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都區信訪局

國務院《信訪條例》 一、 主要職能職責 縣信訪局是縣人民政府負責信訪工作的行政機構,履行下列職能職責: (一) 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 (二) 承辦上級和縣委、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 協調縣委、政府及各鄉鎮(街道辦)、各部門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 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落實信訪工作措施和信訪目標管理責任制; (五) 研究、分析信訪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六)對各鄉鎮(街道辦)、各部門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七)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後進; (八)完成縣委、政府和上級部門、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都區信訪局
  • 所屬地區: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
  • 所屬單位:江蘇省鹽城市鹽都區人民政府
歷史沿革,機構職責,部門設定,

歷史沿革

本目錄所收信息系本機關自2008年5月1日以後形成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應當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所有政府信息。

機構職責

一、負責處理本區內外民眾和境外人士給區委、區政府的來信來電,接待民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二、承辦中央、省、市各級領導機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和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領導同志有關批示件的落實情況;根據領導同志的意見,向區有關部門(單位)、有關鎮(區、街道)黨委、政府及企事業單位交辦有關信訪事項,督促檢查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三、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協調處理本區民眾進京上訪、到省、去市集訪和異常、突發性信訪事件;調查處理信訪老戶問題和重要信訪案件。
四、檢查、指導、協調各鎮(區、街道)和區各部門(單位)的信訪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區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徵集和篩選人民民眾的重要建議,供區委、區政府決策參考;對帶全局性的或涉及面較大的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和建議。
六、加強全區信訪工作隊伍建設,組織信訪幹部的培訓。
七、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為來信、來電、來訪人員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綜合室
接訪室
複查覆核科
辦信辦案科
人民來訪接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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