風險的增加有關,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開始後的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應建議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並與醫生進行溝通。鹽酸米那普侖未批准用於兒童患者(見[注意事項]-警告,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對抑鬱症(MD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短期臨床試驗結果顯示,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歲)患者自殺的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傾向)的風險。任何人如果考慮將鹽酸米那普侖片或其他抗抑鬱藥物用於兒童、青少年和青年(≤24歲),都必須在其風險和臨床需求之間進行權衡。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出,與安慰劑相比年齡大於24歲的成年人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傾向的風險;而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物後,自殺傾向的風險有所降低。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本身與自殺風險的增加有關,必須密切觀察所有年齡患者使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開始後的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行為的異常變化。應建議家屬和看護者必須密切觀察並與醫生進行溝通。鹽酸米那普侖未批准用於兒童患者(見[注意事項]-警告,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米那普侖:其化學名稱 (1R,2S)-rel-2-氨甲基-N,N-二乙基-1-苯基環丙甲醯胺鹽酸鹽。
化學結構式: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5H23CLN2O.HCL
分子量:282.81
分子量:282.81
性狀
本品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後顯白色或類白色。
適應症
治療抑鬱症。
規格
25mg。
用法用量
成人 初始劑量為每日50mg,逐漸增至每日100mg,一日2-3次,餐後口服,遵照醫囑,可根據年齡和症狀適當增減劑量,需要調整劑量時,可參看下表所列腎功能情況進行。
療程:
抗抑鬱藥對症治療,同所有抗抑鬱治療一樣,米那普侖一般在服藥1-3周后才顯效。停藥時應逐漸減量停藥。
合併其他精神藥物治療:
治療初期可合併鎮靜藥和抗焦慮藥,以防焦慮症狀的出現或加重。然而,抗焦慮藥不能避免患者的自殺企圖。
抗抑鬱藥對症治療,同所有抗抑鬱治療一樣,米那普侖一般在服藥1-3周后才顯效。停藥時應逐漸減量停藥。
合併其他精神藥物治療:
治療初期可合併鎮靜藥和抗焦慮藥,以防焦慮症狀的出現或加重。然而,抗焦慮藥不能避免患者的自殺企圖。
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出現在服用米那普侖的第一周內,可持續至第二周,隨後將逐漸減弱,抑鬱症狀將改善,不良反應一般較溫和,很少需要停止治療。
單獨用藥或與其他精神類藥物合用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主要是眩暈,出汗、焦慮、發熱和排尿困難,需要特別關注的重要不良反應有:
1)惡性綜合症(syndrome malin)(發生率不足0.1%)
呆滯少動,高度的肌肉僵硬,吞咽困難、心動過速、血壓變化、出汗等不良反應,繼而出現持續性發熱的惡性綜合徵,出現這種症狀時取停止給藥,應采降低體溫、補充水份等適宜的辦法處理。
2)5-HT綜合症(發生率不明)
因5-HT綜合症出現神志錯亂、出汗、幻覺、反射亢進、肌陣攣、顫慄、心動過速、震顫、發熱、協調異常等症狀時,應停止給藥。
3)痙攣(發生率不足0.1%)
因痙攣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4)白細胞減少(發生率不明)
可能發生白細胞減少,故要隨時進行血液檢驗,一旦發生異常,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5)重度皮膚損傷(發生率不明)
可能引起皮膚黏膜眼綜合症(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嚴重皮膚損傷,故要充分觀察,一旦有發熱,紅斑、瘙癢感、眼充血、口腔炎等時。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6)抗利尿激素異常分泌綜合症(SIADH)
可能引起低鈉血症、低滲透壓血症、高鈉尿、高張尿,意識障礙等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症,有食欲不振,頭痛,噯氣、嘔吐、、全身疲倦感等症狀時,要進行電解質檢查,發現異常,則應採取停止給藥,限制水分攝取等適當的辦法處理。
7)肝功能障礙、黃疸(發生率不足0.1%)
由於AST(GOT),ALT(GPT),Y-GPT的上升,可能引起肝功能的障礙,黃疸,因此要密切觀察,一旦發生異常,應立即停藥,採用適當的方法處理。
一般不良反應:噁心、嘔吐、口乾、便秘、震顫、心悸、煩躁不安、頭痛、蕁麻疹、皮疹、斑丘疹或紅斑、瘙癢症。
需提醒患有心血管疾病或同事接受心臟治療的患者,常見的心血管系統的不良反應可能加重(例如高血壓、低血壓、體位性低血壓、心動過速或心悸)、
少見的不良反應:
與其他藥物合用時可出現5-羥色胺綜合症(參見相互作用):
轉氨酶輕度升高,停藥後回復正常;
尿瀦留(參見使用注意);
抽搐,特別是有癲癇病史者(參見使用注意);
睪丸痛,射精障礙。
罕見的不良反應:
低鈉血症(參見使用注意);
瘀斑、皮下或黏膜出血(參見使用注意);
此外,一些不良反應與抑鬱症本身有關:
加重抑鬱症的情緒低下狀況,可伴有自殺傾向;
可有情緒低下轉為躁狂症狀;
在精神疾病患者可出現譫妄症狀;
陣發性焦慮症狀(同時服用精神興奮性抗抑鬱藥時)。
單獨用藥或與其他精神類藥物合用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主要是眩暈,出汗、焦慮、發熱和排尿困難,需要特別關注的重要不良反應有:
1)惡性綜合症(syndrome malin)(發生率不足0.1%)
呆滯少動,高度的肌肉僵硬,吞咽困難、心動過速、血壓變化、出汗等不良反應,繼而出現持續性發熱的惡性綜合徵,出現這種症狀時取停止給藥,應采降低體溫、補充水份等適宜的辦法處理。
2)5-HT綜合症(發生率不明)
因5-HT綜合症出現神志錯亂、出汗、幻覺、反射亢進、肌陣攣、顫慄、心動過速、震顫、發熱、協調異常等症狀時,應停止給藥。
3)痙攣(發生率不足0.1%)
因痙攣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4)白細胞減少(發生率不明)
可能發生白細胞減少,故要隨時進行血液檢驗,一旦發生異常,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5)重度皮膚損傷(發生率不明)
可能引起皮膚黏膜眼綜合症(Stevens-Johnson syndrome)等嚴重皮膚損傷,故要充分觀察,一旦有發熱,紅斑、瘙癢感、眼充血、口腔炎等時。應停止給藥,採用適當的辦法處理。
6)抗利尿激素異常分泌綜合症(SIADH)
可能引起低鈉血症、低滲透壓血症、高鈉尿、高張尿,意識障礙等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症,有食欲不振,頭痛,噯氣、嘔吐、、全身疲倦感等症狀時,要進行電解質檢查,發現異常,則應採取停止給藥,限制水分攝取等適當的辦法處理。
7)肝功能障礙、黃疸(發生率不足0.1%)
由於AST(GOT),ALT(GPT),Y-GPT的上升,可能引起肝功能的障礙,黃疸,因此要密切觀察,一旦發生異常,應立即停藥,採用適當的方法處理。
一般不良反應:噁心、嘔吐、口乾、便秘、震顫、心悸、煩躁不安、頭痛、蕁麻疹、皮疹、斑丘疹或紅斑、瘙癢症。
需提醒患有心血管疾病或同事接受心臟治療的患者,常見的心血管系統的不良反應可能加重(例如高血壓、低血壓、體位性低血壓、心動過速或心悸)、
少見的不良反應:
與其他藥物合用時可出現5-羥色胺綜合症(參見相互作用):
轉氨酶輕度升高,停藥後回復正常;
尿瀦留(參見使用注意);
抽搐,特別是有癲癇病史者(參見使用注意);
睪丸痛,射精障礙。
罕見的不良反應:
低鈉血症(參見使用注意);
瘀斑、皮下或黏膜出血(參見使用注意);
此外,一些不良反應與抑鬱症本身有關:
加重抑鬱症的情緒低下狀況,可伴有自殺傾向;
可有情緒低下轉為躁狂症狀;
在精神疾病患者可出現譫妄症狀;
陣發性焦慮症狀(同時服用精神興奮性抗抑鬱藥時)。
禁忌
絕對禁忌:
已知對米那普侖過敏者
非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MA0)抑制劑(如異丙異煙肼),選擇性MAO-B抑制劑(如司來吉蘭),洋地黃(如地高辛)和5HT1D激動劑(舒馬坦,sumatripta:參照藥物相互作用)
哺乳期
相對禁忌:
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的腸外給藥途徑,可樂定及同類藥、選擇性MA0-A抑制劑(如嗎氯貝胺、托洛沙酮)(參照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
排尿困難(主要是前列腺增生患者或其他生殖泌尿功能紊亂患者)
妊娠期(參照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已知對米那普侖過敏者
非選擇性的單胺氧化酶(MA0)抑制劑(如異丙異煙肼),選擇性MAO-B抑制劑(如司來吉蘭),洋地黃(如地高辛)和5HT1D激動劑(舒馬坦,sumatripta:參照藥物相互作用)
哺乳期
相對禁忌:
腎上腺素、去甲腎上腺素的腸外給藥途徑,可樂定及同類藥、選擇性MA0-A抑制劑(如嗎氯貝胺、托洛沙酮)(參照注意事項和藥物相互作用)
排尿困難(主要是前列腺增生患者或其他生殖泌尿功能紊亂患者)
妊娠期(參照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注意事項
警告
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患有抑鬱症的成年和兒童患者,無論是否口服抗抑鬱藥物,他們的抑鬱症都有可能惡化,並有可能出現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以及行為異常變化,這種風險會一直持續到病情發生明顯緩解時為止。已知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和自殺風險有關,並且這些精神障礙本身為自殺的最強預兆。然而,長期以來一直有這種擔憂:在某些患者的治療早期,抗抑鬱藥物可能起誘導抑鬱症惡化,以及產生自殺的意念、行為的作用。抗抑鬱藥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劑對照研究匯總分析顯示,在患有抑鬱症(MM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少年和青少年(18-24歲)中,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產生自殺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但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在年齡大於24歲的成年人中,與安慰劑相比,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物後,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會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鬱症、強迫症(OCD)或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中通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4項短期臨床試驗,9種抗抑鬱藥物,包括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鬱症或其它精神障礙的成年患者中進行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95項短期臨床試驗(中位持續時間為兩個月),11種抗抑鬱藥物,愈77000例患者),各種藥物引起的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大部分的藥物研究顯示出較年輕患者自殺意念、行為風險的增加趨勢。在各個不同的適應症中,自殺意念、行為的絕對風險不同,在抑鬱症中的絕對風險最高。雖然在各個適應症中的絕對風險有所不同(藥物和安慰劑相比),但是在不同的適應的症年齡層中的絕對風險相對穩定。表1提供了風險差異(每1000名患者中藥物和安慰劑治療產生的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差異的例數)。
臨床症狀的惡化和自殺風險
患有抑鬱症的成年和兒童患者,無論是否口服抗抑鬱藥物,他們的抑鬱症都有可能惡化,並有可能出現自殺意念和自殺行為,以及行為異常變化,這種風險會一直持續到病情發生明顯緩解時為止。已知抑鬱和某些精神障礙和自殺風險有關,並且這些精神障礙本身為自殺的最強預兆。然而,長期以來一直有這種擔憂:在某些患者的治療早期,抗抑鬱藥物可能起誘導抑鬱症惡化,以及產生自殺的意念、行為的作用。抗抑鬱藥物(SSRIs和其他)短期安慰劑對照研究匯總分析顯示,在患有抑鬱症(MMD)和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少年和青少年(18-24歲)中,與安慰劑相比,抗抑鬱藥物增加了產生自殺想法和實施自殺行為(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但短期的臨床試驗沒有顯示,在年齡大於24歲的成年人中,與安慰劑相比,使用抗抑鬱藥物會增加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在年齡65歲及以上的成年人中,使用抗抑鬱藥物後,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會有所降低。
在患有抑鬱症、強迫症(OCD)或其他精神障礙的兒童和青少年中通行的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4項短期臨床試驗,9種抗抑鬱藥物,包括愈4400例患者)和在患有抑鬱症或其它精神障礙的成年患者中進行安慰劑對照試驗(總計295項短期臨床試驗(中位持續時間為兩個月),11種抗抑鬱藥物,愈77000例患者),各種藥物引起的自殺意念、行為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但是大部分的藥物研究顯示出較年輕患者自殺意念、行為風險的增加趨勢。在各個不同的適應症中,自殺意念、行為的絕對風險不同,在抑鬱症中的絕對風險最高。雖然在各個適應症中的絕對風險有所不同(藥物和安慰劑相比),但是在不同的適應的症年齡層中的絕對風險相對穩定。表1提供了風險差異(每1000名患者中藥物和安慰劑治療產生的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差異的例數)。
在兒童臨床試驗中沒有自殺事件發生。在成年人臨床試驗中有自殺事件發生,但是發生的數量不足以對藥物在自殺中的影響作出結論。
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在長期用藥過程中(如幾個月後)是否會持續尚不可知,但是,從成年人抑鬱症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的維持治療臨床試驗的證據充分顯示,使用抗抑鬱藥物可以延緩抑鬱症的復發。
無論治療哪種適應症,對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的所有患者,都應當適當監察和密切其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以及行為變化異常情況。尤其在藥物最初治療的數月內、及增加或減少劑用量的時候。
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患者的抑鬱症、其他精神病性障礙的成年和兒童患者時,可以出現下列症狀:焦慮、激越、驚恐發作、失眠、易怒、敵意、攻擊性、衝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以及輕症躁狂和躁狂。雖然未建立這些症狀和的出現和抑鬱症的惡化和/或自殺衝動的產生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注意到了這些症狀的出現可能是產生自殺傾向的前兆。
當患者的抑鬱症持續惡化,出現自殺傾向,或出現可能是抑鬱症惡化或自殺傾向的先兆症狀時,應當仔細考慮包括可能終止藥物治療在內的治療方案調整。如果這些症狀是嚴重的、突發的、或者與緩和當前症狀不符合時候更應當如此。
如果決定終止治療,劑量應當儘快遞減、但需意識到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起某些症狀。
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患有抑鬱症或者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兒童患者時,應當提醒家屬以及看護著有必要監察患者是否出現激動、易怒、行為異常變化、其它以上提及的症狀及出現自殺傾向的情況,一旦出現,立即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匯報這些症狀。家屬以及看護者應當每日對患者進行以上的監察。使用鹽酸米那普侖時,處方應當從最小劑量開始,並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減少過量用藥的危險。
雙方情感障礙患者的篩查:
抑鬱發作可能是雙方情感障礙的初期表現。一般認為(雖然未通過對照試驗明確),單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這類發作可能增加具有雙相情感障礙危險患者的混合型/躁狂發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確以上提及的症狀是否意味著可能出現這種轉變。然而,用抗抑鬱藥物開始治療之前,應當對有抑鬱症的患者進行充分的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具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危險:該篩查應當包括自殺家屬史,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鬱症家屬史在內詳細的精神病史。應當注意鹽酸米那普侖未經批准用於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抑鬱發作。
治療初期可出現短時的失眠或煩躁症狀,當出現狂躁症狀時,應停止米那普侖的治療,並給與鎮靜藥物。
1. 對以下患者要謹慎給藥:
(1) 排尿困難或有排尿困難病史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抑制去腎上腺素再攝取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2) 青光眼,或者眼睛內壓增高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抑制去腎上腺素再攝取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3) 有高血壓或心臟疾病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血壓升高、心跳加快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4) 有肝疾病患者(在藥物在血中有持續維持高濃度。)
(5) 有腎疾病患者(國外以腎功能障礙病人進行體內藥代動力學試驗時,確認該藥在血液中有持續維持高濃度的趨勢,故應當適量減量。)
(6) 有癲癇等抽搐性疾病或病史的患者(會引起抽搐。)
(7) 雙相情感障礙患者(有躁狂、自殺意圖的表現。)
(8) 以往有自殺念頭、自殺企圖的患者,有自殺念頭的患者(表現出自殺念頭、自殺企圖。)
(9) 有腦器質性質損害或協調失調症患者(使精神症狀惡化。)
(10) 曾有過止血障礙的患者慎用,同時服用抗凝劑,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非甾體抗炎藥、阿司匹林及其他可能增加出血傾向藥物)的患者慎用。
2. 重要注意事項:
(1) 對抑鬱症患者有死亡念頭,自殺傾向的,在給藥初期及劑量變更時都要密切觀察患者狀態及病狀變化。若有新的自傷、情緒波動、精神運動不穩定的情緒不穩定狀況出現時,或發現此類症狀有惡化時,應採用停止增加給藥劑量,逐漸減量、停藥等適當處理方法。
(2) 為防止自殺性過量服藥,對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每次處方日數應控制在最低限度。
(3) 對自殺念頭、自殺企圖的風險應充分告知患者家屬。指導患者家屬要與醫生保持密切聯繫。
(4) 因可發生嗜睡、眩暈等症狀,所以正在服用本藥的患者不可從事駕駛汽車等有危險性的機械操作。
自殺意念、行為風險在長期用藥過程中(如幾個月後)是否會持續尚不可知,但是,從成年人抑鬱症患者中進行的安慰劑對照的維持治療臨床試驗的證據充分顯示,使用抗抑鬱藥物可以延緩抑鬱症的復發。
無論治療哪種適應症,對接受抗抑鬱藥物治療的所有患者,都應當適當監察和密切其臨床症狀的惡化、自殺傾向以及行為變化異常情況。尤其在藥物最初治療的數月內、及增加或減少劑用量的時候。
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患者的抑鬱症、其他精神病性障礙的成年和兒童患者時,可以出現下列症狀:焦慮、激越、驚恐發作、失眠、易怒、敵意、攻擊性、衝動、靜坐不能(精神運動性不安)以及輕症躁狂和躁狂。雖然未建立這些症狀和的出現和抑鬱症的惡化和/或自殺衝動的產生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注意到了這些症狀的出現可能是產生自殺傾向的前兆。
當患者的抑鬱症持續惡化,出現自殺傾向,或出現可能是抑鬱症惡化或自殺傾向的先兆症狀時,應當仔細考慮包括可能終止藥物治療在內的治療方案調整。如果這些症狀是嚴重的、突發的、或者與緩和當前症狀不符合時候更應當如此。
如果決定終止治療,劑量應當儘快遞減、但需意識到突然停藥可能會引起某些症狀。
用抗抑鬱藥物治療患有抑鬱症或者其他精神病性或非精神病性障礙的兒童患者時,應當提醒家屬以及看護著有必要監察患者是否出現激動、易怒、行為異常變化、其它以上提及的症狀及出現自殺傾向的情況,一旦出現,立即向醫療衛生專業人士匯報這些症狀。家屬以及看護者應當每日對患者進行以上的監察。使用鹽酸米那普侖時,處方應當從最小劑量開始,並配合良好的患者管理,以減少過量用藥的危險。
雙方情感障礙患者的篩查:
抑鬱發作可能是雙方情感障礙的初期表現。一般認為(雖然未通過對照試驗明確),單用抗抑鬱藥物治療這類發作可能增加具有雙相情感障礙危險患者的混合型/躁狂發作的可能性。尚不明確以上提及的症狀是否意味著可能出現這種轉變。然而,用抗抑鬱藥物開始治療之前,應當對有抑鬱症的患者進行充分的篩查,以確定他們是否具有雙相情感障礙的危險:該篩查應當包括自殺家屬史,雙相情感障礙和抑鬱症家屬史在內詳細的精神病史。應當注意鹽酸米那普侖未經批准用於治療雙相情感障礙的抑鬱發作。
治療初期可出現短時的失眠或煩躁症狀,當出現狂躁症狀時,應停止米那普侖的治療,並給與鎮靜藥物。
1. 對以下患者要謹慎給藥:
(1) 排尿困難或有排尿困難病史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抑制去腎上腺素再攝取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2) 青光眼,或者眼睛內壓增高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抑制去腎上腺素再攝取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3) 有高血壓或心臟疾病患者(因為該藥物具有血壓升高、心跳加快作用,可使病情惡化。)
(4) 有肝疾病患者(在藥物在血中有持續維持高濃度。)
(5) 有腎疾病患者(國外以腎功能障礙病人進行體內藥代動力學試驗時,確認該藥在血液中有持續維持高濃度的趨勢,故應當適量減量。)
(6) 有癲癇等抽搐性疾病或病史的患者(會引起抽搐。)
(7) 雙相情感障礙患者(有躁狂、自殺意圖的表現。)
(8) 以往有自殺念頭、自殺企圖的患者,有自殺念頭的患者(表現出自殺念頭、自殺企圖。)
(9) 有腦器質性質損害或協調失調症患者(使精神症狀惡化。)
(10) 曾有過止血障礙的患者慎用,同時服用抗凝劑,影響血小板功能的藥物(如非甾體抗炎藥、阿司匹林及其他可能增加出血傾向藥物)的患者慎用。
2. 重要注意事項:
(1) 對抑鬱症患者有死亡念頭,自殺傾向的,在給藥初期及劑量變更時都要密切觀察患者狀態及病狀變化。若有新的自傷、情緒波動、精神運動不穩定的情緒不穩定狀況出現時,或發現此類症狀有惡化時,應採用停止增加給藥劑量,逐漸減量、停藥等適當處理方法。
(2) 為防止自殺性過量服藥,對有自殺傾向的患者,每次處方日數應控制在最低限度。
(3) 對自殺念頭、自殺企圖的風險應充分告知患者家屬。指導患者家屬要與醫生保持密切聯繫。
(4) 因可發生嗜睡、眩暈等症狀,所以正在服用本藥的患者不可從事駕駛汽車等有危險性的機械操作。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對於孕婦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婦女,只有在判斷治療的益處高於危險性時方給藥(大鼠口服給藥試驗,發現藥物在胎仔中的濃度與母體血液中的濃度相同,動物圍產期及哺乳期給藥試驗發現死亡率增加.)
2.一般對哺乳婦女不要給藥,不得已給藥時,應停止哺乳(大鼠口服給藥試驗,發現乳汁中的濃度是血漿中的濃度的三倍。)
2.一般對哺乳婦女不要給藥,不得已給藥時,應停止哺乳(大鼠口服給藥試驗,發現乳汁中的濃度是血漿中的濃度的三倍。)
兒童用藥
兒童用藥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確定。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的藥代動力學試驗表明,血中濃度上升,藥物消除有延遲的趨勢,故應觀察患者狀態同時謹慎給藥。有報導低血鈉、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綜合症的不良反應主要發生在老年人。
藥物相互作用
1. 並用禁忌(不可並用)
2. 合併使用注意
藥物過量
過量使用
米那普侖過量使用時可出現超劑量反應,此時,嘔吐效應可明顯減輕過量服用的危險。
用量在200mg時可出現噁心、出汗和便秘(發生率》10%)。
單藥服用用量在800mg-1g時主要症狀為:嘔吐、呼吸困難(呼吸暫停)和心動過速。
用量高達1.9-2.9g,並與其它藥物合用時(尤其是苯二氯䓬類),則可能出現:睏倦、高碳血酸症和意識障礙,未見心臟毒性。
過量服藥的處置方法:
無特效解毒劑。需對症治療,應儘快採取洗胃、服用活性炭等方法,至少持續觀察24小時。
米那普侖過量使用時可出現超劑量反應,此時,嘔吐效應可明顯減輕過量服用的危險。
用量在200mg時可出現噁心、出汗和便秘(發生率》10%)。
單藥服用用量在800mg-1g時主要症狀為:嘔吐、呼吸困難(呼吸暫停)和心動過速。
用量高達1.9-2.9g,並與其它藥物合用時(尤其是苯二氯䓬類),則可能出現:睏倦、高碳血酸症和意識障礙,未見心臟毒性。
過量服藥的處置方法:
無特效解毒劑。需對症治療,應儘快採取洗胃、服用活性炭等方法,至少持續觀察24小時。
藥理毒理
藥理作用
普侖為抗抑鬱藥,是一種特異性5-HT與NE再攝取抑制劑。鹽酸米那普侖對大鼠腦內5-HT與NE再攝取部位有親和性,抑制5-HT與NE再攝取,增加大鼠腦內細胞外5-HT與NE濃度。鹽酸米那普侖對大鼠腦內受體和5-HT2受體未見影響。
動物試驗結果顯示,鹽酸米那普侖能縮小小鼠和大鼠強迫游泳試驗“不動”時間,試劑依賴性抑制大鼠條件恐懼應激反應試驗的“僵住”行為,拮抗利血平誘導的大鼠體溫下降。
毒理研究
鹽酸米那普侖Ames試驗、染色體畸變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
生殖能力與早期胚胎髮育毒性試驗中,大鼠經口給予鹽酸米那普侖5、20、80mg/kg,高劑量組服藥後出現流涎,中高劑量組體重增長減輕,其他未見異常。胚胎一胎仔發育毒性試驗中,妊娠大鼠經口給予鹽酸納米普侖10、40、150mg/kg,高劑量組動物可見眼瞼下垂、俯臥、自發活動減少、陰道出血、腹部和泌尿生殖器周圍玷污、流涎及間歇性痙攣,胎仔死亡率增高。低劑量組雌性胎數尾短,中劑量組胎仔、雌性胎鼠體長、尾長值減低。高劑量組雄性比例升高,外觀異常率增加。圍產期毒性試驗中,5mg/kg以上劑量組母鼠妊娠體重減輕、黃體數減少,死產率增高。F1代大鼠體重增長緩慢,存活指數降低,下門齒萌出延遲。
依賴性
動物實驗結果顯示,鹽酸納米普侖在正常猴未見軀體和心理依賴性的產生。
普侖為抗抑鬱藥,是一種特異性5-HT與NE再攝取抑制劑。鹽酸米那普侖對大鼠腦內5-HT與NE再攝取部位有親和性,抑制5-HT與NE再攝取,增加大鼠腦內細胞外5-HT與NE濃度。鹽酸米那普侖對大鼠腦內受體和5-HT2受體未見影響。
動物試驗結果顯示,鹽酸米那普侖能縮小小鼠和大鼠強迫游泳試驗“不動”時間,試劑依賴性抑制大鼠條件恐懼應激反應試驗的“僵住”行為,拮抗利血平誘導的大鼠體溫下降。
毒理研究
鹽酸米那普侖Ames試驗、染色體畸變試驗和小鼠微核試驗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
生殖能力與早期胚胎髮育毒性試驗中,大鼠經口給予鹽酸米那普侖5、20、80mg/kg,高劑量組服藥後出現流涎,中高劑量組體重增長減輕,其他未見異常。胚胎一胎仔發育毒性試驗中,妊娠大鼠經口給予鹽酸納米普侖10、40、150mg/kg,高劑量組動物可見眼瞼下垂、俯臥、自發活動減少、陰道出血、腹部和泌尿生殖器周圍玷污、流涎及間歇性痙攣,胎仔死亡率增高。低劑量組雌性胎數尾短,中劑量組胎仔、雌性胎鼠體長、尾長值減低。高劑量組雄性比例升高,外觀異常率增加。圍產期毒性試驗中,5mg/kg以上劑量組母鼠妊娠體重減輕、黃體數減少,死產率增高。F1代大鼠體重增長緩慢,存活指數降低,下門齒萌出延遲。
依賴性
動物實驗結果顯示,鹽酸納米普侖在正常猴未見軀體和心理依賴性的產生。
藥代動力學
尚無中國人的藥代研究資料。根據文獻報導日本人的藥代情況如下:
1. 血中濃度
(1) 單次給藥
健康成年男子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12.5~100mg(各組n=5)時的血漿中原型藥物濃度在2~3小時後達到最高值,以半衰期約8小時速度逐漸減少,藥代動力學參數如下:
1. 血中濃度
(1) 單次給藥
健康成年男子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12.5~100mg(各組n=5)時的血漿中原型藥物濃度在2~3小時後達到最高值,以半衰期約8小時速度逐漸減少,藥代動力學參數如下:
另外,健康老年男性(66-76歲,n=8)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15mg時的血漿中原型藥物濃度(AUC)與健康成年男子(n=8)比較,明顯增加。藥代動力學參數如下:
(2) 多次給藥
健康成年男子(n=4)餐後多次口服鹽酸米那普侖25mg,1天2次,給藥8天。此時血漿中原型藥物的濃度第五天達穩態。末次給藥時Cmax為初次給藥時的1.4倍。Tmax、T1/2β無變化。
(3) 飲食的影響
健康成年男子(n=8)於空腹及餐後單次口服給藥,檢測飲食的影響,結果空腹給藥時Cmax 32.3±7.3ng/ml,明顯低於餐後給藥時Cmax 39.3±8.1ng/ml。Tmax、T1/2β,AUC無變化。
2. 蛋白結合律
男子(n=3)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100mg時的血漿蛋白結合率在給藥2小時為36.3%,給藥5小時為38.5%。
3. 代謝、排泄
男子(n=5)三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50mg、,研究其代謝及排泄情況的結果,血漿及尿中原型藥物倍大量檢出,還存在其他的葡糖醛酸結合物,脫乙基化合物及脫乙基葡糖醛酸結合物。
在給藥後48小時原型藥物及代謝物合計約85%由尿中排泄。
4. 腎功能及肝功能損傷患者的血中濃度(參考外國人數據)
腎功能損傷患者(n=8)單次口服鹽酸米那普侖50mg,血漿濃度比健康成人(n=6)高,AUC及T1/2β等的藥代動力學參數有明顯差異。
健康成年男子(n=4)餐後多次口服鹽酸米那普侖25mg,1天2次,給藥8天。此時血漿中原型藥物的濃度第五天達穩態。末次給藥時Cmax為初次給藥時的1.4倍。Tmax、T1/2β無變化。
(3) 飲食的影響
健康成年男子(n=8)於空腹及餐後單次口服給藥,檢測飲食的影響,結果空腹給藥時Cmax 32.3±7.3ng/ml,明顯低於餐後給藥時Cmax 39.3±8.1ng/ml。Tmax、T1/2β,AUC無變化。
2. 蛋白結合律
男子(n=3)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100mg時的血漿蛋白結合率在給藥2小時為36.3%,給藥5小時為38.5%。
3. 代謝、排泄
男子(n=5)三後單次口服鹽酸納米普侖50mg、,研究其代謝及排泄情況的結果,血漿及尿中原型藥物倍大量檢出,還存在其他的葡糖醛酸結合物,脫乙基化合物及脫乙基葡糖醛酸結合物。
在給藥後48小時原型藥物及代謝物合計約85%由尿中排泄。
4. 腎功能及肝功能損傷患者的血中濃度(參考外國人數據)
腎功能損傷患者(n=8)單次口服鹽酸米那普侖50mg,血漿濃度比健康成人(n=6)高,AUC及T1/2β等的藥代動力學參數有明顯差異。
肝功能損傷患者(n=11)餐後單次口服鹽酸米那普侖50mg時的藥代動力學參數與健康成年人(n=6)相比可見,Cmax上升,AUC增加,T1/2β延長,但無顯著差異。
文獻報導西方人的藥代情況為:
吸收:
米那普侖口服吸收良好。以游離態吸收占85%。其吸收不收飲食影響。
與口服2小時後打血漿峰度(Cmax)。單次給藥50mg時,血漿峰濃度為120ng/ml。當劑量升至200mg時其血漿峰值濃度成比例增長。
與單次給藥相比,重複給藥2—3天后,達穩態濃度,此時血漿藥物濃度升至Cmax的70%~100%(Cmax=216ng/ml)。
個體差異很小。
分布:
血漿蛋白結合率很低(13%),且不飽和。米那普侖的分布容積約為5L/kg,整體清除率為40L/h。1/2藥物由腎清除,其餘藥物經腎外途徑清除。
生物轉化:
米那普侖的代謝產物大部分與葡萄糖醛酸結合,也存在少量活性代謝產物,但無臨床意義。
排泄:
米那普侖血漿半衰期約為8小時,大部分經腎臟排泄(給藥劑量的90%),同時伴有原型藥物經腎小管分泌。重複給藥時,米那普侖需停藥危險人群:
肝功能不全者:在肝功能不全患者,米那普侖代謝參數沒有明顯改變。
腎功能不全者:在腎功能不全患者,米那普侖的代謝將根據腎功能狀況成比例的延長。
65歲以上患者:米那普侖的藥代參數在老年西方人沒有明顯改變,但在日本老年人AUC有明顯改變,因此應慎重考慮因年齡因素引起的腎功能變化和藥代形式的變化。
吸收:
米那普侖口服吸收良好。以游離態吸收占85%。其吸收不收飲食影響。
與口服2小時後打血漿峰度(Cmax)。單次給藥50mg時,血漿峰濃度為120ng/ml。當劑量升至200mg時其血漿峰值濃度成比例增長。
與單次給藥相比,重複給藥2—3天后,達穩態濃度,此時血漿藥物濃度升至Cmax的70%~100%(Cmax=216ng/ml)。
個體差異很小。
分布:
血漿蛋白結合率很低(13%),且不飽和。米那普侖的分布容積約為5L/kg,整體清除率為40L/h。1/2藥物由腎清除,其餘藥物經腎外途徑清除。
生物轉化:
米那普侖的代謝產物大部分與葡萄糖醛酸結合,也存在少量活性代謝產物,但無臨床意義。
排泄:
米那普侖血漿半衰期約為8小時,大部分經腎臟排泄(給藥劑量的90%),同時伴有原型藥物經腎小管分泌。重複給藥時,米那普侖需停藥危險人群:
肝功能不全者:在肝功能不全患者,米那普侖代謝參數沒有明顯改變。
腎功能不全者:在腎功能不全患者,米那普侖的代謝將根據腎功能狀況成比例的延長。
65歲以上患者:米那普侖的藥代參數在老年西方人沒有明顯改變,但在日本老年人AUC有明顯改變,因此應慎重考慮因年齡因素引起的腎功能變化和藥代形式的變化。
貯藏
密封保存。
包裝
藥用複合膜包裝,每盒14片、每盒28片、每盒100片。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YBH016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